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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

信件编号: 20210912175423673 来信时间: 2021-09-12 17:23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宋****
内容: 您好,请问领取独生子女证有什么补贴或待遇?实际上是独生子女,但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就不能享受相应待遇了吗?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平昌县卫生健康局    答复时间:2021-09-23 10:50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根据当地或者单位的经济条件,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元至10元,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奖励金由父母所在单位各负担50%。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开支;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奖励金在经营成本中列支;一方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另一方为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或者农村人口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额发给;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的奖励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列支。
    (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多划一人宅基地。
    (三)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 (但加发后的比例不得超过100%);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发养老金。
    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如果您是农村人口或城镇低保无业居民,可以申领每年12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参加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直到子女年满18岁;如果你是农村人口,可以在您年满60岁的时候,申请每年960元的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平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