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策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昌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

平昌府办函〔2022〕69号

2022-07-25 12:06
 来源: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平昌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文字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平昌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平昌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

1总则

1.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做到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防汛抗旱体系和能力建设,有效防范重大水旱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稳定社会环境。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突发性水旱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3主要任务

做实防汛抗旱基础工作,做好灾前预防和准备;密切监测雨水情、旱情、工情、险灾情,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会商研判,及时预报预警;组织疏散转移、解救安置受威胁人员,保护群众重要财产,保证生活必需和医疗救治;科学采取各种措施及时开展险灾情处置,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组织开展应急供水、调水,解决因旱人畜饮水困难;管控重大危险源,保护重要民生和军事目标;加强灾害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平昌县防汛抗旱基本情况

平昌县位于四川盆地东北边缘,米仓山南麓,东接万源宣汉,南抵达川渠县,西邻仪陇营山,北连通江巴州。全县幅员面积2229平方公里,辖28个镇,3个办事处,1个经开区,3个管委会,2个管理局,393个村(社区),总人口91.7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7.58万人。

2.1降雨情况

县境多年平均降水量1214.5毫米,最大年降雨量1782.8毫米(1982年), 最少年降雨量500.7毫米(1951年),日最大降雨量306.9毫米(2005年7月6日),最大年降水量是年最少降雨量的2.7倍,5-10月占全年降水量的79%左右。

2.2河流情况

县内河流属长江流域(嘉陵江流域)渠江水系,境内干支流总长度747公里,总控制流域面积1.79万平方公里,河网密度达0.33公里/平方公里,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71条,其中10~20平方公里的33条,20~50平方公里的13条,50~100平方公里的13条,100平方公里以上的12条。过境地表水多年平均径流量100.1亿立方米。(附表一 平昌县河流统计表)

2.3水库及山坪塘情况

全县已建成中型水库3座,分别为友谊水库(响滩镇)、双桥水库(元山镇)、牛角坑水库(泥龙镇)。友谊水库集雨面积18.86平方公里,总库容1786万立方米。灌溉响滩镇、龙岗镇、西兴镇3个镇34个村5.10万亩耕地,同时承担下游响滩镇、西兴镇、岳家镇3个场镇,元石盘电站、二郎庙电站、磴子电站3座电站,平仪、平达2条干线公路,3.8万人、3.6万亩耕地的防洪保安任务。双桥水库集雨面积33.3平方公里,总库容1784万立方米。承担下游元山镇、土兴镇、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县城信义大道、汉王庙社区约1.8万人、4200亩耕地防洪保安任务。牛角坑水库集雨面积30.1平方公里,总库容1934万立方米。灌溉泥龙镇、邱家镇、云台镇、板庙镇、江口街道、白衣镇、三十二梁镇约7.17万亩耕地,同时承担下游邱家镇、达州市通川区梓潼镇、碑庙镇3个场镇1.5万人、12万亩耕地防洪保安任务。现有小(1)型水库7座,总库容1024.79万立方米,小(2)型水库191座,总库容约3500万立方米;现有山坪塘6136座,蓄水总量约6200万立方米;大(2)型江家口水库在建,总库容18342万立方米。(附图一 平昌县中小型水库分布图)

2.4小水电站情况

全县现有小水电站10座,其中引水式电站9座,坝后式电站1座。目前在运行10座,分别是云台镇双滩电站、金宝街道风滩电站、白衣镇磴子电站、响滩镇元石盘电站、驷马镇高升电站、土兴镇元缸石电站、同州办事处大腊溪电站、兰草镇高坑电站、江口水乡管理局大河口电站、大寨镇二郎庙电站,10座电站装机总容量72005千瓦,年均发电量约3.8亿千瓦时。

2.5山洪灾害点情况

县域山洪灾害点共128个,分布在经开区和驷马镇、兰草镇、灵山镇、元山镇、云台镇、岳家镇、响滩镇、白衣镇、涵水镇、三十二梁镇、泥龙镇、岩口镇、同州街道、金宝街道、江口街道、江口水乡管理局、佛头山文化产业园、南天门管委会等18个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58个村,受威胁人口共计2.87万人(详见附表二、附图二)

2.6沿河场镇情况

县域沿河重要场镇有12个,主要分布在巴河、通河、蹬子河等9条河流两岸,分别为县城区(含经开区、同州街道、江口街道、金宝街道、金宝新区管委会)、白衣场镇、涵水场镇、岳家场镇、响滩场镇、澌岸场镇、兰草场镇、驷马场镇、江口水乡管理局场镇、云台老官庙场镇、坦溪社区场镇、澌滩社区场镇,涉及55个村(居)民小组13.2万人。(附图三平昌县沿河重点场镇分布图)

平昌县沿河场镇防洪“三线”成果表

序号

场镇名称

地址

所属河流

基准水位线(米)

警戒水位线(米)

保证水位线(米)

高程系统

1

县城区

通巴河汇口

通巴河汇口

289.00

298.00

301.00

黄海

2

白衣场镇

大河嘴

巴河二段  磴子河

271.00

285.00

290.00

黄海

3

涵水场镇

在街居委会

涵水溪

243.31

249.00

251.00

大地

4

岳家场镇

在街居委会

岳家河

303.57

306.40

308.75

黄海

5

响滩场镇

二龙村

磴子河 简河

282.79

286.90

288.40

黄海

6

澌岸场镇

在街居委会

巴河一段

295.88

320.00

322.00

大地

7

兰草场镇

在街居委会

巴河一段

293.40

307.00

309.70

黄海

8

驷马场镇

在街居委会

驷马河

318.67

326.00

328.00

黄海

9

同州街道

坦溪社区

巴河一段  驷马河

285.97

301.60

306.20

黄海

10

江口水乡管理局场镇

在街居委会

喜神河

334.25

348.00

351.00

黄海

11

云台场镇

老官庙社区

大通江

316.80

317.20

319.00

黄海

12

云台场镇

澌滩社区

大通江

318.00

319.00

322.00

黄海

2.7饮水工程情况

全县有县城二水厂、县城三水厂、元山水厂、凤凰水厂、镇龙水厂、平南水厂、泉源水厂等7座骨干水厂,有村级集中供水工程314处,分散供水工程2514处,保障全县人民饮用水安全。

2.8物资设备储备情况

县级救灾救援物资储备在县应急管理局物资储备库(在信义大道民政局负一楼),县级救援生活必需品动态储备在多又好连锁超市,能够保障1万人3天过渡期生活必需,县级救援医疗物资储备于县城各医院。汛期集结大型海事抢险艇和大马力冲锋舟28艘,民用抢险船30艘,县交运局动态储备抢险车辆和大型抢险机械30余台(套)。

2022年救灾物资救援装备储备情况统计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1

帐篷

450

40

编织袋

5000

2

棉被

1966

41

多功能六旋翼无人机

套(架)

1

3

棉大衣

3156

42

生命探测仪

1

4

折叠床

904

43

对讲机

31

5

单衣

3162

44

风力灭火机

10

6

踏花被

146

45

森林消防泵

1

7

毛毯

235

46

双肩包

50

8

雨衣

943

47

无齿锯(切割锯)

1

9

雨靴

374

48

卷式担架

10

10

安全帽

29

49

多功能急救箱

40

11

电喇叭

33

50

砍刀

10

12

手电筒

53

51

警戒线

100

13

信号棒

48

52

卫星座机

1

14

救生衣

587

53

车载全向天线

2

15

救生绳

248

54

便携车载指挥箱

1

16

铁铲

112

55

4G高清布控球

2

17

医用急救包

170

56

帐篷灯

10

18

棉衣裤

1355

57

便携式音箱

1

19

单裤

487

58

指挥帐篷

1

20

马夹

38

59

抢险救援服套装

21

21

电热毯

317

60

智能救生器

1

22

防寒服

71

61

防蜂服

100

23

童装

60

62

移动电源

1

24

军棉衣

45

63

全方位工作灯

2

25

军棉裤

75

64

便携式打印机

1

26

暖手器

20

65

投影机

1

27

声呐

1

66

防爆手电

30

28

无人机

1

67

橡皮艇拖车

6

29

救生索抛投器

1

68

多功能智能车载照明系统

1

30

望远镜

1

69

橡皮救援艇

16

31

铲式担架

10

70

便携式桌椅

10

32

手提式防爆探照灯

2

71

大军镐

60

33

多功能移动照明系统

2

72

排涝泵

1

34

防火服

40

73

发电机(5KW)

1

35

油锯

13

74

警示灯

50

36

三号工具(铁扫把)

200

75

救生圈

80

37

二号工具(胶扫把)

30

76

激流救援网

10

38

卫星电话

1

77

水域阻隔网

10

39

折叠梯

1





2.9抢险救灾应急队伍情况

全县共有应急救援队伍477支6872人,其中“一主两辅”队伍5859人(消防救援队伍1支62人,乡镇应急队伍37支1093人,社区应急分队393支4704人);县级救援队45支803人,社会救援队伍(蓝天救援队)2支210人。

抢险救灾应急队伍统计表

序号

救援队伍名称

人数

领队人姓名

序号

救援队伍名称

人数

领队人姓名

1

人武部

30人

李天志

20

通讯应急中国电信分队

16人

焦志强

2

武警平昌中队

20人

李  杨

21

通讯应急中国联通分队

15人

苟毓龙

3

应急救援

21人

孙  飞

22

通讯应急广电网络分队

15人

李枝均

4

公安

50人

杨常铭

23

通讯应急中国铁塔分队

15人

唐  乾

5

水上应急救援海事中心

21人

刘俊乾

24

卫生应急平洲医疗集团分队

23人

张定宝

6

蓝天救援队

180人

冯文弟

25

卫生应急江口医疗集团分队

22人

刘永强

7

志愿者协会公益救援队

30人

张治平

26

卫生应急同昌医疗集团分队

22人

吴均

8

消防救援大队

62人

高  伟

27

卫生应急疾控中心分队

16人

谢  凯

9

防汛应急队双桥水库分队

17人

韩啸山

28

气象灾害应急队

4人

梁晓平

10

防汛应急牛角坑水库分队

16人

唐天星

29

动物疫情应急队

15人

何玉梅

11

防汛应急队友谊水库分队

15人

覃才强

30

植物疫情应急队

18人

李  禹

12

防汛应急队双滩电站分队

20人

周聪临

31

非煤矿山应急队宏金鸿公司分队

16人

杨长杰

13

防汛应急队风滩电站分队

32人

王万彬

32

地质灾害应急队

25人

夏  宇

14

防汛应急队朗润旅游公司分队

15人

牟海明

33

危化品华油中蓝分队

24人

张建洲

15

防汛应急队驷马水乡分队

29人

丁治铭

34

危化品中石油分队

18人

陈  军

16

客运应急队159队分队

25人

苟于浩

35

危化品中石化分队

16人

王劲松

17

客运应急队曙光公司分队

8人

贾  伟

36

工贸应急多又好公司分队

17人

王  端

18

客运应急队腾达公司分队

16人

何  凤

37

货运应急背二哥物流分队

16人

任  军

19

客运应急队巨川公司分队

15人

何玉梅

38

通讯应急中国移动分队

15人

刘  杨

39

公用事业仁和燃气分队

16人

王  猛

61

土垭镇应急队

20人

赵建平

40

公用事业东燃燃气分队

19人

李  勇

62

佛楼镇应急队

29人

王永林

41

供水应急泓源水务分队

19人

谢  波

63

响滩镇应急队

24人

杨永富

42

公路保畅路达公司分队

15人

陈昆明

64

大寨镇应急队

15人

肖卓家

43

公用事业雨污管网分队

15人

邹  坪

65

青云镇应急队

18人

杨  宇

44

电力保障国网供电公司分队

22人

赵德云

66

驷马镇应急队

25人

杜华山

45

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队

15人

周良健

67

兰草镇应急队

25人

陈相会

46

经开区应急队

20人

吴  飞

68

澌岸镇应急队

17人

王仕明

47

金宝新区管委会应急队

15人

孟坤贤

69

粉壁镇应急队

25人

王友元

48

星光工业园管委会应急队

16人

刘晓荣

70

得胜镇应急队

47人

牟  强

49

佛产园应急队

15人

赵 强

71

元山镇应急队

15人

李  刚

50

英烈纪念园应急队

5人

陈  林

72

灵山镇应急队

23人

康峻彬

51

南天门管委会应急队

25人

兰晓钟

73

土兴镇应急队

145人

岳岱松

52

江口水乡管理局应急队

30人

何国平

74

云台镇应急队

15人

张  玲

53

同州街道应急队

25人

付玉榜

75

三十二梁镇应急队

25人

沈中华

54

金宝街道应急队

30人

张  堋

76

板庙镇应急队

25人

付  杰

55

江口街道应急队

20人

王江波

77

邱家镇应急队

22人

杨廷平

56

白衣镇应急队

19人

谭东平

78

笔山镇应急队

15人

赵  晨

57

涵水镇应急队

36人

付君臣

79

泥龙镇应急队

25人

雷  鸣

58

岳家镇应急队

15人

两  仪

80

岩口镇应急队

43人

邹  卓

59

工贸应急摩尔超市分队

15人

魏心华

81

西兴镇应急队

16人

孙  波

60

公用事业港华燃气分队

27人

王海晖

82

龙岗 应急队

30人

杨  波

83

江家口镇应急队

24人

林  杰

85

望京镇应急队

49人

张家凯

84

镇龙镇应急队

47人

苟子荀





3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3.1组织体系

3.1.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平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是县应急委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在县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

