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10 08:41来源: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议提案办理股字体【  

2020年,县人民政府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县人大代表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共35件(含议案转作建议2件),共涉及19家主办单位和23家协办单位,其中:交通运输领域12件,占承办总数的34%;农业农村领域11件,占承办总数的31%;城乡建设领域7件,占承办总数的20%。共承办平昌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共58件,共涉及18家主办单位和15家协办单位,其中:城市建设领域8件,占承办总数的14%;卫生健康领域8件,占承办总数的14%;农业农村领域7件,占承办总数的12%;交通运输领域5件,占承办总数的8%;商贸领域4件,占承办总数的7%;城市管理领域4件,占承办总数的7%。截至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已全面办理完毕,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53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33件,因目前条件限制或政策不允许等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C类7件,满意和基本满意达到100%。

县政府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始终坚持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切实保障了办理工作质效。2020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立足责任落实精细分解办理任务。今年6月,李县长在县政府十八届第108次常务会议上强调,各承办单位要明确办理责任、强化办理举措,要体现办实事、求实效,在解决实际问题上推动发展、改善民生,并明确由分管副县长牵头,县政府办主要负责同志具体统筹办理工作。为从源头上厘清责任,确保办理程序规范、效果不断提升,在收到建议和提案后,按照“一建议(提案)一牵头办理单位”的基本原则进行了初步分解,并先后3次征求各责任单位意见建议,送政府各挂联副县长审核后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7月1日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平昌府办发〔2020〕18号),对办理原则、办理时限、办理要求特别是责任划分等各方面内容予以逐项明确。同时明确要求所有主办和协办单位必须做到办理流程“五定”(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为全年的办理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

二是紧盯质效提升切实规范办理程序。在总结以往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在办理程序上提出了更加严格要求。一是面商沟通必须全覆盖。所有建议提案分解后,严格要求各牵头主办单位于7月底前全面完成与有关代表、委员面商沟通,要诚挚邀请代表、委员通过集中座谈、入户走访等方式,“面对面”沟通交流办理情况、共商办理举措,悉心听取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切实确保见面率100%。二是办理答复必须全满意。复函格式上明确要求标明类别,不能以承办单位办公室或下属单位名义回复,要切实保障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涉及多个单位办理的,主办单位要全面征求协办单位意见。凡是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回复内容不满意的,一律退回重新办理。三是办理任务必须全落实。重点针对B类、C类件,必须确保答复意见的后续落地落实,承诺解决的事项要严格按时限要求兑现到位,列入计划解决的事项要保证工作的持续性,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度。

三是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强化督查考核。一方面进一步压实了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明确要求“一把手”要适时掌握本单位承办股室、具体经办人员的办理情况,定期研究、部署、督办办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解决到位。另一方面县政府办公室牵头,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了三名副主任具体负责,分片区、分行业定期开展督查工作,邀请县目标绩效评估中心负责同志全程参与督导考核,现场发现、提醒并及时解决了一批问题矛盾,提醒督促10余家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切实保证办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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