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昌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强化信访“四项”责任,扎实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有效化解各类信访问题。 强化领导责任,实行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制,各单位负责人为信访第一责任人。实行首问责任,对不履行首问责任的,给予纪律处分。落实督办责任制,信访业务承办股室必须限时办结信访案件并限时回复,群众和信访股负责考核信访处理的落实情况。逗硬牵头办理责任,凡是信访事项涉及多个股室的,首问股室即是责任股室,领导签署信访事项的责任股室即为牵头股室,不得推诿、拖压。 截至目前,该局共受理来信7件、来访11件、电话信访1件,妥善解决信访19件,无一件遗留信访和再上访,做到了信访100%的化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