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新一届院党组确立的“树正气,建和谐,严管理,强监督,创特色,争第一”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认真践行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坚持打击刑事犯罪和落实轻缓刑事政策相结合,积极投入“平安平昌”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县委、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平昌”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审查各类提请逮捕案件72件107人,审查各类移送起诉案件81件122人。批准和决定逮捕71件106人,提起公诉68件102人。 (一)突出打击重点,增强威慑效应。针对我县刑事犯罪暴露出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捕诉杀人、抢劫、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32件43人,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影响一方稳定的多发性犯罪,捕诉盗窃、抢夺、诈骗、贩毒等犯罪26件33人,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团伙3个,捕诉24人,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的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建立重大疑难案件联合讨论制度、案件信息互享制度、审查逮捕向后延伸制度、检察长出庭公诉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等,确保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准确率达100%,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省了司法资源,突出了打击效果。 (三)正确运用刑事政策,修复社会关系。坚持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贯穿于检察办案各个环节,对严重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快捕快诉,做到该严则严;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的犯罪,依法运用轻缓的刑事政策,慎重逮捕和起诉,不捕1件1人,不诉3件4人,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理意见6件9人。积极探索和实施刑事和解4例,使损坏的社会关系得以最大程度的修复,减少社会对抗。 二、坚持坚决查办和注重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积极投入惩防体系建设,营造健康有序的政务环境 把查处损害民生利益的职务犯罪摆在突出的位置,以解决职务犯罪的发现难、突破难、处理难、预防难为突破口,不断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全年初查职务犯罪线索23件29人,决定立案侦查7件1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件10人。 (一)办案上注重力度、质量、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以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作为查处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立案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案件4件,占案件总数的57%;科级干部犯罪案件5人,占案件总数的71%;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大案8人,占立案人数的61%。集中精力查办了粮食系统涉案金额逾700万元的腐败窝案串案,县粮食局原局长张克光、西兴粮站原站长文光君、城西粮库原主任王晓争等一批粮食蛀虫落入法网,在全县引起了强烈反响。坚持质量至上,所办职务犯罪案件移送起诉率达100%,凸显了查办工作的严肃稳妥。讲究办案方式,正确处理好法律与政策、打击犯罪与促进发展、惩治腐败与保护干部、检察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尽可能减少办案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查办两单位法人代表受上级指令挪用公款的案件中,我们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确保企业经济效益不断上升。 (二)执法上注重严格、公正、文明的有机统一。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认真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和审录分离的规定,依法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充分发挥科技装备在办案中的主导作用,重证据不轻信口供,通过讯问监控系统、侦查指挥系统、三级检察网络系统,加强对办案过程的掌控,提高侦查水平。制定了《侦查工作规范若干规定》,严格规范办案程序。落实司法人文关怀,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贪污犯罪嫌疑人李某羁押后犯病,派警送其去医院检查就诊,住院监护长达一个月。 (三)预防上注重教育、制度、监督的有机统一。树立预防一例职务犯罪比查处一例职务犯罪更有价值的理念,实行打防并举,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县地税局、人民银行、石油公司、教育局、电力公司召开职务犯罪预防联席会5次,上法制教育课6次,播放警示片4次,受教育干部职工达2000余人。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平昌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法》,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9份,帮助发案单位查找制度漏洞11条,及时消除了犯罪隐患。 三、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与树立司法权威相结合,积极投入“法治平昌”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保障司法公正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积极强化监督措施,规范监督程序,注重监督实效,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一)强化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采取与侦查机关保持经常联系,多方收集治安动态信息,参与专项执法活动等措施,对侦查机关应立不立和不应立而立的案件实施立案监督5件6人。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公安机关及时以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对双鹿乡文明村王仕刚立案侦查,后王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加强侦查监督,追捕、追诉漏犯6人,追加漏罪6条,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嫌疑人建议侦查机关撤案5人。 (二)强化监管场所和刑罚执行监督。在加强安全防范,确保看守所正常秩序的同时,严格对收押、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过程实行监督,提出书面建议3次。