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221195359847 | 来信时间: | 2024-02-21 1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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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举报 | 姓名: | 王**** |
内容: | 自来水20年已收取安装自来水入户的费用,由于之前没在家,今年回去找相关负责人,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敷衍并没有得到处理,希望得到相关部门处理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四川泓源常青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答复时间:2024-02-29 10:29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9年,县委、县政府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全县城乡用户采取自愿缴纳材料安装费的方式用水,缴费方式由村民缴纳至村两委,村两委缴纳至镇财政所,镇财政所缴纳至县推进办,由县推进办提供缴费清单,我公司按县推进办提供的清单实施安装。 经工作人员核实,你于2020年5月左右将材料安装费用计700元交村委会文书处,文书将你缴纳的材料安装费未交上缴镇财政所,在县推进办提供的名单中无你户的名字,我公司未收到你户的材料安装费,故无法实施安装用水。 四川泓源常青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