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将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建设单位: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园区概况:本经济开发区总用地7.05km²,建设用地约5.236km²,包括食品饮料功能区、机械制造功能区和清洁能源功能区三个部分。其中食品饮料功能区位于平昌江口街道太平社区、光辉社区,东至小桥街社区和巴河岸线,南至红庙社区,西至红庙村社区,北至金宝社区,用地面积4km²;机械制造功能区位于平昌县江口街道星光村,东至北沙村,南至梅垭村,西至黄滩社区和巴河岸线,北至星光社区,用地面积2.58km²;清洁能源功能区位于平昌县驷马镇创举村和驷马社区,用地面积0.478km²。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二段1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827-6216655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鑫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28-61526126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1号1栋1单元5层507号
邮箱:84763867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若您对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1日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4日,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意见建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意见反馈。
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