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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昌县2017-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5-22 14:30
 来源: 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
 作者: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平昌县2017-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综合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十八届第3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平昌县2017-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综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7〕33号)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2017-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发〔2017〕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平昌县2017-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综合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以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遵循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突出重点、试点示范、循序推进医药卫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连续的基本医疗服务,逐步实现由医疗服务向健康管理的拓展。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降低县域人群总发病率和医疗总成本,减轻患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安全有效、方便可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让人民群众有较高的健康获得感。

二、主要目标

2017年,形成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民预防保健、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医共体建设、全民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卫生人才、健康扶贫九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和便利性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到2020年,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100%,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保障服务,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需求,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30%以内,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35岁,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6%以上,免费孕检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5%以上,政策性计划生育奖励率达到100%,孕产妇死亡率降到1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降到6.3‰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7.5‰以内,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先进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覆盖城乡的全民预防保健制度

1.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健全以县级疾控、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级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村级卫生服务网点为基础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配齐并稳定服务人才队伍,整体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20年,县疾控中心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设置或明确一所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乙等标准,力争乡镇卫生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率达到100%,甲等村卫生室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建立立体化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到2020年,建立起覆盖全县、较为完善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超过省内平均水平。免疫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覆盖率达100%,AAA级以上预防接种门诊达标率稳定在85%以上。加强慢性病、老年病防治能力建设,到2020年,建成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加强公共卫生人员激励机制建设,人员和运行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财政预算全额安排。防治结合类公共卫生机构通过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获得合理收入,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医疗机构加大补偿力度。

2.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效果考核评价机制,将考评结果与服务经费拨付挂钩。加强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完善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健全出生缺陷预防机制。创新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的服务模式,将更多成本合理、成效明显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整合居民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推动形成集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健康服务信息体系。流动人口疫苗接种率大于95%。认真落实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县建设,减少艾滋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的负面影响。继续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治愈率大于85%。继续实施高血压、2型糖尿病、精神障碍患者等慢性病管,强化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管理率达95%以上,慢性病治疗率达80%以上。

3.完善全民健康促进机制。推进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在医疗卫生机构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加大新闻媒体无偿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公益宣传力度,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APP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将原乡镇计生干部、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村医纳入健康教育队伍进村入户开展健康知识宣传的工作模式,为社区人群提供认识、采取、坚持健康生活方式的知识和技能,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干预活动,筑牢基层健康教育网底。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时的健康教育作用,促进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健康促进乡镇、健康促进单位、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创建,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建立和完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档案和信息。持续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大力开展健康城镇村建设,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增强健康教育的系统性、普及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到2018年,建成国家卫生县城,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力争达到80%以上,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4.完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加强疫苗预防接种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完善预防接种单位查询与服务机制。2017年,以乡镇(社区)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常住人口接种率达95%以上,到2020年达到98%以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全面落实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监测评估、干预救治和宣传教育等综合防控措施,规范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技术服务,有效遏制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流行,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保持全省较低水平。减轻艾滋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重大疾病以及突发急性传染病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强化救治救助工作,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管理率和治疗率,坚持“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严防肇事肇祸事件发生,做好救治救助工作,到2020年,在册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结核病发病率控制在58/10万以下。

(二)健全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

1.健全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落实县级公立医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疾控中心的功能定位。推进9个重点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工程,陆续达到二级医院水平。巩固提升33个乡镇卫生院和17个地名卫生院。加强资源共享和业务协作,建设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建立起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牵头创建三个利益共同、责任共同、发展共同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纵联60家乡镇卫生院、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46个村(居)卫生室、14家民营医疗机构。县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在医共体内建立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检查等集中诊断中心,县域内医共体之间检查结果互认。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加强中医适宜技术的应用。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其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视为首诊。

2.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为重点,强化乡镇(地名)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医共体牵头大力普及先进适宜技术,重点增强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精神疾病和老年病、中医、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和重点专科建设,明确诊疗功能定位,重点提升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通过医共体建设落实对口支援、远程医疗、县级医师下基层等政策,把县级医院的技术下沉到基层。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到2020年,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地名)卫生院以及9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能力。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对机构负责人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考核。探索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管理、统一资源、统一财务、统一绩效、统一人员”改革和乡村卫生一体化改革。

3.完善急慢分治服务模式。健全突发急性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健全120急救指挥中心,县级公立医院建立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加快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加强片区中心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急救科室建设,更新完善抢救设备,加强急救人才培养,确保急诊患者就急、就近、就优治疗。将医共体专科医师与基层全科医生、护理人员组成医疗团队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对下转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进行管理和指导。

