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311104413698 | 来信时间: | 2024-03-11 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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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意见建议 | 姓名: | 张**** |
内容: | 平昌县因历史原因,现存有大量预制板建设的老旧楼房,层数有的高达7层,建设时间最早的为80年代初期,多数已老旧破败不堪。根据现行政策,业主不得自行拆除重建,但实际上述楼房与城市建设规划格格不入,严重影响平昌城市形象,希望各位领导在城市总规指导下,引导业主自费重建改造,既美化城市整体形象,也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并在避免财政重大资金的投入的情况下,吸引社会资金的再生产,请领导参考,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 平昌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
   答复时间:2024-03-12 15:07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感谢你的建言献策,目前没有老旧楼房改造的相关政策。如出台相关政策,将及时告知你。 感谢你对城市发展的关注和支持,祝你生活愉快。
平昌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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