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昌县林业局研究制订了《林业系统责任追究办法》, 并依据该办法对元山天保站盗卖林木种苗、违规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实行行政问责:对元山天保站处责任费200元;对站长免去职务,调离工作岗位,处责任费500元,并全县通报。行政问责制度的实施将有力推动系统规范化管理,促成林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