4.引导群众科学合理就医。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县级医院治疗。基层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直接向县外医院转诊病人,轻度疑难或急性期的常见病,由派驻专家现场诊治或通过远程诊疗系统由上级医院医师指导就地治疗,情况更复杂的再转往上级医院。对确需到上级医院诊治的患者,首诊医生应主动与上级医院联系,上级医院应建立转诊绿色通道,对转诊病人特别是签约服务对象优先安排专家接诊、检查和住院,下转患者由原经治医生跟踪指导后续治疗。试行牵头医院按医师级别限量门诊挂号,将挂号权限下放到基层医疗机构,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秩序,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模式。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完善签约服务收费和激励政策,到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8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5%左右。完善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

(三)健全统一高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构建多元化的医疗服务格局。推进健康领域创业创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健康服务机构。扶持和引导民营医院“做大规模、依法执业、强化自律、诚信医疗、健康规范”发展,重点打造一批县内一流、市内有名的特色专科民营品牌医院。允许公立医院根据规划和需求,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独立法人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共享人才、技术、品牌。允许企业、慈善组织、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根据规划和需求兴办医疗、养老、健康体检等服务机构。促进医养融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健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促进互联网与健康融合,打造便捷、精准、个性化的健康医疗服务模式。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旅游等融合发展,完善准入、运营、评价、监管等相关配套政策,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到2020年,按照常住人口每千人不低于1.5张床位的标准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2.完善公立医院治理机制。卫生计生局从举办管理医疗机构向全面监督管理转变,加强各类主体举办医疗机构的全行业监管,加大对医疗行为、医疗费用等方面监管力度,减少对医院人事编制、科室设定、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的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预算执行、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公立医院依法制定《章程》进行管理。完善党委会、院务会内部决策职能,发挥党代会、职代会和工会的民主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院长推荐、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聘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报告制度、总会计师制度、第三方审计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3.保障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巩固和完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改革,完善病种收费价格调整,改革医保支付制度,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逐步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加强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自主研制中成药品种,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和基层中医药指导科,规范建设标准化煎药室。打造中医药文化,开设中医药讲堂、设立固定宣传专栏,建成有中医特色氛围浓厚的中医病区,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将中医医院门诊诊疗纳入首诊管理。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品耗材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力争2017年实现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4.建立调动积极性的人事薪酬制度。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实行人员总量控制。依法依规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卫生专业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核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对工作时间之外劳动较多、高层次医疗人才集聚、公益目标任务繁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经费支出可以提高到业务支出的40%以上。医院自主确定薪酬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县级公立医院院长试行年薪制,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市场化薪酬分配方式,市场化薪酬分配单列管理。对卫生院实行工资总额管理,卫生院工资总额由医院管理层按相关政策确定。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卫生防疫津贴、精神卫生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目标考核奖励等政策。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夜班、加班、法定假日值班、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等医务人员倾斜。

5.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评机制。加强精细化管理,建立以公益性质为导向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卫计局制定各医疗单位、院长目标考核方案,将落实功能定位、实施分级诊疗等项目列入考核指标,强化医院和院长的主体责任。考核分数设为130分,基础分100分,工作亮点30分为加分,考核结果系数按1.3、1.0、0.7三个档次套入院长目标考核和医共体成员单位职工工资总量考核。各医疗机构制定本院医务人员的考核方案,要突出岗位合理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等挂,考核结果要对社会公示,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选聘、奖惩等挂钩。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目标管理和监测考核制度,向社会公开县域内各医院的价格、医疗服务效率、次均医疗费用等信息,对医疗机构费用指标进行排序并定期公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不超过9%,到2020年稳定在合理水平。

(四)健全公平可及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1.完善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政策。将参保率纳入各乡镇目标工作考核范围,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自愿缴费与资助缴费结合的筹资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民营医疗机构、社会团体对参保困难人群实行捐赠代缴个人参保费用,到2018年,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完善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推进跨省就医费用即时结算。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20年,建立医保基金调剂平衡机制,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2.完善基本医保管理运行机制。推行辖区人头预算总额管理结合按病种付费、点数法付费、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各类住院报销费用纳入医共体牵头医院统筹管理,超支由县级医院、卫生院、村卫生室按5:4:1的比例承担,结余由县级医院、卫生院、村卫生室按5:4:1的比例分配留用。落实对中医药服务的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改革,鼓励提供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

3.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在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群体医疗救助基础上,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低收入救助对象以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发挥托底保障作用。积极引导社会慈善力量等多方参与,健全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的制度衔接,全面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患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

4.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推进医疗机构全覆盖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积极引导建卡贫困人口参加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和支持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保经办服务,形成多元经办、多方竞争新格局。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大力发展消费型健康保险,鼓励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等各类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企业、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

(五)健全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1.加快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安排部署。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试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规范管理,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对零售药店的药品质量和价格进行抽查,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

