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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解决医保社保

信件编号: 20240219214514794 来信时间: 2024-02-19 21:14
信件类型: 举报 姓名: 马****
内容: 尊敬的县党委领导: 我于1992年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1995年退伍回到地方,1996年安置于县扶贫开发办,当时服从开发办安置下属即将倒闭的企业陶瓷厂工作,1997年上班报道,上班不到一年企业倒闭,从此失业,多次上访请求领导回原单位上班,单位领导都以无事业编制为由,推脱、搪塞、踢皮球,无奈之下只有未出务工寻求生存。 在外务工靠一个月2000-3000元的维持生存,养活老婆孩子,实属杯水车薪,在这期间2005年3月23日向主管部门申请、2009年12月8日向县政府申请、2016年向县政府再次申请、2022年向军人事务局求助、2022年向人大常委诉求均无果,我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家无背景,无社会关系,无钱无权,只有向父母官跪求解决我得诉求: 按照政府安置文件和国家相关规定,不能将退伍军人安置在即将倒闭的企业,依法依规购买社保医保,如下属企业倒闭由主管部门购买并找回原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原扶贫开发办现乡村振兴局不管不问,推卸责任,不作为。2023年9--12月我再次向主管单位提出诉求,解决从安置至今的医保社保问题,局长态度恶劣,出言不逊,不但不解决问题,还谩骂上访人员。 无奈之下,只有恳求父母官出面支持公道,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答案。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平昌县乡村振兴局    答复时间:2024-02-22 10:05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你反映信访接待态度恶劣的问题。你先后于2024年1月30日、2月2日、2月6日、2月7日到县乡村振兴局反映信访诉求,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姜朝晖、副局长李玉梅、精准中心副主任周云峰、督查股长王小波分别接访,在你来访期间,每次都落实专人接访。其中2月2日和2月7日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姜朝晖同志亲自接访。根据你的上访诉求,我们高度重视,召集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经信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研究咨询相关政策,同时向原扶贫开发办、陶瓷厂等相关老同志核实了解相关情况,派专人到上述单位查找你的个人资料。2月7日,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姜朝晖、副局长李玉梅,以及王小波、李富兴等相关同志一起再次接访,并对你的诉求事项一一作了解释和答复,不存在谩骂上访人员的行为。但你对答复不满意,滞留局长办公室近5个小时,并在抖音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
    关于你反映要求恢复工作的问题。你于1995年12月退伍后,1996年11月被安置到原县扶贫开发办代管企业平昌县陶瓷厂工作(系集体企业),1998年后,陶瓷厂隶属于平昌县乡镇企业局。1999年,陶瓷厂开始承包给个人经营后,你离厂自谋职业。2013年,由县经信局牵头依法对关停企业进行清算,按工龄给予一次性补偿,你在关停清算人员名单之中。你要求恢复工作的诉求事项,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支持。
    关于你要求解决医保社保的问题。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启动部分退役士兵“两保接续”工作。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通知你本人办理“两保接续”相关手续,你妻子严英于2019年5月13日亲笔代签了《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两保接续”相关业务。2021年6月,国家关闭了“两保接续”缴费平台,你由于自身原因错过了相关优惠政策“窗口期”。现要求县乡村振兴局解决你的医保社保问题,无政策支持。
    关于你反映个人档案丢失的问题。我局派专人分别到鑫平公司、县退役军人管理局、县民政局等单位核实调取相关资料,帮助查找你的个人档案资料,目前尚未找到你档案的原件资料。但找到你档案全套复印件,档案材料复印件和档案明细表完全一致,并无伤残事项相关证明材料,实际事实与你反映的情况不相符。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如对以上回复不满意,建议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平昌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