县防指由县长张勋任总指挥,副县长万学成和李庄共同担任指挥长,由万学成负责日常工作,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杨波任第一副指挥长,县水利局局长谢其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任常务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副主任胥红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夏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邹坪、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高伟、武警平昌中队中队长李杨、县水利局副局长杜继东和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孙飞任副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人防办、县林业局、县气象局、武警平昌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县红十字会、国网平昌供电公司、县泓源水务有限公司、电信平昌分公司、移动平昌分公司、联通平昌分公司等为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县防指成员。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汛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韩旭、谢其雄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陈良、孙飞、杜继东、杨伟、王志坚、刘兰、晁召阳担(兼)任。



     平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讯录

序号

县防指(办)职务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备  注

1

总指挥

张  勋

县人民政府

县长

县防指办电话:  0827-6266266

县防汛办电话:0827-6222139

县气象局电话:0827-6260121

2

指挥长

万学成

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

3

指挥长

李  庄

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

4

第一副指挥长

杨  波

县人民武装部

副部长

5

常务副指挥长

(兼县防办主任)

韩  旭

县应急管理局

局长

6

常务副指挥长

(兼县防办主任)

谢其雄

县水利局

局长

7

副指挥长

胥红阳

县政府联线

副主任

8

副指挥长

夏  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局长

9

副指挥长

邹  坪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局长

10

副指挥长

梁晓平

县气象局

局长

11

副指挥长

高  伟

县消防救援大队

大队长

12

副指挥长

李  杨

武警平昌中队

中队长

13

副指挥长

(兼县防办副主任)

杜继东

县水利局副局长

14

副指挥长

(兼县防办副主任)

孙  飞

县应急管理局

总工程师

15

县防办副主任

陈  良

县防办副主任

16

县防办副主任

杨  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灾防治办主任

17

县防办副主任

王志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18

县防办副主任

刘  兰

县气象局

副局长

19

县防办副主任

晁召阳

县消防救援大队

消防救援站站长


3.1.2经开区、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村(社区)防汛抗旱组织

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经开区、镇人民政府(街道、管委会、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并明确与防汛抗旱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在县防指领导下,负责本辖区防汛抗旱工作。

各村(社区)设立防汛抗旱工作小组,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责任人,兼任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防汛抗旱工作。

3.1.3其他防汛抗旱组织

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有防汛抗旱任务的企业,应组建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 平昌县其他防汛抗旱组织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类型

负责人

主管部门

备注

1

牛角坑水库运行保护中心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唐天星

县水利局


2

双桥水库运行保护中心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韩啸山

县水利局


3

友谊水库运行保护中心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覃才强

县水利局


4

江家口水库建设管理中心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罗乐

市水利局


5

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江家口水库施工单位

李忠

市水利局


6

平昌县河湖管理保护局

白衣堤防项目管理单位

孙明良

县水利局


7

四川洲桥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白衣堤防一标段施工单位

罗小强

县水利局


8

四川衡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白衣堤防二标段施工单位

郭  颂

县水利局


9

四川兴润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白衣堤防四标段施工单位

王煜民

县水利局


10

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洗滩大桥施工单位

向珂良

县交运局


11

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王母沟桥施工单位

胡世平

县交运局


12

四川路桥华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南风桥施工单位

肖四培

县交运局


13

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坦溪大桥施工单位

陈健

县交运局


3.2工作职责

3.2.1县防指工作职责

县防指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总、省防指、市防指关于防汛抗旱的政策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

(2)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全县防汛抗旱形势,部署水旱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并监督执行。

(3)督促指导工程治理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完善防汛抗旱体系,提升全县防灾减灾能力;督促指导做好思想、责任、措施落实等汛前准备工作;汛期组织会商研判,加强监测预警。

(4)督促指导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适时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科学调度洪水,及时处置险情、灾情;及时发布重大、特别重大或影响较大的防汛抗旱相关信息。指导各地对未达到响应级别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5)按照县应急委的安排,负责组织指挥重大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特别重大水旱突发事件发生后,在上级工作组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6)建立完善法规制度、预案体系,加强宣传培训演练,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7)完成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指,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2.2县防指领导职责

总指挥张勋:担任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行政责任人,全面领导、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

指挥长万学成、李庄:协助总指挥张勋组织、指挥、协调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万学成负责县防指日常工作,李庄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完成张勋安排的其他任务。

第一副指挥长杨波:协助张勋、万学成、李庄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和民兵、协调驻巴部队(含预备役部队)和入巴支援部队开展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等防汛抗旱行动。完成张勋安排的其他任务。

常务副指挥长韩旭、谢其雄:协助张勋、万学成、李庄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谢其雄负责县防汛办工作、统筹“防”和“治”,做好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工作;韩旭负责统筹“救”,协同做好“防”和“治”相关工作。完成张勋安排的其他任务。

副指挥长胥红阳、夏宇、邹坪、梁晓平、高伟、李杨、杜继东、孙飞:协助张勋、万学成、李庄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3.2.3县防汛办工作职责

县防汛办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地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和国家防总(办)、省防指(办)、市防指(办)和县防指的工作部署情况。负责县防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沟通、共享相关信息,向县防指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意见,组织开展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评估。

日常办公和启动应急响应后指挥调度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利局,负责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抢险救援等指令发布,负责“防”和“治”具体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抢”和“救”具体工作。

(1)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工作机制。

(2)安排部署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部门汛前准备工作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负责本级相关防汛抗旱责任人的汇总上报并公示。

(3)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值班值守、会商调度、隐患排查、督查检查工作。

(4)组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组织开展防汛抗旱综合演练工作;统计、核实、上报和发布洪涝干旱灾情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5)统筹防汛抗旱宣传和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发布县委县政府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

(6)负责县防指会议组织、文件起草、简报印刷、档案管理等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3.2.4县防指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防指成员单位是县防汛抗旱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防汛抗旱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基干民兵参加抗洪抢险预案,根据险情、灾情需要,在部长刘云高的统筹领导下,征兵办主任李天志组织、协调、指挥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稳定秩序及执行其他重大防汛抗旱任务。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武警平昌中队:中队长李杨组织、协调、指挥武警队员参加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保护重要目标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及执行其他重大防汛抗旱任务。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大队长高伟统筹领导下,消防救援站站长晁召阳组织消防队伍指战员负责抗洪抢险救灾的应急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和重要物资。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统筹未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时和启动III级、IV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全县水旱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编制修订《平昌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综合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承担洪水干旱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全县水旱灾害防治工作。在局长谢其雄统筹领导下,副局长杜继东负责河道、小(1)型水库及以上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处置工作和预警、处置、灾后重建应急抢险的保障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启动I级、II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的全县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编制修订《平昌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防汛抗旱救灾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灾情报告制度,统一发布灾情信息;督促、指导各级应急救援演练。在局长韩旭统筹领导下,总工程师孙飞负责协助指导各地对一般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洪涝灾区和旱区群众的生活救助;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委宣传部:负责达到相应响应级别水旱灾害发生后,启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在部长王家术统筹领导下,副部长王勇组织防汛抗旱重大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舆论引导,副部长唐健程负责统筹做好防汛抗旱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舆情监测、上报、研判、处置等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安排重点防汛抗旱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将重大防汛和抗旱工程建设纳入国家、省投资计划,并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能源领域防汛抗旱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局长张光宇统筹领导下,副局长向永红负责受灾区域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能源保障有关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在局长石长平统筹领导下,按县防指调度指令要求,副局长冯青松抓好电力保障供应,副局长张军平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成品油的紧急调度,工会主任张瑜抓好通讯网络保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对全县中小学生防汛减灾避险逃生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工作;在局长苟兴旺统筹领导下,副局长李刚和各学校校长负责学校防汛减灾工作和校区的防汛安全,紧急情况下,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必要时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停止校车运营等措施。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公安局:在副县长李庄统筹领导下,副局长张海峰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打击盗窃防汛物资和破坏防洪、水利、水文、电力、通信设施等犯罪行为,指导、督促检查重点单位对重要部位、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副局长杨浩负责交通管制;副局长杨常铭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财政局:在局长董育强统筹领导下,总会计师牟智负责县级防汛抗旱经费的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局长夏宇统筹领导下,党组成员杨伟负责指导协调因降雨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治等工作,并做好因降雨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局长邹坪统筹领导下,副局长王志坚负责组织指导城镇排涝设施工程建设、城镇内涝组织协调、应急抢护等工作,并组织指导对灾区房屋安全情况进行评估,为灾区群众应急安置房和灾后返迁房的安全提供必需保障,做好城市供排水、城乡燃气应急保障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交通运输局:在局长苟中良统筹领导下,副局长游策胜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防汛抗旱工作,总工程师王文川负责指导和协调处置公路抢通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负责船舶安全监管,并配合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农业农村局:在局长胥英豪统筹领导下,副局长李治国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农业旱涝灾情信息,指导全县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畜禽防疫处置、生产恢复及农业行业的防洪安全等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商务局:在局长苟荣华统筹领导下,党组成员严周知负责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县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货源组织调配。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在局长向东统筹领导下,副局长韩林波协助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工作,配合做好防汛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指导旅游景区防汛减灾、防汛安全信息提示等工作,并视降雨情况协调、督促旅游景区临时关闭和游客疏散。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卫生健康局:在局长周勇华统筹领导下,副局长杨德祥负责组织实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做好救灾医疗物资储备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在局长苏朝敏统筹领导下,副局长何开文负责督促落实县属国有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并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人防办:分管负责人张地栋负责按县防指指令拉响防空警报,组织人防专业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林业局:在局长杨超统筹领导下,副局长李禹负责报送全县林业旱涝灾情信息、实施防汛抗旱救灾、灾后生态修复等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气象局:在局长梁晓平统筹领导下,副局长刘兰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长、中、短期气象预测预报及实时天气信息、降雨信息,组织实施防汛抗旱和人工增雨作业。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融媒体中心:在主任王勇统筹领导下,总编辑李帜负责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防汛抗旱相关信息,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基本知识和技能宣传,及时报道灾情和县委、县政府抢险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苟晓蓉统筹下负责应急粮食的保障和供给供应,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主任刘俊乾统筹负责抗洪抢险水上救援工作,负责失控船舶拦截、船舶征集调用等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红十字会:在常务副会长刘文琼统筹领导下,秘书长王利娟负责组织社会力量,筹措救援资金及物资,做好救灾物资发放管理。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国网平昌供电公司:在总经理赵德云统筹领导下,党组成员杨海运负责洪涝灾区电网安全管理,保障应急抢险用电及临时供电需求,协调做好临时安置点照明线路的架设、安装及用电安全管理,及时抢修灾区水毁电力设施设备,尽快恢复电力供应。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泓源水务有限公司:在总经理谢波的统筹领导下,负责全县生活供水保障,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及时抢修洪损管网。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电信平昌分公司:在总经理牟江统筹领导下,党组成员何建负责保障通信设施安全,保障应急抢险通信渠道畅通,优先传递应急抢险通讯信息,实时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移动平昌分公司:在总经理庞学志统筹领导下,副总经理赵丽华负责保障通信设施安全,保障应急抢险通信渠道畅通,优先传递应急抢险通讯信息,实时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联通平昌分公司:在总经理刘军统筹领导下,党组成员苟毓龙负责保障通信设施安全,保障应急抢险通信渠道畅通,优先传递应急抢险通讯信息,实时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3.2.5县级各部门(单位)“六包五有”包户帮扶责任

