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函

平住建函〔2022〕69号

发布时间:2022-10-27 13:53来源: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字体【  

张敏代表:

您在平昌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龙潭溪湿地公园作为城市公园划归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建议》已转我局办理,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平昌县龙潭溪湿地公园位于平昌县城西北,毗邻巴达高速公路互通连接线和龙潭溪滨江路,总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总投资近2亿元,该项目于2014年3月启动征地拆迁,2017年3月启动建设,于2018年12月开园。目前由佛头山管委会监管。

《关于将龙潭溪湿地公园作为城市公园划归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建议》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赓即派相关股室负责人与佛头山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对接,经多次协商后,同意按程序向政府报告,待县人民政府批示后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纳入城市公园管理。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平昌县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关注平昌城乡建设工作。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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