2.健全药械集中采购制度。推动建立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医用设备、体外诊断试剂、二类疫苗“五位一体”集中采购机制。探索实施区域带量联合采购谈判和集中支付业务外包管理。强化药品价格行为监管,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压缩药品流通环节,试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健全诊断试剂阳光挂网集中采购机制,确保质量可信、价格合理。

3.完善药物与药事管理政策。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基本药物、低价药和国产药械。坚持中西药并重,医疗机构要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建立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和儿童用药临床综合评价机制,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六)健全严格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创新医药卫生行政管理方式,深化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禁继续和变相审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2.完善多元化监管体系。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卫生的全行业监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规定职责做好各类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医保管理经办部门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强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程监管,强化价格主管部门对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职位分级管理,健全综合监管保障机制。强化行业自我管理和自查自纠,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内审制度。加强和完善医药卫生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监管的渠道。

3.形成全行业监管合力。建立健全医疗、医保、医药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行业精准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和服务行为的全面监管。强化临床路径管理,提高诊疗行为透明度。加强医疗广告监管,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率的管控。到2020年,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实现100%覆盖。健全药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价格、质量等信息。建立完善药品信息追溯体系,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考核办法,加强药品、耗材合理使用监管。

(七)健全符合医药卫生行业特点的人才制度

1.健全卫生人才培养制度。县级公立医院要结合实际,分年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员培训。加快全科、儿科、精神科及病理科医师和药师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强化基层医学人才订单定向培养。到2020年,乡镇(地名)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的医生取得全科执业证。到2020年,所有新录用的医学类本科生、大专生参加医师规范化或全科医师培训,初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力争3年内,全县乡镇卫生院均有至少一名全科医师。推进基层药学人员、健康养老人员培养使用。加强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医院院长职业培训。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实用技能进修工作有关要求,加大乡村卫生一体化改革力度,力争到2020年每个村至少有一名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乡村医生。积极实施“名医、名科、名院”战略,加大投入,加快梯次人才培养。加强“名科”“名医”培育培养,到2020年培养出具有广泛影响的“平昌名医”10名,并建立“名医”工作室。

2.完善卫生人才管理机制,改革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推行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制度,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结合医共体建设实行医师多点执业注册、备案、考核、评价、监管等政策,鼓励医疗卫生人员提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医共体内执业医师选择医共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下级单位多点执业。完善医、药、技、护职称晋升体系和职称晋升办法,适当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并向基层倾斜。

3.建立卫生人才荣誉制度。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宣传弘扬卫生与健康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结合“医师节”开展表彰活动,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完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机制,健全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到2020年,医疗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

(八)健全精准可持续的健康扶贫制度

1.强化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就医精准识别系统,实现贫困人口就医信息精准管理。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就医“十免四补助”政策。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参保率达100%。实施“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全报销救助、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顺序予以保障,统筹使用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予以救助,确保贫困患者脱贫攻坚期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严格实施分级诊疗,确保95%以上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就医。

2.强化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加强贫困人口精准健康管理,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健康体检。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积极开展疾病监测、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有效控制艾滋病、结核病、包虫病、大骨节病、血吸虫病、麻风病等流行。加强职业与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到2020年,县域内传染病发病率降至全省平均值,常住贫困人口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健康体检覆盖率均达100%,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

3.强化贫困村医疗能力提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持续改善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通过对口支援、集中治疗、远程医疗、巡回医疗和义诊活动等措帮扶贫困村,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就近服务贫困人群。强化全县远程医疗网络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大力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教育、多级多学科联合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手术示教等各类远程医疗服务。到2019年,每个建制乡(镇)均有达标卫生院,所有贫困村均有达标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均有合格村医。

4.强化卫生人才培植。加大县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力度,2017年底前基本补齐空岗。深入推进“三支一扶”“贫困地区定向医学生培养引进计划”等人才项目,为我县持续输送卫生人才。加强卫生人才规范化培训和岗位技术培训,强化高技术和本土人才培养。2017年,卫生技术人员总量增长2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达到30%左右。到2020年,县、乡、村三级医务人员轮训完成率达100%,卫生技术人员总量增长50%以上,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到2.2人、2.6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到2.6人。

5.强化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联系指导制度,实行乡村干部计划生育“包村包户”责任制和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联系制度。加强基层计划生育队伍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实行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依法严肃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加大对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和扶持力度,优先扶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医改工作其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加强三医联动、区域联动、部门协同和政策统筹。强化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二)强化投入保障。按照分级负担原则明确财政在卫生方面的投入责任,到2020年,全面落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财政将医改资金足额纳入预算,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督查考评。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合理的督查评估制度,强化对医改实施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增强监测的实时性和准确性,将监测结果充分运用到政策制定、执行、督查、整改全过程。完善医改任务考核奖惩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医改进展成效、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要加强医改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形成推进医改合力。要增强医务人员投身改革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好医改主力军作用。要加强健康知识传播,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医学规律,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念和就医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附件:到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


附件:到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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