为将沿河重点场镇防御洪水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针对县城区同州街道(含坦溪社区)、白衣场镇、涵水场镇洪水淹没状况,落实县级部门及单位“六包五有”包户帮扶责任制。各包户部门(单位)必须在汛前落实专班、组织专人赴被包场镇主动对接,解决相关具体问题,当洪涝灾害发生时,应服从县防汛指挥部调度,扎实做好“六包五有”包户帮扶工作。

六包五有:包防汛宣传教育及防汛知识培训,包现有财产的登记造册并签字,包人员疏散撤离,包被包户的生命安全,包重要财产的转移,包洪水淹没期间受灾户的衣食住行;有住处、有衣穿、有饭吃、有水喝、有医疗。

平昌县“六包五有”包户帮扶责任分配表

(街道)

单位

户数

(街道)

单位

户数

白衣镇

(龙门社区)

纪委监委机关

81

同州街道

(坦溪社区)

县委党校

27

县委办

110

乡村振兴局

21

人大办

49

小计

48

政府办

46

涵水镇

县人社局

50

政协办

92

市场监督管理局

64

组织部

53

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64

宣传部

49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60

统战部

74

县国税局

64

政法委

33

县医保局

75

档案馆

83

县就业局

64

党史办

27

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

63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1

县社保局

52

经信局

23

县机关事业保险局

52

水利局

112

县人民银行

64

交运局

82

烟草公司

64

卫健局

58

县盐业公司

62

农业农村局

100

小计

798

退役军人事务局

65

白衣镇(文昌社区)

法院

80

司法局

54

检察院

45

信访局

103

发改局

53

审计局

50

民政局

62

县志办

33

统计局

51

供销社

62

文广旅局

44

泓源水务

37

教科体局

61

电信公司

60

林业局

67

邮政公司

30

财政局

53

联通公司

86

住建局

40

工商银行

51

商务局

42

移动公司

97

生态环境局

58

邮政储蓄银行

86

信用联社

43

小计

1957

农业银行

37

同州街道

直工委

12

信用联社

43

团县委

13

省广电网络平昌分公司

40

残联

10

港华燃气公司

39

妇联

13

四川远鸿小角楼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48

县总工会

11

四川江口醇酒业有限公司

43

综合执法局

15

小计

897

小计

74


合计

3774

3.2.6其他单位职责

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应当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加强防汛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巩固提高防洪能力;做好防汛抢险和洪涝灾害后的恢复与救济工作,包括灾区的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救灾工作以及所管辖地区的各项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工作。

在建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法人和施工企业应当服从县防指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项目主管单位负责督导项目法人做好防汛抢险工作。项目法人负责做好防汛抢险工作。施工企业负责落实抢险预案,储备防汛物资,组建抢险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及时排查隐患并整治,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3.3专项工作组

发生或预判将发生重大及以上水旱灾害,县防指视险情灾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设立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经开区、县水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相关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指示,传达执行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指示,县委县政府部署,做好防汛抗旱综合协调工作。汇总报送灾险情动态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平昌中队、县公安局、经开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人防办、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县红十字会、蓝天救援队、县泓源水务有限公司、相关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救援救助受灾群众,统筹各相关力量实施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3)信息会商组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气象、地质、水文、交通、通讯、电力、燃气、物资供应、医疗救护、应急抢险等信息收集、情况会商、形势研判、决策咨询等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4)通信电力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平昌供电公司、电信平昌分公司、移动平昌分公司、联通平昌分公司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组织抢修供电、供气、通信等设施。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5)交通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经开区、相关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运输企业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道路交通运输保障。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做好道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协调组织运输车辆和船舶转移群众,运送物资、设备。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6)群众安置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经开区、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教科体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经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红十字会、相关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受灾群众(游客)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对安置场所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及时组织调拨救灾款物,做好受灾人员及家人抚慰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7)医疗救治组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经开区、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县红十字会、相关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医疗救(援)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医疗物资的组织调度,做好受灾群众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洪灾及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8)社会治安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人武部、武警平昌中队、经开区、相关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民兵组织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做好灾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要物资等的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9)灾后重建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经开区、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交运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粮食储备中心、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科体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资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红十字会、国网平昌供电公司、泓源水务集团公司、燃气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保险公司、相关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尽快恢复灾区电力、供水、交通、能源、通信功能;做好灾区卫生防疫消毒工作,预防次生灾害发生;推动农业、工业、服务业全面恢复,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全面提升灾害预警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增强全民应急素质。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10)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经开区、县融媒体中心、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相关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统筹新闻报道和舆情引导工作。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3.4专家名录

3.4.1专家库

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建立平昌县防汛抗旱专家库,从气象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交运局等部门选取具有丰富防汛抗旱经验和精湛专业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家。

平昌县防汛减灾专家库名录

单位

姓名

性别

职称/职务

专业

应急管理局

王臣相

应急救援股股长

应急救援

应急管理局

刘晓海

防灾减灾股股长

防灾减灾

气象局

刘  兰

工程师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气象局

赵晓丹

工程师

大气探测

水利局

陈  良

主任

防洪管理

水利局

何  鹏

工程师

计算机

水利局

李宗峻

高级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局

赵海荣

高级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局

易煜人

高级工程师

地质工程

住建局

梁  炜

高级工程师

工民建

住建局

杨朝文

高级工程师

造价管理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武军

工程师

水工环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高  明

工程师

水工环

农业农村局

彭  彬

正高级兽医师

兽医

农业农村局

张卓志

高级农艺师

农业资源与环境

交通运输局

李鹏程

高级工程师

公路工程

交通运输局

赵晓东

高级工程师

公路工程

电力

何  彪

工程师

电气工程

电力

魏  征

工程师

电气工程

3.4.2专家组

专家组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提供技术咨询、分析研判,参与全县各类防汛抗旱灾情、险情评估,制定处置方案,为现场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指导。

3.4.2.1会商专家组

收到气象预警后,从专家库各行业中分别抽取不少于一名专家组建会商专家组,参与全县防汛抗旱会商,为防汛抗旱指挥会商提供技术咨询、分析研判,研究确定是否启动防汛抗旱预警和应急响应。

3.4.2.2应急处突专家组

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启动防汛抗旱预警和应急响应后,专家库所有成员进入待命状态。收到防汛抗旱险情后,由会商专家组对险情进行评估,确定险情类型和严重程度,再根据险情类型从专家库中确定专业对口的专家组建应急处突专家组。

应急处突专家组成员抵达现场后,对险情进行现场会商,制定应急抢险措施和方案,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反馈抢险动态等。

在应对防汛抗旱灾情过程中,应急处突专家组根据险情实际需要,随时从专家库中增调对口专家加入应急处突专家组,应急处突专家组数量、各组专家数量和专业不限。

4信息收集与发布

4.1信息收集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孙飞、杜继东、陈良、刘兰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4.1.1气象信息

县气象局为防汛抗旱气象信息提供单位,负责加强日常监测和天气预报,及时、准确、全面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雷电、风、雹、降雨范围、降雨时长、降雨量、降雨强度等监测、预报成果。根据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互通联动机制,县气象局应与省、市气象部门对接,实时提供广元市、达州市、陕西省汉中市及本市的南江县、通江县、恩阳区、巴州区的气象监测、预报成果,为我县和上下游地区防汛抗旱调度指挥提供依据。

4.1.2水情信息

县水利局为防汛抗旱水情监测信息提供单位,根据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互通联动机制,加强与省市水文部门对接,负责联系巴中、达州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收集我县及上下游地区实时水文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向县防汛办提供通、巴河等中小河流及小(1)型以上水利工程的水情信息监测成果,实时掌握河道水位、流量和水库水位变幅值,为我县和上下游地区防汛抗旱调度指挥提供依据。

4.1.3工情信息

1.水库(含水电站)。根据管理权限,县水利局向水库管理单位及时下达报汛报旱任务书,水库管理单位及时向县水利局上报实时水位、库容、出入库流量等监测信息。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对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及时向县水利局报告。当水库发生一般险情后,水库管理单位要落实专人监测,及时进行应急抢险处置并向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防汛办报告。中小型水库、威胁较大的山坪塘发生重大险情后应及时进行应急抢护处理并立即上报至县防汛办。

2.堤防。各级堤防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对管辖的堤防(含护岸)进行日常巡查,出现警戒水位及以上洪水时,应加强监测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及县防汛办报送运行情况;发生重大险情应及时进行应急抢护处理并立即上报至县防汛办。

3.其他。桥梁、水闸、涵洞、渠道和漫水桥等其他涉水建筑物工程管理单位对所管辖的涉水建筑物进行日常巡查,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桥梁、水闸、涵洞、渠道和漫水桥等其他涉水建筑物管理单位应加强监测,并将运行情况报主管部门;发生险情后,要落实专人监测,及时进行应急抢险处置并向主管部门和县防汛办报告。

4.1.4旱情信息

县水利局负责旱情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经开区、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和县防汛办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灾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生活生产造成影响和损失。

4.1.5灾情信息

经开区、县级各部门、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负责灾情收集、核实、上报。发生人员伤亡、失踪和重大财产损失应在1小时内初报县应急管理局,同时开展灾情核实。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县域灾情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收集巴河干流、中小河流、山洪灾害点、小(1)型及以上水库、城区堤防、重点水利工程受灾情况,汇总后报县应急管理局,同时开展灾情核实。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收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受灾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县应急管理局,同时开展灾情核实。

县国资局:负责收集国有企业受灾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县应急管理局,同时开展灾情核实。

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收集学校校舍、场地等受灾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县应急管理局,同时开展灾情核实。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收集地质灾害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县应急管理局,同时开展灾情核实。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收集县城区内涝、供排水及城乡燃气的受灾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县应急管理局,同时开展灾情核实。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收集公路、桥梁、渡口、码头、隧洞、船舶受灾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县应急管理局,同时开展灾情核实。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受灾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县应急管理局,同时开展灾情核实。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收集景区(景点)受灾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县应急管理局,同时开展灾情核实。

国网平昌供电分公司:负责收集水电站、输电线路、变电站、开关站等受灾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县应急管理局,同时开展灾情核实。

广电、移动、电信、联通平昌分公司:负责收集基站、光纤等通讯设施受灾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县应急管理局,同时开展灾情核实。

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负责收集小(2)型及以下水库、乡镇堤防等水利工程受灾情况;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受灾情况;城镇内涝受灾情况;公路、桥梁、渡口、码头、隧洞、船舶等受灾情况;农村房屋受灾情况;集体企业受灾情况;山洪灾害及地质灾害情况;其他受灾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县应急管理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开展灾情核实。

4.2会商研判

县防汛办组织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和专家组共同会商,分析研判雨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趋势并及时通报。

县气象局:提供县境及上下游地区中长期和临近天气预报、未来天气趋势、降雨范围和降雨强度等气象信息。

县水利局:提供县境及上下游地区通、巴河干流、中小河流水文信息,山洪灾害点水情信息、中小型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运行状况。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全县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信息。

县农业农村局:提供全县农业旱涝灾情信息。

县住建局:提供县城区内涝点监测情况,供排水及城乡燃气的运行情况。

县交运局:提供道路抢险机械储备信息,道路、桥梁、渡口、码头、隧洞、船舶等运行状况。

县经信局:提供电力、通讯、网络设施设备运行和管控情况。

县公安局:提供车辆管控及社会治安维稳情况。

县商务局:提供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各方面综合情况,拟定应对方案。

会商专家组:审定应急管理局提供的应对方案。

4.3预警

4.3.1预警分类分级

预警按照气象、水利相关行业标准分为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干旱四类预警。暴雨、洪水、山洪灾害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四个等级,干旱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划分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三个等级。

