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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解决2015《平昌县农业综合开发友谊水库中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款和返还履约保证金

信件编号: 20240404111039120 来信时间: 2024-04-04 11:39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雷****
内容: 致中共平昌县委书记的信 尊敬的张勋书记: 您好! 我名雷忠,男,现年57岁,系化成粮站下岗职工,巴州区莹春苑小区居民。于2015年10月受公司委托承担建设"平昌县农业综合开发友谊水库中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2016年7月竣工并通过巴中市水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验收投入使用,平昌县审计局审计工程价款1268.40万元,日前尚差我工程款和履约保证金323.50万元,多次催收效果甚微。 张书记说句心里话当时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社会稳定和工程顺利建设,我竭尽全力在银行和亲戚处借贷大量资金,支付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可至今政府仍下差工程款几百万未支付。近几年我爱人患严重高血压和心脏病,做了心脏瓣膜手术,需长期用药。父母亲近90岁高龄长期卧病在床需人护理,小孩在北京中国音乐学院读研,亦需学费和生活费,我去年又患甲状腺乳头癌,经过手术治疗后,淋巴转移,一直靠药物控制。家中经济困难至极还要背负大量资金利息,天天上门讨债的人络绎不绝,造成我和家人身心疲惫,处于崩溃边缘。作为一个普通的居民,对下欠款项一直用合理合法的手段讨要,多次讨要无果,无奈之举致信书记,请求张书记看在我垫资护稳建好工程,诚实守信为政府分忧的情份上,看在我目前家境贫寒困苦的情义上,在百忙之中敦促巴中市友谊水库建设管理局支付下欠工程款和返还我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解救我于水火之中,我及我家人深表感谢。 致信人:雷忠 电话号码:13608241236 2024年4月4日 附件:1、公司授权委托书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审计报告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平昌县水利局    答复时间:2024-04-09 14:09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你反映的工程欠款系2014年平昌县农业综合开发友谊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7月竣工,县审计局审计工程款1268.44万元,目前下差323.44万元属实。
但在2023年以来,经我局多方争取筹措资金,仍解决工程下差你欠款5笔共计74万元(2023年1月19日向你支付10万元,2023年2月23日支付6万元,2023年4月26日支付3万元,2023年5月5日支付47万元,2024年2月18日支付8万元)。
    经我局工作人员及时与你电话沟通,我局本着实事求是,尊重现实的原则,将分期、分批支付余下欠款,感谢你对我局面临的资金压力和遗留问题众多的困境给予理解。如有未尽事宜,请你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827-6680200。



                                平昌县水利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