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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该找谁?

信件编号: 20230522205448218 来信时间: 2023-05-22 20:48
信件类型: 举报 姓名: 肖****
内容: 张书记:您好!再次打扰您了。我4月4号向您反映了:我在驷马镇陈氏玻璃厂去年六、七月份的工资至今还未拿到一事。4月份驷马镇的同志联系了玻璃厂老板,当时说4月底给我,可是,一直没有兑现,5.1收假后我找驷马镇领导同志询问此事,最后玻璃厂老板改口说等他再开工了就给,我知道这就是老板在骗人。因为,那老板去年就跟我说过,他今年不会再做玻璃厂生意了,再说年后都四个多月了都没开工,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才开工? 后面我又找了平昌县劳动监察大队,他们说要有欠款依据才能受理(我当时离开工厂,我也没要求工厂出欠条,因为,以前辞工走了的,都是准时发放了工资的。如果我要了欠条,我想收钱就必须见欠条,中间就拿不到钱)。 我又找了平昌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他们给我的答复就是,要老板不认账了才找他们,老板认账又不给,劳动监察大队该管。可我再找劳动监察大队,答复和前面一样。 现在这情况,我就不知道该找谁了,所以,我只好再次打扰张书记,我们农民工也只有靠您这父母官了。拜托!拜托!拜托!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3-05-29 15:49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驷马镇陈氏玻璃厂下差你劳务费情况属实。平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时与陈氏玻璃厂负责人陈刚联系,陈刚回复由于陈氏玻璃厂资金进账出现异常,导致未能及时支付你的劳务费,经劳动监察大队协调,陈刚表示在2023年6月10日之前支付你下差的7000元劳务费,如届时未支付,请联系平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827-6226942。
    感谢你对平昌人社工作的关心与理解,祝你生活愉快。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