1.暴雨预警

根据平昌实际,暴雨预警等级划分为4级,由低到高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

(1)蓝色预警(Ⅳ级)

预计未来24小时我县30%以上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且局部有超过100毫米的降雨。

(2)黄色预警(Ⅲ级)

过去24小时我县30%以上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连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过去48小时我县30%以上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连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局部有超过250毫米的降雨。

(3)橙色预警(Ⅱ级)

过去48小时我县30%以上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连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影响严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我县30%以上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将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

(4)红色预警(Ⅰ级)

过去48小时内全县30%以上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连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并有日雨量超过250毫米的降雨,影响特别严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2.洪水预警

根据平昌实际,洪水预警等级划分为4级,由低到高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

(1)蓝色预警(Ⅳ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达到蓝色预警指标:

(1)县境5至10个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普降大到暴雨,且天气预报降雨仍将持续。

(2)县城区24小时降雨量为50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雨量为30毫米以上,且天气预报降雨仍将持续。城镇部分道路、低洼地段产生短时积水,最大积水深度超过10厘米。

(3)在暴雨诱发下,巴河汇口断面流量超过13000立方米/秒,洪水位在298.00米左右(约2年一遇洪水标准),兰草水文站洪水流量超过2000立方米/秒、双滩电站坝前下泄流量超过3000立方米/秒,并呈持续上涨趋势,县境2至5条河流洪水涨幅接近警戒水位。

(4)三座中型水库或7座小(1)型水库中,有1座以上(含1座)水库坝前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水位在6小时内无下降趋势。

(2)黄色预警(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达到黄色预警指标:

(1)县境10至15个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雨量为暴雨,或个别地方为大暴雨,且天气预报降雨仍将持续。

(2)县城区24小时降雨量为100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雨量为50毫米以上,且天气预报降雨仍将持续。城镇部分道路和低洼地段产生较长时间积水,最大积水深度超过20厘米。

(3)巴河、通河汇口断面流量超过18000立方米/秒,洪水位在300.00米左右(约5年一遇洪水标准)或兰草水文站洪水流量超过4000立方米/秒,双滩电站坝前下泄流量超过5000立方米/秒,全县5至10条河流洪水位达到警戒水位。

(4)三座中型水库或7座小(1)型水库中,有2座以上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且水位在短时内无下降趋势。

(3)橙色预警(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达到橙色预警指标:

(1)县境15至20个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雨量为大暴雨,且天气预报降雨仍将持续。

(2)县城区24小时降雨量达到150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雨量达80毫米以上,且天气预报降雨仍将持续。城镇部分道路低洼地段产生较长时间积水,最大积水深度达30厘米,低洼处房屋进水,个别房屋受淹倒塌。

(3)巴河、通河汇口断面流量超过22000立方米/秒,洪水位在302.00米左右(约10年一遇洪水标准),兰草水文站洪水流量超过5000立方米/秒,双滩电站坝前下泄流量超过10000立方米/秒,沿河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低洼处进水,全县10至15条河流洪水超警戒水位。

(4)三座中型水库或7座小(1)型水库中,有3座以上水库水位接近校核洪水位,且水位在短时内无下降趋势,水库大坝枢纽工程等建筑物发生险情。

(4)红色预警(Ⅰ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达到红色预警指标:

(1)上游及县境普降特大暴雨,且天气预报降雨仍将持续,24小时内无减弱趋势。

(2)县城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或6小时降雨量为100毫米以上,且天气预报降雨持续,短时内无减弱趋势。城镇道路和低洼地积水,最大积水深度超过50厘米,沿河部分房屋进水被淹。

(3)巴河、通河汇口断面流量超过25000立方米/秒,洪水位在304.00米左右(约20年一遇洪水标准),兰草水文站洪水流量超过7000立方米/秒,双滩电站断面下泄流量超过15000立方米/秒,全县24条河流洪水位呈快速上涨趋势,超保证水位线。

(4)三座中型水库或7座小(1)型水库中,有6座以上水库水位超过校核洪水位,且水位在短时内无下降趋势,水库大坝枢纽工程等建筑物发生严重险情。

3.山洪灾害预警

根据平昌实际,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划分为4级,由低到高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

(1)蓝色预警(Ⅳ级)

气象发布蓝色暴雨预警,即达到蓝色预警指标。

(2)黄色预警(Ⅲ级)

气象发布黄色暴雨预警,即达到黄色预警指标。

(3)橙色预警(Ⅱ级)

气象发布橙色暴雨预警,即达到橙色预警指标。

(4)红色预警(Ⅰ级)

气象发布红色暴雨预警,即达到红色预警指标。

4.干旱预警

根据平昌实际,干旱预警等级划分为3级,由低到高为:蓝色(Ⅳ级)预警、黄色(Ⅲ级)预警、橙色预警(Ⅱ级)。

(1)蓝色预警(Ⅳ级)

全县50%以上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2)黄色预警(Ⅲ级)

全县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全县至少30%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达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影响严重,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3)橙色预警(Ⅱ级)

我县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全县至少50%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达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影响严重,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4.4预警发布

县防汛办加强预警信息管理,建立预警信息共享发布机制,实现预警信息的权威统一发布,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4.4.1发布权限

1.暴雨预警

暴雨蓝色预警(Ⅳ)、黄色预警(Ⅲ)、橙色预警(Ⅱ)、红色预警(Ⅰ)均由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审签同意后发布。

2.洪水预警

洪水蓝色预警(Ⅳ)、黄色预警(Ⅲ)、橙色预警(Ⅱ)、红色预警(Ⅰ)均由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审签同意后发布。

3.山洪灾害预警

山洪灾害蓝色预警(Ⅳ)、黄色预警(Ⅲ)、橙色预警(Ⅱ)、红色预警(Ⅰ)均由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审签同意后发布。

4.干旱预警

干旱蓝色预警(Ⅳ)、黄色预警(Ⅲ)、橙色预警(Ⅱ)均由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审签同意后发布。

4.4.2发布方式

县防汛办以文件形式,通过党政网进行正式发布。同时以广播、电视、手机和网络等载体予以辅助,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4.4.3预警对象

预警发布单位根据预警级别明确预警对象,其中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在建工地、移民安置点、山洪灾害危险区等特定场所进行针对性预警。

4.4.4信息反馈

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相关部门(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反馈接收结果。

4.4.5信息通道保障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通讯基础运营商等单位要确保预警信息发布通道保障工作。

4.5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时,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李庄组织会商调度;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时,县防指总指挥张勋组织会商调度。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4.5.1暴雨预警响应

当县气象局发布暴雨预警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预警响应。

1.蓝色预警(Ⅳ级)响应

县防汛办从专家库中确定会商专家组,组织县防指成员单位会同专家组对暴雨蓝色预警(Ⅳ级)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进行会商研判,确定是否启动洪水预警及等级。

2.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县防汛办从专家库中确定会商专家组,组织县防指成员单位会同专家组对暴雨黄蓝色预警(Ⅲ级)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进行会商研判,确定是否启动洪水预警及等级。

3.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县防汛办从专家库中确定会商专家组,组织县防指成员单位会同专家组对暴雨橙色预警(Ⅱ级)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进行会商研判,确定是否启动洪水预警及等级。

4.红色预警(Ⅰ级)响应

县防汛办从专家库中确定会商专家组,组织县防指成员单位会同专家组对暴雨红色预警(Ⅰ级)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进行会商研判,确定是否启动洪水预警及等级。

4.5.2洪水预警响应

1.蓝色预警(Ⅳ级)响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县委宣传部:启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通过电视、网络等多种手段进行预警信息发、舆论引导、舆情管控等。

县发展和改革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做好调用应急粮食的准备工作。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传递预警信息到所有企业;监督企业做好停工停产、人员撤离、安置准备工作。

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传递预警信息到所有学校;安排部署所有学校做好人员撤离、安置准备工作。

县公安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维稳准备工作。

县财政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收集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收集县城区内涝点、供排水及城乡燃气的基本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做好征集调用民用挖掘机、铲车、吊车等大型工程机械等准备工作;收集道路、桥梁、渡口、码头、隧洞、船舶等运行状况。

县水利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密切关注本县及上下游地区通、巴河干流、中小河流水文情况;收集山洪灾害点、中小型水库及重点水利工程的水情信息及运行状况。

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组织调配农用物资、种子等准备工作。

县商务局:做好组织调配货源的准备工作。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做好旅游景区(景点)游客疏散准备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检查医疗救援设施设备,确保正常使用;准备医疗、防疫物资及药品,满足救灾需要。

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检查抢险救援设施设备,确保正常使用;准备救灾物资,满足救灾需要。

县气象局:密切关注本县及上下游地区中长期和临近天气预报及未来天气趋势、降雨范围及降雨强度等天气信息,及时推送气象信息。

人武部、武警平昌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检查抢险救援设施设备,确保正常使用。

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媒体通过广播电视、“平昌发布”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推送应急预警信息;做好报道灾情和抗灾救灾措施的准备工作。

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准备好本单位抢险救援船舶、征集调用民用船只、船舶的准备工作。

县红十字会:组织社会力量,筹措社会资金及物资,配合协助水旱灾害抢险救援。

国网平昌供电公司:所有责任人、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准备好抢险救援物资、设施设备,以便应急抢险救援使用;检查并试运行移动电源,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故障。

通讯运营商:所有责任人、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准备抢险救援物资、设施设备,以便应急抢险救援使用;检查网络、线路及设施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网络、通讯畅通。

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通过电话、短消息、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方式扩大预警信号覆盖范围;所有责任人、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整理所有抢险救援物资、设施设备,以便应急抢险救援使用;做好调集救灾物资准备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存需要;全面检查避险通道,确保避险通道畅通及灾害发生前群众快速、无障碍通过;清除避险场所内杂物,确保避险场所可立即投入使用。

2.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响应

县委宣传部:启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通过电视、网络等多种手段进行预警信息发布、舆论引导、舆情管控等。

县发展和改革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做好调用应急粮食的准备工作。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传递预警信息到所有企业;监督企业做好停工停产、人员撤离、安置准备工作。

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传递预警信息到所有学校;安排部署所有学校做好人员撤离、安置准备工作。

县公安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维稳准备工作。

县财政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筹措资金,保障应急抢险、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所需资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收集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收集县城区内涝点、供排水及城乡燃气的基本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征集调用民用挖掘机、铲车、吊车等大型工程机械,并集结到指定地点;收集道路、桥梁、渡口、码头、隧洞、船舶等运行状况。

县水利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密切关注本县及上下游地区通、巴河干流、中小河流水文情况;收集山洪灾害点、中小型水库及重点水利工程的水情信息及运行状况。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调配农用物资、种子等,保障灾害农业生产恢复。

县商务局:组织调配货源,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做好旅游景区(景点)游客疏散、防汛安全工作并关闭景区(景点)。

县卫生健康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检查医疗救援设施设备,确保正常使用;准备医疗、防疫物资及药品,满足救灾需要。

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检查抢险救援设施设备,确保正常使用;准备救灾物资,满足救灾需要。

县气象局:密切关注本县及上下游地区中长期和临近天气预报及未来天气趋势、降雨范围及降雨强度等天气信息,及时推送气象信息。

人武部、武警平昌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检查抢险救援设施设备,确保正常使用。

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媒体通过广播电视、“平昌发布”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推送应急预警信息;做好报道灾情和抗灾救灾措施的准备工作。

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征集调用民用船只、船舶集结到指定地点。

县红十字会:组织社会力量,筹措社会资金及物资,配合协助水旱灾害抢险救援。

国网平昌供电公司:启动本单位应急抢险预案;所有责任人、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整理所有抢险救援物资、设施设备,以便应急抢险救援使用;检查并试运行移动电源,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故障。

