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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新修订《动物防疫法》执行情况调查问卷

调查时间: [ 2022-03-10 00:00 ] 至 [ 2022-07-10 00:00 ] 状态: 已结束


1、新修订《动物防疫法》的内容覆盖范围
全面 35
比较全面 10
不全面 1
2、新修订《动物防疫法》的可操作性
便于操作 40
操作性一般 6
不便于操作 0
3、新修订《动物防疫法》的法律的用语
明白易懂 42
一般 4
难以理解 0
4、本法对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的必要性
非常必要 44
必要 2
不必要 0
5、本法对促进养殖业发展的作用性
作用较大 43
作用一般 3
没有作用 0
6、本法对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作用性
作用较大 43
作用一般 3
没有作用 0
7、本法制度中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规定的全面合理性
全面合理 37
比较全面合理 9
不全面合理 0
8、本法制度中对动物、动物产品、动物疫病范围及动物防疫定义界定的准确合理性
准确合理 36
比较准确合理 10
不准确合理 0
9、本法制度中对经强制免疫的动物,按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规定的合理性
合理 39
比较合理 7
不合理 0
10、本法制度中对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动物诊疗及易感动物的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规定的合理性
合理 42
比较合理 4
不合理 0
11、本法制度中对禁止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的动物产品规定的合理性
合理 43
比较合理 3
不合理 0
12、本法制度中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规定的合理性
合理 42
比较合理 4
不合理 0
13、本法制度中对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动物诊疗及易感动物的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规定的可操作性
操作性强 43
操作性一般 3
操作性差 0
14、本法制度中对禁止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的动物产品规定的可操作性
操作性强 44
操作性一般 2
操作性差 0
15、本法制度中对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规定的可操作性
操作性强 43
操作性一般 3
操作性差 0
16、设立重大动物疫病监督检查站的必要性
非常必要 44
一般 2
非必要 0
17、本法制度中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以及经营、运输的动物产品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规定的可操作性
操作性强 43
操作性一般 3
操作性差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