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20110135640763 | 来信时间: | 2022-01-10 1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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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举报 | 姓名: | 蔡**** |
内容: | 领导您好!! 1.请政府部门仔细阅读该信件内容,请把该信件转到有效的责任单位(国网四川平昌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处理。罗春,男,身份证后六位240016,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一段39号,系国网四川平昌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利用其工作证明在外面办理业务,借用工作证明通过民间借贷的获得大额回报,违反了廉洁纪律行为,后国网四川平昌供电有限责任公司08276800077,称其不在工作岗位管不了,后续打电话称会跟领导反映情况,但是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上下级部门相互包庇,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最基本的素养都没有,如何能干好本职工作,希望相关领导调查处理!单位这是在秉公职守吗?相关领导不是在徇私舞弊吗?其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知法犯法,蔑视法律,利用职务工作性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廉洁纪律,贪图享乐!!作为国家公务人员作风严重有问题。国家说过,打击三不为,懒作为,不作为,慢作为!我觉得这就是典型!该单位目前行为涉嫌对其进行包庇希望相关部门进行严肃调查处理。如果单位领导继续不作为,希望相关部门能严查此事!联系电话13076038301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国网平昌县供电公司
   答复时间:2022-01-18 14:57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民间借款行为属个人行为,建议你走司法程序解决。 国网平昌县供电公司 2022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