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509192818943 | 来信时间: | 2024-05-09 1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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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孙**** |
内容: | 家里小孩为2018年11月18日出生,今年能不能就读一年级且注册学籍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平昌县教育科技局
   答复时间:2024-05-11 09:15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平昌县人民政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平昌府办发〔2022〕25号),规定:“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以上的儿童。” 若你还疑虑,请到县教科局基础教育股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27—6339009。 祝你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平昌县教育科技局 2024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