积极参与刑罚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清理出漏管、脱管人员16人,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实行临界告知制度,促使办案部门无一例超期羁押。 (三)强化审判活动监督。重点加强对审判结果的监督,对一起量刑显属偏重的盗窃案提出了从轻处理的建议,使该犯由实刑改判为缓刑。受理民事行政申诉24件,立案审查9件。提抗和建议提抗6件,建议法院再审6件。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15件申诉案,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代表国家对盗窃古墓、破坏电力设备犯罪造成损失的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挽回经济损失2.8万元。办理国有资产流失案件3件,督促起诉1件,避免国有资产流失50余万元。 (四)强化自身执法活动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修订了执法办案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纪检监察部门及检察委员会跟踪监督案件,监督结果记入个人执法档案,避免不作为和乱作为。认真接受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及“五种情形”的监督,办理案件2件,增强自侦案件处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坚持法律监督与服务民生相结合,积极投入作风整顿建设,检民关系更加密切 坚持服从、服务于县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转变执法作风,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用保障和服务民生的实效来检验“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成效。 (一)紧贴中心服务。把民生问题作为检察机关履职的首要课题,制定并落实服务“十大”惠民行动的具体措施,关注民情,维护民利。有四期简报被县“惠民”办采用。 (二)做好化解矛盾工作。把化解矛盾融于办案全过程,依法妥善处置群众的合理诉求。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办结各类申诉控告信访33件328人。持续开展涉检信访排查化解专项工作,采取领导包案、联合接访、带案下访、定期巡访、公开听证等方式,以息诉罢访论水平,以解决实际问题论能力,连续三年保持了涉检案件进京到省“零上访”的良好成效。“文明接待示范窗口”顺利通过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复验。 (三)深入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以提升公民依法办事能力为出发点,把法律送到社区、乡村,让老百姓知法、守法。出动干警62人,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为群众解难释疑102件,收到群众反映“看病难、上学难、行路难、饮水难”的意见35条,并及时转职能部门处理。 (四)用真情开展扶贫济困。相继开展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 “包村扶贫”、基层党建工作“三联”、计划生育“三结合”、“关爱留守学生”、“抗洪救灾”等系列活动,以实际行动体现亲民、助民。深入全县最边远的喜神乡访贫问苦,为帮扶村特困户购买了大米、青油、棉被,给受灾户发放慰问金2000元,购买化肥10吨。按标准建成石门村“留守学生之家”,购置了电视机、电脑、图书等物品,与30名留守学生结成帮扶对子,承担学费上千元。为岳家镇49户计划生育“三结合”对象购买化肥2.2吨,为17户江口镇人民街临江居民和3户云台老街居民解决吃、穿、住资金8000余元。省、市检察院对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惠民连心”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坚持端正执法思想与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相结合,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坚持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两手抓,毫不放松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促进业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以正确的执法思想指导办案。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坚持把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理念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实施“五个深化”,保证检察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即深化信念教育,以思想规制行为;深化执法监督,以督察规制办案;深化检务公开,以透明规制过程;深化办案程序,以流程规制随意;深化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以科学民主程序规制案件处理关。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去部署,去决策,去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实行重大工作事项及立案查处科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向县委报告制度,定期向县政法委汇报工作。相继接受了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诉讼活动、涉检信访等四项工作的视察,反应较好。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对任命人员的年度履职考核工作,收到建议6条,逐条分流,整改落实。 (二)以教育引导纯洁院风。始终把党的方针政策、执政理念作为检察工作的灵魂,通过开展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25”讲话内容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在队伍中形成了学以致用的好学风、执法为民的好本色、求真务实的好状态、顾全大局的好传统、公正司法的好操守、情趣高尚的好品行。班子成员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要求,喊响了“向我看齐,对我监督”口号,大事讲团结,小事讲风格,不揽功,不诿过,作风民主,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在学习、工作、团结、廉洁上说得起硬话。院领导自觉深入干警之中抓办案、抓队伍、抓保障,积极参与侦破审讯、法庭指控、“两房”建设等具体工作。领办、参办案件达16件,出庭指控犯罪9次,发表调研文章12篇。 (三)以能力建设助推发展。花大力气提高“四种能力”,即:提高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提高处理复杂矛盾、棘手问题的能力,提高把握大局、自觉接受监督的能力,提高服务办案、加强保障的能力。院内开辟了“检察论坛”,16名业务骨干登台授课;开展“一人一文”活动,讲得失,谈体会;公诉、反贪、办公室相继外出学习取经,加快应用型知识向工作成效的转化。技侦大楼即将投入使用,办公、办案条件将大大改善。 (四)以检察文化凝心聚力。扎实开展争创“五好科室”、“五好家庭”、“我与检察院共荣辱”演讲及拔河、篮球比赛等喜闻乐见的活动,让干警在亲历亲为中培养拼搏意识、团队意识、立志兴检的主人翁意识。推行中层干部、主诉检察官竞争上岗制度,对科室负责人和一般干警的工作实绩实行分类管理。干警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评议,热点岗位定期交流,形成爱岗敬业、廉洁从检的良好氛围。