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17322112 | 来信时间: | 2017-03-02 20:28 |
---|---|---|---|
信件类型: | 姓名: | 李照 | |
内容: | 你好领导平昌车管所金财公司就是与串串是一伙子共同欺负老百姓而且金财公司审车根本没任何流程工作人员很不负责任连同串串共同骗人民钱财往相关领导彻查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县信访局
   答复时间:2017-03-08 12:35
答复意见:
李照网友
您好!
您于2017年3月2日在县委书记信箱的“平昌车管所”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车管所严格按照川公发[2014]59号文件《四川省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实现车辆检测机构社会化。2014年由平昌金财金鑫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修建,并由其负责经营和收费。车辆检测中心严格按照公示流程对车辆进行检测。待检车辆必须经过外检、环保监测、车辆底盘检测及检测线数据化检测,检测合格的车辆核发年检标志。
2、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属平昌金财金鑫检测公司管理,车管所也将督促金财检测公司对工作人员进行服务意识教育,提升服务质量。
检测公司投诉电话:0827-6911123
平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7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