通讯运营商:启动本单位应急抢险预案;所有责任人、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整理所有抢险救援物资、设施设备,以便应急抢险救援使用;检查网络、线路及设施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网络、通讯畅通。

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启动本辖区预案;使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传统方式进行预警信号传播,通过电话、短消息、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方式扩大预警信号覆盖范围;所有责任人、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整理所有抢险救援物资、设施设备,以便应急抢险救援使用;调集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存需要;全面检查避险通道,确保避险通道畅通及灾害发生前群众快速、无障碍通过;清除避险场所内杂物,确保避险场所可立即投入使用。

4.5.3山洪灾害预警响应

当县水利局发布山洪灾害预警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预警响应。

1.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县水利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密切关注全县气象、中小河流水文情况;收集山洪灾害点的基本信息。

山洪灾害涉及的经开区、相关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通过电话、短消息、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将预警信号覆盖至所有危险区;所有责任人、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全面检查避险通道,确保避险通道畅通及灾害发生前群众快速、无障碍通过;清除避险场所内杂物,确保避险场所可立即投入使用。

2.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响应

县水利局: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密切关注全县气象、中小河流水文情况;收集山洪灾害点的基本信息。

山洪灾害涉及的经开区、相关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启动辖区应急预案;使用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传统方式进行预警信号传播,通过电话、短消息、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将预警信号覆盖至危险区内所有人员做好撤离准备工作;所有责任人、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全面检查避险通道,确保避险通道畅通及灾害发生前群众快速、无障碍通过;清除避险场所内杂物,确保避险场所可立即投入使用。

4.5.4干旱预警响应

当县气象局发布干旱预警后,各级相关部门(单位)应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预警响应。

县水利局:做好调度水库进行抗旱救灾准备工作,组织打井机械打井取水准备工作,启动修建抗旱水源工程。

县应急管理局:收集各地旱灾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掌握收集农业旱情损失,水产养殖受灾情况,开展农业抗旱救灾指导工作。

县泓源水务公司:做好解决群众生活用水的准备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做好消防车为灾区群众送水的准备工作。

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做好组织向饮水困难群众送水、保证群众生活用水的准备工作。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长组织会商调度,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总指挥组织会商调度。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1.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及时收集、报送相关信息。

2.加强水库水电站、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在建工地、移民安置点等部位和区域的巡查值守。

3.组织相关责任人、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资源。

4.调集抢险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转移安置场所。

5.按照“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要求,疏散、转移易受威胁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物资,管控重大危险源。

6.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洪涝灾害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活动。

7.媒体单位应优先做好预警信息传播和应急宣传工作。

8.视情对预警地区防汛抗旱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4.6信息共享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气象、水情、工情、旱情、灾情等方面信息后,通过会商机制对所有信息进行梳理、综合、分析,并将会商成果通过电话、短消息、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发布共享。

4.6.1加强信息互通

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在防汛减灾上的综合信息共享,共同提高洪涝灾害应对水平,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失的目的,我县与上下游各区县建立协同合作的防汛减灾联动机制。通过建立工作群、联系通讯录以及会议会商等线上线下方式,与我县上下游、左右岸等临近区县及时传递当地水雨情情况,以及水利工程情况。当省、市、县发布暴雨预警时,及时组织会商研判,主动将本区域的实时监测、预报、预警和突发险情等信息快速通报下游和周边可能受影响区域,确保防汛减灾重要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互通共享。

4.6.2密切日常交流

每年更新增加防汛减灾专家库专家名单,县内各部门加强相关领域专业机构、专家等技术支撑力量共建共用,优势互补、联合应对,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和时效性。

通、巴河平昌县境紧邻陕西汉中市、达州市和巴中市部分区县,在防汛相关信息传递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防汛信息传递、协调联动工作,每年汛前组织专班、落实专人,亲赴上下游所涉防汛、水利、水文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商防汛减灾工作,已形成常态化模式。在每次暴雨洪水来临前和汛情发生过程中,各地分别以电话、QQ群、微信群等渠道,不间断通报、传送防汛综合信息。

与其他毗邻县(区)保持日常交流,相互建立QQ、微信工作群,及时了解当地水雨情,重点保护对象及沿河场镇负责人,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启动、水利工程调度、抢险救援开展等情况共享;相互介绍本县的防洪重点区域,并建立常态和动态化的会商机制,加强本辖区年、月、旬气象水文中长期和短临信息分享;相互介绍沿河场镇设施救援、受灾人口和危房淹没情况、水利水电工程、重要基础设施现状及系统总结各自在历年防汛减灾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存在的经验教训;互相查看并熟悉本辖区的防汛预案,建立与邻近市、县的联合会商研判机制,明确会商启动条件、时间、参加人员、方式和内容等,共同商定灾害联合应对措施方案,当险情发生时,共同协作抗击灾情。

5应急响应

5.1防汛应急响应

5.1.1防汛应急响应分级

防汛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四级防汛应急响应、三级防汛应急响应、二级防汛应急响应、一级防汛应急响应。

5.1.2四级防汛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县防指副指挥长杜继东组织县气象局副局长刘兰、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孙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灾办主任杨伟、县住建局副局长王志坚、县交运局副局长游策胜、县文广旅局副局长韩林波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谢其雄批准后,县防汛办以县防指名义启动四级防汛应急响应。

(1)暴雨预警:县气象局发布黄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蓝色预警。

(2)江河洪水位:平昌县城区或2个及以上重要场镇洪水位达到或可能达到警戒水位。

(3)城市内涝:县城内部分低洼地区出现水浸或大面积积水深度超过20厘米,对市民生活造成一般影响。

(4)水库:小(2)型水库重大险情。

(5)堤防:发生对重要设施、重要交通干支线造成严重影响的堤防垮塌险情。

(6)其他:其他需要启动四级防汛应急响应的情况。

2.响应行动

(1)召开会商调度会(视频保障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政府办负责,下同)。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谢其雄主持召开会商调度会。县气象局副局长刘兰、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孙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杨伟、县住建局副局长王志坚、县交运局副局长游策胜、县文广旅局副局长韩林波、县水利局副局长杜继东、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政府分管负责人参加。县气象局通报雨情信息和未来天气趋势,县水利局通报河道水情信息、水利工程运行和水情预测情况,县应急管理局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作安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安排,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谢其雄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2)县气象局副局长刘兰负责加密监测雨情,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并实时报告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谢其雄。

(3)县水利局副局长杜继东负责加密河流水情、水库水位和工程运行情况监测、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处理水利工程险情,并实时报告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谢其雄。

(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灾办主任杨伟负责启动地质灾害蓝色预警响应,传达到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巡查人员和受威胁群众,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技术保障工作准备工作。

(5)县住建局副局长王志坚负责组织人员对县城区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等低洼地带进行监测巡查。

(6)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孙飞负责做好抢险救援专业队伍集结待命、调集抢险专业装备和物资准备工作。

(7)县交运局副局长游策胜负责抢险运输车辆、船舶集结待命,做好灾区抢险道路抢险和水上抢险准备工作。

(8)县文广旅局副局长韩林波负责做好旅游景区巡查排查和疏散游客准备工作。

(9)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任志强、县融媒体中心主任王勇负责组织宣传媒体通过广播电视、“平昌发布”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推送应急响应信息,宣传防御措施。

(10)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巡查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等防汛重点部位监测巡查并及时上报险情、灾情,按照“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要求,果断避险转移受威胁群众,做好转移群众安置,杜绝险情未排除前私自返回的情况。

3.解除响应

当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时,县防指副指挥长(水利局副局长杜继东)组织气象局局长梁晓平、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孙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夏宇、住建局局长邹坪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响应终止建议,报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水利局局长谢其雄)批准后,由县防汛办以县防指名义解除四级防汛应急响应。

                                            四级防汛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图


5.1.3三级防汛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县防指常务指挥长谢其雄组织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夏宇、县住建局局长邹坪、县交运局局长苟中良、县文广旅局局长向东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批准后,县防汛办以县防指名义启动三级防汛应急响应。

(1)暴雨预警:县气象局发布橙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黄色预警。

(2)江河洪水位:平昌县城区或2个及以上重要场镇洪水位超过或可能超过警戒水位,但未到保证水位。

(3)城市内涝:县城内部分低洼地区出现水浸或大面积积水深度超过30厘米,对市民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4)水库:小(2)型水库溃坝。

(5)堤防:发生对重要场镇造成严重影响的堤防垮塌险情。

(6)其他:其他需要启动三级防汛应急响应的情况。

2.响应行动

(1)召开会商调度会。县防指指挥长(分管水利副县长万学成)主持召开会商调度会。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县水利局局长谢其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夏宇、县住建局局长邹坪、县交运局局长苟中良、县文广旅局局长向东、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气象局通报雨情信息和未来天气趋势,县水利局通报河流水情信息、水利工程运行、水情预测情况和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下步工作安排,县应急管理局对应急抢险准备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地质灾害防治准备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提具体工作要求。

(2)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负责加密监测雨情,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并实时报告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

(3)县水利局局长谢其雄负责加密河流水情、水库水位和工程运行情况监测、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处理水利工程险情,并实时报告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

(4)县人防办分管负责人张地栋负责按照县防指要求拉响防空警报,组织人防专业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准备工作。

(5)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夏宇负责启动地质灾害黄色预警响应,传达到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巡查人员和受威胁群众,按要求转移受威胁群众,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技术保障工作准备工作。

(6)县住建局局长邹坪负责组织人员对县城区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等低洼地带进行监测巡查,做好车辆等财产转移准备工作。

(7)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负责做好抢险救援专业队伍集结待命、调度抢险专业装备和物资前置受洪涝灾害威胁地区。

(8)县交运局局长苟中良负责做好抢险运输车辆、船舶集结,赶赴灾区进行道路抢险和水上抢险各项准备工作。

(9)县文广旅局局长向东负责做好旅游景区巡查排查、疏散游客、关闭涉河景区。

(10)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任志强、县融媒体中心主任王勇负责组织宣传媒体通过广播电视、“平昌发布”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推送应急响应信息,宣传防御措施。

(11)县经信局局长石长平、国网平昌供电公司总经理赵德云负责灾区断电后临时供电和恢复供电。

(12)县卫健局局长周勇华负责做好从医院、疾控中心抽调人员、调配医疗器械物资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准备工作。

(13)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海峰负责组织公安民警集结待命,赶赴灾区实行交通管制,协助群众撤离转移准备工作。

(14)电信公司总经理牟江、移动公司总经理刘杨、联通公司总经理刘军负责灾区通讯中断后通讯恢复工作。

(15)泓源水务公司总经理谢波负责灾区供水中断后临时供水和抢修供水设施。

(16)“六包五有”帮扶包户部门做好赶赴被包场镇开展帮扶准备工作。

(17)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等防汛重点部位监测巡查并及时上报险情、灾情,按照“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要求,果断避险转移受威胁群众,做好转移群众安置,杜绝险情未排除前私自返回的情况。

3.解除响应

当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时,县防指常务指挥长谢其雄组织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夏宇、县住建局局长邹坪、县交运局局长苟中良、县文广旅局局长向东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批准后,县防汛办以县防指名义解除三级防汛应急响应。

                                            三级防汛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图


5.1.4二级防汛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组织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县水利局局长谢其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夏宇、县住建局局长邹坪、县交运局局长苟中良、县文广旅局局长向东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县防指总指挥张勋批准后,县防汛办以县防指名义启动二级防汛应急响应。

(1)暴雨预警:县气象局发布红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橙色预警。

(2)江河洪水位:平昌县城区或2个及以上重要场镇洪水位达到或可能达到保证水位。

(3)城市内涝:县城内部分低洼地区出现水浸或大面积积水深度超过50厘米,对市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4)水库:小(1)型水库重大险情或溃坝。

(5)堤防:发生对县城区造成严重影响的堤防垮塌险情。

(6)其他:其他需要启动二级防汛应急响应的情况。

2.响应行动

(1)召开会商调度会。县防指总指挥张勋主持或委托指挥长万学成(或李庄)召开会商调度会。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县水利局局长谢其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夏宇、县住建局局长邹坪、县交运局局长苟中良、县文广旅局局长向东、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气象局通报雨情信息和未来天气趋势,县水利局通报河道水情信息、水利工程运行、水情预测情况和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下步工作安排,应急管理局对应急抢险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地质灾害防治准备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县防指总指挥张勋或由总指挥委托的指挥长万学成(或李庄)提具体工作要求。