院领导经常与干警交心谈心,以心换心,以情暖人,从而与干警保持了感情上的“零距离”。针对部分干警职级偏低的问题,院党组多次向县委和有关职能部门请示汇报,一次性解决了20名干警的职级。一名家境困难的年轻干警病情严重,院领导千方百计为其协调资金7万元,使其脱险康复。润物细无声,干警从点点滴滴中真切地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和大家庭的温暖,风清气正共谋发展,干事创业热情倍增。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自加压力,抢抓机遇,齐心协力,克难攻坚,全面实现了市院和县委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2007年,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总体工作位居全市基层检察院第一,在15个业务部门考评中,有10个名列第一,2个办案组和2名干警分别被上级检察院荣记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及有关部门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支持、关心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通过全面总结,深入剖析,我们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还不够,监督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少数干警的业务能力还不完全适应当前的执法形势,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检察改革和管理中的一些瓶颈问题依然存在,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检察职能的宣传力度不大,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不高,“两房”建设资金紧缺,检察官流失严重等,制约着检察工作快速发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汇报,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在新的历史进程中,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素质兴院、科技强检、服务民生、勇创特色、再争一流”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我们将根据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强化进取意识、爬坡意识,大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市委二届九次全会及县党代会精神,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进一步提高把握大局、服务中心的能力,一心一意服务经济发展。站在全局看检察,准确定位;立足检察想全局,用心服务。把党委部署、群众意愿和职责要求有机统一起来,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的整体功能,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去开展检察工作,积极参与和服务经济建设,为全县干事创业、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二是进一步提高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能力,全力推进“平安平昌”建设。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和有组织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坚决惩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金融诈骗犯罪。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严重破坏生态资源的犯罪,保护生态文明。健全处理涉检信访的长效机制,着力促进民和。 三是进一步提高惩治腐败、预防犯罪的能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力度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依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侵犯人权的职务犯罪,重大工程建设、金融、土地管理、房地产等行业和国有企业经营、改制、破产活动中的职务犯罪,重视查办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扶贫开发、退耕还林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以及拉拢腐蚀干部、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案件,推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建设。 四是进一步提高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整合监督力量,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突出监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依法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创新督促支持起诉和提起公益诉讼的方法,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五是进一步提高接受监督制约、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树立监督机关认真接受监督的良好形象。坚持和依靠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努力解决在执法思想、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大力落实《监督法》,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全面工作定期报告,重要工作专题报告,重大案件及时报告。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批办、转办的案件,实践执法为民的宗旨。同时要更加自觉地接受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和侦查、审判、律师的制约,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六是进一步提高用心工作、狠抓落实的能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树立抓落实就是水平、就是能力、就是形象的意识,扎实开展“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主题活动,大力弘扬真流汗、真爬坡、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化检察文化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县人民检察院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积极主动地争取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按照“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打好老区发展建设翻身仗”的总体工作取向,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平安平昌”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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