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1109195513715 | 来信时间: | 2023-11-09 1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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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付**** |
内容: | 你好,我是今年夏季的毕业生,现已经将档案转到平昌人才交流中心; 我毕业后,我想把党组织关系转到户籍(平昌县西兴镇)所在地,西兴镇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要收到我的档案后才会接收我的党组织关系,我想咨询一下:我怎么将档案转到西兴镇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3-11-13 15:42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平昌县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与你电话联系,由于你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现告知你档案政策。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第二十条,第1小条规定: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向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开具转档手续材料。如有疑问,请致电平昌县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827-6227973。地址:平昌县金宝大道四段12号(平昌县人才交流中心)。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你生活愉快!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