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林业局
关于县人大十九届一二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10-25 16:00来源:平昌县林业局字体【  

李其平代表:

你在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花椒产业的配套设施的政策支持建议》已转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组建专班认真研究,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烘干房资金投入的政策支持

2015年以来,我县利用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大力发展花椒产业。截至目前,全县各花椒种植业主、花椒专业合作社先后建成不同规模的花椒烘干房72个,共有小型烘干灶(机)372个(台),日处理鲜花椒烘干能力550吨。各乡镇业主自建微型冻库15个,储藏能力600吨。为激励产业发展,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平昌县回引创业扶持办法》,明确了“对回乡创办加工企业,建厂用地参照工业企业招商优惠政策落实”,“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下,购买冷链、烘干设备的,按购买金额10%给予一次性设备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每个企业一次性设备补助30万元;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每个企业一次性设备补助50万元”。从近几年的落实情况看,由于大部分业主和专合社不能提供购买冷链、烘干加工设备完整有效的财务手续及相关证明,加之县本级财政资金紧缺,以致多数购有烘干设施设备的花椒业主都未能享受到该政策。就此问题和建议,我局一是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积极呼吁,争取将应享受而未享受该项补助政策的资金予以兑现;二是与当地政府协调,争取将花椒烘干房的建设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范围或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建设,争取相关项目建设资金,减少业主投入。

二、关于产业园配套产业路和水利设施的政策支持

2016年6月,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特色产业基地新建蓄水池的通知》(平昌府办发〔2016〕51号),根据文件以奖代补的精神,并经水利局、林业局联合验收,全县新验收合格的蓄水池共461口,涉及以奖代补应补未补资金1207.789万元。未兑现的主要原因是无项目支出。下一步,我局一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呼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将蓄水池、产业园区道路建设纳入水利和交通方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内容中逐步加以解决;二是规划和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争取省级财政资金用以解决花椒园区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衷心感谢你对我县花椒产业的关心、支持,真诚希望你后续继续关注平昌林业事业发展。祝你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平昌县林业局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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