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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低保的用户是否每月需要在社区,村集体干6天义务劳动

信件编号: 20240920023600390 来信时间: 2024-09-20 02:00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李****
内容: 尊敬的领导; 在这里想咨询一下,我们社区领导要求社区的低保户每月必须要在社区干6天义务劳动,否则影响来年的低保审核。想问一下县里面是否有这样的规定。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平昌县南天门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答复时间:2024-09-24 16:47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系平昌县得胜镇五木社区1组人,现年40岁,身体健康,家庭人口3人,其子李楠春系困境儿童,每月享受困境儿童633元补助资金。经走访该社区干部群众,2024年年初该社区召开了群众代表大会,经群众代表通过并制订了《村规民约》。该《村规民约》规定每户每月年龄在7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社区居民必须参加4至6个义务劳动。义务劳动包括道路养护、环境整治及社区其他公益事业。社区工作人员安排你及邻居4户共同负责主干公路到入户的400米入户路清洁卫生的打扫。你反映如不参加义务劳动是否影响来年的低保审核。请你遵守《村规民约》,按时参加义务劳动。如不参加义务劳动,也不影响享受国家的惠民政策及低保审核。



平昌县南天门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