(2)靠前指挥。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或李庄)、受灾区域挂联县级领导、常务副指挥长韩旭(或谢其雄)赶赴灾区建立前方指挥部,并统筹指挥前方灾区抢险救援。

(3)县人防办分管负责人张地栋负责按照县防指要求拉响防空警报,组织人防专业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负责加密监测雨情,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并实时报告县防指指挥长县防指总指挥张勋。

(5)县水利局局长谢其雄负责加密河道水情、水库水位和工程运行情况监测、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处理水利工程险情,并实时报告县防指总指挥张勋。

(6)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夏宇负责发布地质灾害预警橙色响应,人员全部撤离,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技术指导。

(7)县住建局局长邹坪负责组织人员对县城区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等低洼地带进行监测巡查,做好车辆等财产转移,关闭地下商场,调度排涝设备开始排涝,打开排污井盖泄洪并做好监测值守。

(8)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负责抢险救援专业队伍集结、调度抢险专业装备和物资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9)县交运局局长苟中良负责做好抢险运输车辆、船舶集结,赶赴灾区进行抢险道路抢险和准备水上抢险各项工作。

(10)县文广旅局局长向东负责做好旅游景区巡查排查、疏散游客、关停全部旅游景区工作。

(11)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任志强、县融媒体中心主任王勇负责组织宣传媒体通过广播电视、“平昌发布”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推送应急响应信息,宣传报道抢险救灾情况。

(12)县经信局局长石长平、电力公司总经理赵德云负责灾区断电后临时供电和恢复供电。

(13)县卫健局局长周勇华负责从医院、疾控中心抽调人员、调配医疗器械物资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

(14)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海峰负责组织公安民警赶赴灾区实行交通管制,协助群众撤离转移。

(15)县教科体局局长苟兴旺负责对灾区学校采取停课措施,停止校车运营等各项前期工作。

(16)电信公司总经理牟江、移动公司总经理刘杨、联通公司总经理刘军负责灾区通讯中断后通讯恢复工作。

(17)泓源水务公司总经理谢波负责灾区供水中断后临时供水和抢通供水设施。

(18)“六包五有”帮扶包户部门赶赴被包场镇开展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工作。

(19)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等防汛重点部位监测巡查及时上报险情、灾情,按照“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要求,果断避险转移受威胁群众,妥善安置转移群众,杜绝险情未排除前私自返回的情况,同时有序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解除响应

当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时,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组织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夏宇、县住建局局长邹坪、县交运局局长苟中良、县文广旅局局长向东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报请县防指总指挥张勋批准后,由县防汛办以县防指名义解除二级防汛应急响应。

二级防汛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图


5.1.5一级防汛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总指挥张勋或委托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组织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县水利局局长谢其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夏宇、县住建局局长邹坪、县交运局局长苟中良、县文广旅局局长向东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县防指总指挥张勋批准后,县防汛办以县防指名义启动一级防汛应急响应。

(1)暴雨预警:县气象局发布红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橙色预警。

(2)江河洪水位:城区或2个及以上重要场镇洪水位超过或可能超过设防标准(超标准洪水)。

(3)城市内涝:县城内部分低洼地区出现水浸或大面积积水深度超过1米,对市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4)水库:中型水库重大险情或溃坝。

(5)堤防:发生对县城区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堤防垮塌险情。

(6)其他:其他需要启动一级防汛应急响应的情况。

2.响应行动

(1)召开会商调度会。县防指总指挥张勋主持或委托指挥长万学成召开会商调度会。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县水利局局长谢其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夏宇、县住建局局长邹坪、县交运局局长苟中良、县文广旅局局长向东、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气象局通报雨情信息和未来天气趋势,县水利局通报河道水情信息、水利工程运行、水情预测情况和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下步工作安排,县应急管理局对应急抢险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地质灾害防治准备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县防指总指挥张勋或由委托指挥长万学成提具体工作要求。

(2)靠前指挥。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或李庄)、受灾区域挂联县级领导、常务副指挥长韩旭(或谢其雄)赶赴灾区建立前方指挥部,并统筹指挥前方灾区抢险救援。

(3)县人防办分管负责人张地栋负责按照县防指要求拉响防空警报,组织人防专业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负责加密监测雨情、滚动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并实时报告县防指总指挥张勋。

(5)县水利局局长谢其雄负责加密河道水情、水库水位和工程运行情况监测、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处理水利工程险情,并实时报告县防指总指挥张勋。

(6)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夏宇负责启动地质灾害红色预警响应,人员全部撤离,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技术指导工作。

(7)县住建局局长邹坪负责组织人员对县城区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等低洼地带进行监测巡查,做好车辆等财产转移,及时关闭地下停车场和商场,调度排涝设备排涝,打开排污井盖泄洪并做好监测值守。

(8)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负责调度抢险救援队伍,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调集物资保障受灾群众生活所需。

(9)县交运局局长苟中良负责调集抢险运输车辆、船舶转移抢救受困群众;调集大型工程机械及相应人员开展保畅保通工作。

(10)县文广旅局局长向东负责做好旅游景区巡查排查、疏散游客、关停旅游景区。

(11)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任志强、县融媒体中心主任王勇负责向社会公众推送应急响应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受灾情况和抢险救援工作开展情况。

(12)县经信局局长石长平、电力公司总经理赵德云负责灾区断电后临时供电和恢复供电。

(13)县卫健局局长周勇华负责调度医院、疾控中心人员、调配医疗器械物资开展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

(14)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海峰负责组织公安民警立即实行交通管制,协助群众撤离转移。

(15)县教科体局局长苟兴旺负责灾区学校停课,停止校车运营,安全转移师生等工作。

(16)县国资局负责关停灾区国有企业,组织动员国有企业职工参与防汛抢险救灾。

(17)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刘文琼负责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投入抢险救援中,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18)电信公司总经理牟江、移动公司总经理刘杨、联通公司总经理刘军负责灾区通讯中断后通讯恢复工作。

(19)泓源水务公司总经理谢波负责灾区供水中断后临时供水和抢通供水设施。

(20)“六包五有”帮扶包户部门开展群众疏散和转移工作,确保被包户有住处、有衣穿、有饭吃、有水喝、有医疗;协助当地开展其他抢险救援工作。

(21)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政府主要负责人现场组织指挥做好转移避险、紧急救援、临时安置、抢险救灾、交通管制、治安维护等工作。

3.解除响应

当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时,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组织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县水利局局长谢其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夏宇、县住建局局长邹坪、县交运局局长苟中良、县文广旅局局长向东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报请县防指总指挥张勋批准后,由县防汛办以县防指名义解除一级防汛应急响应。

一级防汛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图


5.2抗旱应急响应

5.2.1抗旱应急响应分级

抗旱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四级抗旱应急响应、三级抗旱应急响应、二级抗旱应急响应、一级抗旱应急响应,具体分类见干旱灾害分级。

干旱灾害分级

单位:万亩、万人

干旱

类型

时段

特别重大

重大

较大

一般

干旱

类型

时段

作物

受灾

面积

(I)

因旱

饮水

困难

人数

(N)

作物受

灾面积

(I)

因旱

饮水

困难

人数

(N)

作物

受灾

面积

(I)

因旱

饮水

困难

人数

(N)

作物

受灾

面积

(I)

因旱

饮水

困难

人数

(N)

冬干

11月21日~

2月28日

I>

200

N≥20

100<

I≤200

10≤N<20

50<

I≤100

5≤N

<10

20<

I≤50

3≤N<5

春旱

3月1日~

5月5日

I>

480

N≥350

320<

I≤480

200≤

N<

350

250<

I≤320

70≤N

<200

80<

I≤250

15≤N

<70

夏旱

4月26日~

7月5日

I>

480

N≥350

320<

I≤480

200≤

N<

350

250<

I≤320

70≤N

<200

80<

I≤250

15≤N

<70

伏旱

6月26日~

9月10日

I>

480

N≥350

320<

I≤480

200≤

N<

350

250<

I≤320

70≤N

<200

80<

I≤250

15≤N

<70

城市

干旱


连续15天供

水保障率

≤75%

75%<连续15

天供水保障率

≤85%

85%<连续15

天供水保障率

≤90%

90%<连续

15天供水保

障率≤95%

说明:1.作物受旱面积:指在田作物受旱面积。受旱期间能保证灌溉的面积,不列入统计范围;

2.因旱饮水困难人数:指由于干旱导致基本生活用水量低于35 升/(人·天),且持续 15 天以上的人口数。

5.2.2四级抗旱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一般干旱灾情时,县防指副指挥长杜继东组织县气象局副局长刘兰、县农业局统筹办主任李元、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孙飞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谢其雄批准后,由县防汛办以县防指名义启动四级抗旱应急响应。

2.响应行动

(1)县气象局副局长刘兰负责持续监测旱情,发布旱情预警信息。

(2)县水利局副局长杜继东负责做好灾区水库水资源调度准备工作。

(3)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孙飞负责收集各地旱灾情况,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系统上报。

(4)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办主任李元负责掌握收集农业旱情损失,水产养殖受灾情况。

(5)泓源水务公司总经理谢波负责解决群众生活用水。

(6)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调运抽水泵抽水灌溉,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抗旱自救。

3.解除响应

当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时,县防指副指挥长杜继东组织县气象局副局长刘兰、县农业局统筹办主任李元、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孙飞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谢其雄批准后,由县防汛办以县防指名义解除四级抗旱应急响应。

四级抗旱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图


5.2.3三级抗旱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较大干旱灾情时,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谢其雄组织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县农业局局长胥英豪、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批准后,由县防汛办以县防指名义启动三级抗旱应急响应。

2.响应行动

(1)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负责持续监测旱情,发布旱情预警信息,准备人工增雨。

(2)县水利局局长谢其雄负责调度水库进行农业生产抗旱。

(3)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负责收集各地旱灾情况,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系统上报。

(4)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胥英豪负责掌握收集农业旱情损失,水产养殖受灾情况,开展农业抗旱救灾指导工作。

(5)泓源水务公司总经理谢波负责解决群众生活用水。

(6)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调运抽水泵抽水灌溉,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抗旱自救。

3.解除响应

当出现较大干旱灾情时,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谢其雄组织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县农业局局长胥英豪、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批准后,由县防汛办以县防指名义解除三级抗旱应急响应。

三级抗旱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图


5.2.4二级抗旱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重大干旱灾情时,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组织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县水利局局长谢其雄、县农业局局长胥英豪、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报请县防指总指挥张勋批准后,县防汛办以县防指名义启动二级抗旱应急响应。

2.响应行动

(1)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负责持续监测旱情,发布旱情预警信息,开展人工增雨。

(2)县水利局局长谢其雄负责调度水库进行抗旱救灾。

(3)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负责收集各地旱灾情况,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系统上报。

(4)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胥英豪负责掌握收集农业旱情损失,水产养殖受灾情况,开展农业抗旱救灾指导工作。

(5)泓源水务公司总经理谢波负责解决群众生活用水。

(6)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抗旱自救,组织向饮水困难群众送水,保证人畜用水。

3.解除响应

当出现较大干旱灾情时,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组织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县农业局局长胥英豪、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报请县防指总指挥县长张勋批准后,县防汛办以县防指名义解除二级抗旱应急响应。

二级抗旱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图


5.2.5一级抗旱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特别重大干旱灾情时,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组织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县水利局局长谢其雄、县农业局局长胥英豪、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报请县防指总指挥县长张勋批准后由县防汛办以县防指名义启动一级抗旱应急响应。

2.响应行动

(1)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负责持续监测旱情,发布旱情预警信息,开展人工增雨。

(2)县水利局局长谢其雄负责调度水库进行抗旱救灾,同时组织力量通过机械打井采水等方式修建抗旱水源工程。

(3)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负责收集各地旱灾情况,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系统上报。

(4)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胥英豪负责掌握收集农业旱情损失,水产养殖受灾情况,开展农业抗旱救灾指导工作。

