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1019170824802 | 来信时间: | 2021-10-19 1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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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揭发控告 | 姓名: | 王****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是巴中市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居民王磊(身份证:513723********0019)。为积极响应平昌县人民政府旧城改造和房屋拆迁的相关文件精神,辖区居民于2006年2月28日与开发商平昌县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阳公司)签订了《联合建房协议》,实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该协议约定了安置补偿和产权调换的面积、位置、时间等事宜,但至今16年来仍未将产权调换房屋(及两个门市)归还,经济上也受到严重损害。根本原因既有开发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也有政府部门改变施工设计和协调不及时到位等因素。 该拆迁房屋是我的父亲及我大伯所遗留的老房,之前就有临街经营门市,面积80平方米以上。按照《联合建房协议》约定,华阳公司应当给予房屋拆迁户还房(产权调换)的面积为:380平方米,其中门市两个、住房三套,我的住房一套、门市一个;我大伯的子女住房两套,门市一个。虽然各套住房和门市的具体面积因疏忽不祥,但所调换门市和住房的位置及楼层是明确的。目前,除开发商给予还房的三套住房外,仍有两个门市一直未归还(面积80平方米)。我多次找华阳公司要求归还门市,但华阳公司却说是因政府建设部门变更了建筑设计,把我们的门市位置当作了公用通道,且拖欠拆迁安置补偿费用。 期间在平昌县住建局会议室,联合华阳公司及住建局相关领导会商解决,本达成了可实施的解决方案,但因法院对华阳公司权利人李明华的法律责任事项未完全完成,平昌县人民政府及住建局以各种理由,踢皮球的方式回应我们的正常诉求。想问:什么时候才能解决我们的实际问题,归还两个门市? 我们后续找遍多个部门及领导来多次协调,仍然未得到实际解决,自拆迁到现今已有16年之久,人这一辈子究竟有多少个16年呐。 再次请求平昌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抽出百忙之时,尽快为我们解决: 1、归还临街两个门市;如因民众需要将该门市作为通道使用,则华阳公司可按当前该区域的市场价格购买,并支付购买我门市的相应费用。 2、华阳公司应支付的拆迁安置过渡费,可协商至双方满意。 3、办理房屋的产权证照。 只有政府部门参与和督促,才能得到妥善解决,谢谢! 诉求人:王磊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1-10-25 15:52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就反映的问题涉及华阳房地产产权纠纷,针对类似问题,县政府即将成立“问题楼盘化解处置工作组”,待工作组成立后,牵头单位和协调单位将按照处置方案协调处理。 感谢你对平昌发展的支持和理解,祝你生活愉快。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