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昌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
2021-06-11 15:52
来源: 平昌县行政审批局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开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平昌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经清理,县级行权部门(单位)共有行权事项5277项。其中,行政许可250项,行政处罚4212项,行政征收24项,行政强制167项,行政确认36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270项,行政奖励98项,其他行政权力205项。
县级各行权部门(单位)要将所有非涉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运行,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县级行权部门(单位)按照公布的行权清单及时做好平台事项基础信息更新;同时,结合实际科学压缩承诺办理时限,减少申办材料,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审查标准。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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