(5)泓源水务公司总经理谢波负责解决群众生活用水。

(6)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高伟负责消防车为灾区群众送水。

(7)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抗旱自救,组织向饮水困难群众送水,保证群众生活用水。

3.解除响应

当出现较大干旱灾情时,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组织县气象局局长梁晓平、县水利局局长谢其雄、县农业局局长胥英豪、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韩旭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县防指指挥长万学成报请县防指总指挥张勋批准后,县防汛办以县防指名义解除一级抗旱应急响应。

一级抗旱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图


6灾后重建

灾后重建由副县长温青山负总责,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商务局、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红十字会、平昌泓源水务集团公司、燃气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公司、国网平昌供电公司、银保监委员会、保险公司、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等相关单位,按行业归口管理和辖区负责制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合力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6.1灾后救助

灾后救助工作由副县长李庄负总责,挂联经开区、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的县级领导牵头,辖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1.居住环境清扫。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组织辖区党员干部、抢险救援队伍、“六包五有”包户帮扶干部、志愿者和受灾群众转入清运受灾房屋、公共区域等场所的淤泥和垃圾。县环卫所、县消防救援大队协助配合。

2.生活物资保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调度、运送物资并监督指导发放工作;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负责组织人员对受灾群众生活必需品进行统计、领取和发放。

3.交通运输保畅。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损毁公路、桥梁、公路隧洞、船舶、渡口、码头等进行排查和修复,确保通畅。

4.医疗卫生服务。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灾区防疫消杀、伤员救治等工作,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和蔓延,并组织医疗专家队伍及时对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辖区卫生院落实专人挂包救助。

5.恢复生产经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做好农牧渔业生产自救和恢复生产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帮助和指导个体工商户尽快正常经营,同时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

6.2物资补充

针对灾后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抗旱的要求,及时补充防汛抗旱物资。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防汛应急专用物资储备和管理;县水利局负责抗旱专用机具储备和管理;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负责防汛抗旱常用物资储备和管理。

6.3灾后重建组织体系

灾后重建组织体系图如下。


1.水利工程。县水利局负责对小(1)型及以上水利工程(含Ⅳ级堤防)进行排查,根据受损情况制定修复方案,按程序上报审批并组织实施,并对小(2)型及以下水利工程病害整治提供技术指导;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负责对小(2)型及以下水利工程进行排查,根据受损情况制定修复方案,送县水利局审批后再组织实施。

2.交通运输。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公路(县级及以上)、桥梁、公路隧洞、船舶、渡口、码头等进行排查,根据受损情况制定修复方案并分级组织实施,对乡村道路修复整治提供技术指导。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负责乡村道路修复整治,协助交通运输局做好道路及交通设施修复整治工作。

3.河道清障。县水利局负责对形成的堰塞湖进行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再组织实施,县交通运输局协助配合。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负责对河道岸线垮塌、水面漂浮物及水域岸线倒伏物进行整治、打捞和清运。

4.房屋排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受灾区域内的房屋进行排查、鉴定和统计,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分类制定处置方案,并指导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组织实施。

5.用水保障。由县水利局牵头,平昌泓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恢复和保障镇、村(社区)受灾居民生活用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平昌泓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恢复和保障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负责恢复和保障分散居民生活用水。

6.电力保障。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国网平昌供电公司负责组织、保障、协调受灾区域电力供应。

7.通讯网络。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广电、移动、电信、联通等网络服务公司负责恢复和保障受灾区域通讯网络畅通。

8.地质灾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对受灾区域地质灾害点制定处置方案,指导督促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科学及时处置险情。

6.4保险理赔

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巴中监督分局平昌监管组统筹,各保险公司负责及时足额兑现被保险人的理赔资金。经开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配合。

6.5灾后评估

由县应急委员会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抢险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按要求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奠定基础。

7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由县防汛办报请县人民政府表扬、记功;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公职人员由县防汛办报请县人民政府表扬、奖励、记功、提拔使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自然人由县防汛办报请县人民政府表扬、奖励。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不执行防汛调度指令的企业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或法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审批,报市防指备案。预案所涉责任人因工作调整或变动由继任者继续履职,不再另行发文。

各部门(单位)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报县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县防指。

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由本级政府负责人批准后实施,报县防指备案。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防汛办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平昌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平昌县2022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平防汛指〔2022〕5号)同时废止。

附表一

平昌县河流统计表

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3条)

序号

河流
名称

别 名

河流起止点

长度(km)

流经乡镇

1

渠 江

巴河

澌岸镇先锋村-白衣镇黄梅溪

79

澌岸镇 兰草镇 驷马镇 同州街道 金宝街道 江口街道  白衣镇

2

大通江

通江河

灵山镇民意社区腊溪口-平昌县王家沱

47.2

灵山镇 元山镇 云台镇
同州街道(右岸)江口街道(左岸)

3

澌滩河


镇龙镇民兴社区-云台镇澌滩场镇高顶村

25.1

镇龙镇 望京镇 江家口镇 云台镇

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河流(22条)

序号

河流
名称

别名

河流起止点

长度(km)

流经镇

1

观音河


兰草镇五枝村竹筏河-兰草镇双柏村小河沟

9.2

兰草镇

2

铁匠河


青云镇风箱门-同州街道苟溪村苟溪口

12.7

兰草镇 青云镇 同州街道

3

驷马河


驷马镇当先社区-同州街道坦溪社区小河沟

28.2

驷马镇  土兴镇 兰草镇 同州街道

4

花溪


驷马镇真茂社区龙神潭-驷马镇当先社区偏石板

4

驷马镇

5

新桥河


得胜镇得胜社区南山寺-土兴镇碧玉村三岔河

18.6

得胜镇 驷马镇 土兴镇

6

龙潭河


得胜镇雄峰村烧炭溪-同州街道汉王庙龙潭溪

21.6

得胜镇 元山镇 土兴镇 同州街道

7

杨柏河


得胜镇红星村-灵山镇民意社区

3.21

得胜镇 灵山镇

8

喜神河

澌波河

镇龙镇新庙社区到角沟-江家口镇社口村社口河码头

8.4

镇龙镇 江家口镇

序号

河流
名称

别名

河流起止点

长度(km)

流经镇

9

蒲家河


镇龙镇翻身村五峰林场-江家口镇喜神社区大河口

16.84

镇龙镇 江家口镇

10

高桥河


望京镇万平村沙坝子-江家口镇和平村黑溪口

19.2

望京镇 笔山镇 江家口镇

11

廖家河


笔山镇笔山社区黄家沟-笔山镇东庄村湾滩河

10.299

笔山镇

12

磴子河

蒙溪

响滩镇云盘村平桥河-白衣镇龙门社区龙门大桥

48.8

响滩镇 大寨镇 西兴镇 岳家镇 白衣镇

13

简河


响滩镇永福村候家扁-响滩镇禹王居委会响水滩

19.055

响滩镇

14

本溪河


西兴镇戏楼村塔子河-西兴镇天官堂村江陵庵

15.056

西兴镇 龙岗镇

15

岳家河

岳家寺河

青云镇龙寨村山王庙沟-岳家镇观音村两河口

29.228

青云镇 大寨镇 金宝街道 岳家镇

16

桥河


龙岗镇高阳村枫香树垭河-白衣镇天井社区大湾

20.542

龙岗镇 西兴镇 土垭镇 白衣镇

17

涵水溪

涵水河

龙岗镇沙坝村毛嘴-白衣镇濛溪村濛溪桥

50.91

龙岗镇 土垭镇 佛楼镇 西兴镇 涵水镇 白衣镇

18

洞滩河

江陵河

邱家镇万兴村称儿岩-板庙镇千佛社区下三溪口

25.8

邱家镇 三十二梁镇 板庙镇

19

长滩河


岩口镇小寨村王坝滩-岩口镇柏林村漫水桥

10.74

岩口镇

20

鲁班河


岩口镇小寨村王坝滩-岩口镇柏林村鲁班石

16.309

岩口镇

21

龙洞沟


响滩镇万安村倒开门-响滩镇玉峰村三溪口

4.6

响滩镇

22

小杨河

梓桐河

笔山镇白云村塔子山沟-邱家镇回龙村大院子

19.02

笔山镇 泥龙镇 邱家镇

流域面积20~50平方公里河流(13条)

序号

河流
名称

别名

河流起止点

长度(km)

流经镇

1

木连溪


澌岸镇民主村-粉壁镇飞跃村

7.9

澌岸镇  粉壁镇

2

黄麻溪


金宝新区凌云村-金宝新区太平社区

8.09

金宝新区

序号

河流
名称

别名

河流起止点

长度(km)

流经镇

3

白沙溪


江口街道长垭社区-白衣镇复元村

10.36

江口街道 白衣镇

4

李家沟


得胜镇马灵社区-驷马镇驷马社区

10

得胜镇、驷马镇

5

泥滩子沟


邱家镇万兴村-云台镇海山社区

9.36

邱家镇 云台镇

6

肖家河


三十二梁镇柳林村-云台镇老官庙社区

8.22

三十二梁镇 云台镇

7

磴子河

深溪子沟

板庙镇康坪村-江口街道荔枝社区

9.89

板庙镇 云台镇 江口街道

8

礅子河


江家口镇中华村-望京镇金龙台社区

6.38

江家口镇 望京镇

9

元沱河


响滩镇福申社区-响滩镇元沱社区

7.98

响滩镇 大寨镇

10

雷家沟

高木桥河

青云镇龙寨村-金宝街道重石村

10.06

青云镇 金宝街道

11

麻洞沟


板庙镇板庙社区-板庙镇千佛社区

11.64

板庙镇

12

刘家沟


三十二梁镇柳林村-板庙镇枫香村

8.68

三十二梁镇 板庙镇

13

陈家河


笔山镇金堂村-邱家镇回龙村

7.31

笔山镇 邱家镇

流域面积10~20平方公里河流(33条)

序号

河流
名称

别名

河流起止点

长度(km)

流经镇

1

三叉溪


澌岸镇团结村-澌岸镇娱乐社区

4.82

澌岸镇

2

九龙河

王母沟

兰草镇五枝村-兰草镇中仁村

7.92

兰草镇 澌岸镇

3

郭家河

红碑沟

兰草镇里仁社区-驷马镇百山村

4.96

兰草镇 澌岸镇 驷马镇

4

黄毛溪

三溪河

板庙镇西角村-白衣镇黄梅村

13.68

板庙镇 白衣镇

5

阎王沟

易家湾河

青云镇青林社区-青云镇中包村

5.49

青云镇

6

徐家河


粉壁镇中心社区-粉壁镇双燕村

5.91

粉壁镇

7

谢家河


得胜镇天宫村-得胜镇丰收村

3.1

得胜镇

序号

河流
名称

别名

河流起止点

长度(km)

流经镇

8

石森河


得胜镇莲花村-得胜镇新场村

4.7

得胜镇

9

薛家沟


元山镇寿南山村-同州街道佛头山社区

5.5

元山镇  同州街道

10

长田河


邱家镇点灯村-云台镇三凤村

8.45

邱家镇 云台镇

11

苟家河


元山镇张公社区-云台镇五台村

6.68

元山镇 云台镇

12

张溪沟


灵山镇巴灵台社区-云台镇沿溪村

10.99

灵山镇 元山镇 云台镇

13

长沟河


得胜镇双泉村-灵山镇民意社区

11

得胜镇 灵山镇

14

五童河


镇龙镇红岩村-镇龙镇翻身村

8.28

镇龙镇

15

谢家沟


江家口镇八台村-江家口镇三官村

7.32

江家口镇

16

垒家河


江家口镇三官村-江家口镇三官村

4

江家口镇

17

圆山子河


笔山镇八坪村-邱家镇凉风社区

6.19

笔山镇 邱家镇

18

鲜家沟


龙岗镇宝坪社区-响滩镇龙岩村

8.18

龙岗镇 响滩镇

19

大耳洞沟


大寨镇开泰村-响滩镇石泉村

4.42

大寨镇 响滩镇

20

马照沟


岳家镇金斗村 白衣镇红旗村

5.14

岳家镇 白衣镇

21

潭家河


龙岗镇龙岗社区-龙岗镇火箭村

5.6

龙岗镇

22

硝洞沟


金宝街道七里村-岳家镇涌水村

8.33

金宝街道 岳家镇

23

新桥河


大寨镇映红村-岳家镇观音村

7.94

大寨镇 岳家镇

24

八庙河


涵水镇禅林社区-白衣镇蒿坪社区

4.29

涵水镇 西兴镇 白衣镇

25

戚家湾


佛楼镇佛楼寺社区-佛楼镇平乐村

8.5

佛楼镇

26

碾子湾


佛楼镇大松村-土垭镇卫星村

10.01

佛楼镇 土垭镇

27

郭家沟


涵水镇海峰村-涵水镇花桥村

4.72

涵水镇

28

蔡家河

青龙河

板庙镇龙王村-板庙镇千佛社区

9.9

板庙镇 江口街道

序号

河流
名称

别名

河流起止点

长度(km)

