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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移咨询

信件编号: 20210203132322697 来信时间: 2021-02-03 13:22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吴****
内容: 我原籍是江家口镇中华村居民,由于读书和工作原因已迁出原籍,现为城镇户口。现在结婚成家,老婆和孩子是笔山镇岩口乡长岩村居民,均为农业户口。现在老婆和小孩需要生活在江家口镇中华村,但去镇龙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受阻。请问我家这种情况要怎样才能办理户口迁移?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平昌县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1-02-07 11:57

答复意见:

吴先双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你及你父母户口均不在平昌县江家口镇中华村,且均属于城镇户口,按现有户政管理规定,你的妻子和小孩不能将户口从平昌县笔山镇长岩村迁移至平昌县江家口镇中华村.
    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发布的厅治发[2015]19号文件--《全省公安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第六章迁移登记,第四十二条  公民离开户口登记地到另 一居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 应当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登记.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人户一致的原则,实行条件准入制,办理迁移手续时,不需事人提供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口迁移由迁移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办证中心办理。
    省、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兴修水利、城市建设等工作的需要,发布的控制人口迁移的文件,在文件规定的区域内的户籍管理工作从起规定。成都市实行单独的户口迁移政策,具体入户条件和迁移登记办法由成都市自行制定。民族自治地区的户口迁移,遵从自治州、自治县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公民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 包括:
    (一)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城镇投靠农村除外);
    (二)夫妻之间的迁移.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准迁证明材料后,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直接办理
    第四十四条 公民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提交相关准迁证明材料后,办理户口迁移。
   《房地产权证》登记为共有产权的,且产权共有人非直系亲属,须经产权共有人商定,并当场出具书面报告,确定其中一方放弃办理户口迁移,则另一方可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购买二手房时,新房主须在原房主全户迁出后,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购房迁移户口手续。
    未成年人购房入户,因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需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提出落户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

                                                         平昌县公安局
                                                       2021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