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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信件编号: 20220218155200494 来信时间: 2022-02-18 15:00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程****
内容: 你好,变更工作单位后,因为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正常参保状态,新单位无法缴纳医疗保险。联系平昌医保处0827-62266860,一直无人接听电话,请问如何停保?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平昌县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2-03-01 14:07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巴府办发〔2021〕17号)规定,“参保人员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可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间相互转换参保关系。”“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此,你需要暂停居民医保后才能参加职工。

你反映多次拨打我局电话均无法接听。经查核,你所拨打电话错误(0827-62266860),正确电话为0827-6226860。目前,我局已经暂停你居民医保关系,你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平昌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