流经镇

29

何家沟


三十二梁镇长林村-三十二梁镇黄桷村

5.56

三十二梁镇

30

老桥河


笔山镇笔山社区-岩口镇黄粱村

6.57

笔山镇 岩口镇

31

赵家河


笔山镇笔峰村-岩口镇长岩村

6.52

笔山镇 岩口镇

32

戴家河


泥龙镇小山社区-泥龙镇花井村

6.59

泥龙镇

33

张家河


邱家镇万兴村-邱家镇尖峰村

3.72

邱家镇

附表二

平昌县2022年山洪灾害危险区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统计表

序号

县区

乡镇

村组

山洪沟名称

危险区

受威胁人口

行政责任人

监测巡查责任人

预警转移责任人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1

平昌县

经开区

小桥街社区

黄麻溪

小桥沟桥至龙凤丝厂

50

李燕杰

党工委书记

杜德学

副主任

杜德学

副主任

2

平昌县

经开区

小桥街社区

小河沟

苗清安住处至城南车站桥头

36

李燕杰

党工委书记

魏利军

支部书记

魏利军

支部书记

3

平昌县

江口街道

荔枝社区

杜家溪,通江~杨柳坝段

荔枝街道

182

王江波

办事处主任

陈明兰

荔枝社区文书

陈明兰

荔枝社区文书

4

平昌县

江口街道

荔枝社区

通江张家河段

荔枝社区七社

52

王江波

办事处主任

杨小波

荔枝社区
纪检组长

杨小波

荔枝社区
纪检组长

5

平昌县

三十二梁镇

中嘴村

关地沟

中嘴村6社

11

阙毅

副镇长

刘开林

文书

刘开林

文书

6

平昌县

元山镇

张公社区
(原中坪村)

大水沟

3社

8

陈唯为

副镇长

胡耀予

社区党委书记

胡耀予

社区党委书记

7

平昌县

元山镇

张公社区
(原中坪村)

张家河沟

3社

8

陈唯为

副镇长

何学旭

社区副主任

何学旭

社区副主任

8

平昌县

元山镇

张公社区
(原中坪村)

筝家溪

6社

26

陈唯为

副镇长

张小林

社区副主任

张小林

社区副主任

9

平昌县

元山镇

张公社区
(原中坪村)

定保寺沟

6社

10

陈唯为

副镇长

马 涛

社区副书记

马 涛

社区副书记

10

平昌县

元山镇

张公社区
(原中坪村)

蒲子溪

7社

37

陈唯为

副镇长

贾仕军

社区党委副书记

贾仕军

社区党委副书记

11

平昌县

南天门管委会

爱国村三社

蹬子河

爱国三社张家河

73

王尚昆

主任

张丛

支部书记

张丛

支部书记

12

平昌县

灵山镇

凉亭村

张家湾

凉亭村十社

49

康峻彬

镇长

张仪

支部书记

张仪

支部书记

13

平昌县

灵山镇

凉亭村

牛肚滩

凉亭村11社

30

康峻彬

镇长

何恩军

副主任

何恩军

副主任

14

平昌县

灵山镇

朝阳村

漩孔湾

朝阳村一社

27

康峻彬

镇长

何  攀

文书

何  攀

文书

15

平昌县

灵山镇

朝阳村

高洞河

朝阳村5社

23

康峻彬

镇长

何小平

支部书记

何小平

支部书记

16

平昌县

泥龙镇

沙溪村

小杨河沙溪段

沙溪村2组

128

张华

副镇长

张芹

副主任

张芹

副主任

17

平昌县

泥龙镇

沙溪村

小杨河沙溪段

沙溪村危险区2

64

张华

副镇长

李在毅

支部副书记

李在毅

支部副书记

18

平昌县

泥龙镇

沙溪村

小杨河沙溪段

沙溪村4组危险区

20

张华

副镇长

李在相

村书记

李在相

村书记

19

平昌县

泥龙镇

青山村

小杨河石板梁段

青山村6组

20

张华

副镇长

张小俊

村书记

张小俊

村书记

20

平昌县

泥龙镇

牛角村

牛角坑-老营沟

牛角村2社危险区

6

张华

副镇长

张瑞宗

村书记

张瑞宗

村书记

21

平昌县

响滩镇

黑水社区

赵家沟,南长河~赵家湾段

黑水乡居委会

160

杨永富

镇长

胡东岳

网格员

胡东岳

网格员

22

平昌县

响滩镇

南风社区

南长河~赵家湾段,南长河

凉树村7社

36

杨永富

镇长

后俊成

综合干部

后俊成

综合干部

23

平昌县

响滩镇

五凤村

南长河~赵家湾段

五凤村4社

35

杨永富

镇长

袁兵甲

村民

袁兵甲

村民

24

平昌县

响滩镇

东岳村

白简河

东岳村3社

9

杨永富

镇长

徐思勇

副书记

徐思勇

副书记

25

平昌县

响滩镇

云盘村

白简河~陈家河段

人山村4社

9

杨永富

镇长

赵永久

基层治理员

赵永久

基层治理员

26

平昌县

响滩镇

云盘村

白简河~陈家河段

人山村5社

5

杨永富

镇长

赵世彦

综合干部

赵世彦

综合干部

27

平昌县

响滩镇

二龙居委会

蹬子河,白简河

龙桥社区1号危险区

1404

杨永富

镇长

庞厚全

支部书记

庞厚全

支部书记

28

平昌县

响滩镇

禹王街居委会

白简河,南长河

禹王街2号危险区

1254

杨永富

镇长

胡玉春

支部书记

胡玉春

支部书记

29

平昌县

响滩镇

禹王街居委会

南长河

禹王街1号危险区

1079

杨永富

镇长

王亚平

副书记

王亚平

副书记

30

平昌县

响滩镇

楠木村

蹬子河

楠木村三社1号危险区

123

杨永富

镇长

韩均

村民

韩均

村民

31

平昌县

响滩镇

元沱社区

程家沟,蹬子河

响滩镇、元沱村

104

杨永富

镇长

苟中敏

支部书记

苟中敏

支部书记

32

平昌县

响滩镇

楠木村

蹬子河

楠木村三社2号危险区

43

杨永富

镇长

王延寿

村民

王延寿

村民

33

平昌县

响滩镇

二龙居委会

白简河

二龙村七社

26

杨永富

镇长

陈茂民

基层治理员

陈茂民

基层治理员

34

平昌县

响滩镇

元沱社区

程家沟,邓家河

响滩镇、元沱村

21

杨永富

镇长

龚界平

纪检委员

龚界平

纪检委员

35

平昌县

响滩镇

五岭村

南长河

五岭村危险区

20

杨永富

镇长

王仕辉

文书

王仕辉

文书

36

平昌县

响滩镇

龙岩村

鲜家湾河

龙岩村危险区

15

杨永富

镇长

黄树民

支部书记

黄树民

支部书记

37

平昌县

响滩镇

二龙居委会

蹬子河

龙桥社区2号危险区

13

杨永富

镇长

杨永生

副书记

杨永生

副书记

38

平昌县

响滩镇

西桥社区

蹬子河

西桥村安置点

5

杨永富

镇长

周昌国

纪检委员

周昌国

纪检委员

39

平昌县

涵水镇

涵水场镇

涵水河

涵水镇场镇

3800

杨  斌

党委书记

潘广茂

支部书记

潘广茂

支部书记

40

平昌县

涵水镇

现涵水社区6社

涵水河

涵水镇居委会1社安置点

210

杨  斌

党委书记

谭继霞

网格员

谭继霞

网格员

41

平昌县

涵水镇

现花桥社区5社

涵水河

花桥村2社

183

杨  斌

党委书记

赵家强

支部书记

赵家强

支部书记

42

平昌县

涵水镇

现花桥社区1社

涵水河

花桥小学周围

139

杨  斌

党委书记

王桂英

支部副书记

王桂英

支部副书记

43

平昌县

涵水镇

现涵水社区8社

涵水河

安坪村3社

133

杨  斌

党委书记

张修富

副书记

张修富

副书记

44

平昌县

涵水镇

现花桥社区2社

涵水河

花桥村10社

117

杨  斌

党委书记

张忠华

文书

张忠华

文书

45

平昌县

涵水镇

现幸福村5社

刘家沟

幸福村中坝

86

杨  斌

党委书记

易家诗

支部书记

易家诗

支部书记

46

平昌县

涵水镇

现幸福村5社

刘家沟,涵水河

幸福村大湾

86

杨  斌

党委书记

冉启平

纪检委员

冉启平

纪检委员

47

平昌县

涵水镇

现花桥社区5社

涵水河

花桥村2社

74

杨  斌

党委书记

姚大成

监督委员会主任

姚大成

监督委员会主任

48

平昌县

涵水镇

现涵水社区9社

涵水河

安坪村2社

68

杨  斌

党委书记

王朝会

文书

王朝会

文书

49

平昌县

涵水镇

现庆丰村2社

涵水河

庆丰村4社

67

杨  斌

党委书记

易琼英

文书

易琼英

文书

50

平昌县

涵水镇

现幸福村3社

涵水河

幸福村贾家坝

54

杨  斌

党委书记

何  伟

副主任

何  伟

副主任

51

平昌县

涵水镇

现幸福村3社

涵水河

幸福村知县嘴

26

杨  斌

党委书记

王  强

网格员

王  强

网格员

52

平昌县

涵水镇

现庆丰村6社

涵水河

庆丰村15社

11

杨  斌

党委书记

冯浩龙

监督委员会主任

冯浩龙

监督委员会主任

53

平昌县

涵水镇

现幸福村6社

刘家沟

幸福村何家湾

11

杨  斌

党委书记

黄  梅

支部副书记

黄  梅

支部副书记

54

平昌县

涵水镇

现幸福村4社

涵水河

幸福村老君坝

11

杨  斌

党委书记

何小丽

综合干部

何小丽

综合干部

55

平昌县

涵水镇

现花桥社区1社

涵水河

老花生桥

11

杨  斌

党委书记

任美珍

综合干部

任美珍

综合干部

56

平昌县

涵水镇

现花桥社区1社

涵水河

符家营

9

杨  斌

党委书记

潘传东

副主任

潘传东

副主任

57

平昌县

白衣镇

龙门社区

磴子河

龙门大桥上游

2575

温青山

副县长

王全贤

龙门社区支部书记

王全贤

龙门社区支部书记

58

平昌县

白衣镇

文昌社区

巴河-磴子河

文昌社区2小组

2200

温青山

副县长

靳永敏

文昌社区支部书记

靳永敏

文昌社区支部书记

59

平昌县

白衣镇

龙门社区

巴河

龙门大桥下游

1168

谭东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明华

龙门社区综合干部

张明华

龙门社区综合干部

60

平昌县

白衣镇

龙门社区

磴子河

龙门社区何远富住处

4

王柏林

人大主席

王  军

龙门社区支部副书记

王  军

龙门社区支部副书记

61

平昌县

白衣镇

龙门社区

磴子河

龙门社区1社

64

王柏林

人大主席

何  豪

龙门社区副主任

何  豪

龙门社区副主任

62

平昌县

白衣镇

龙门社区

磴子河

龙门社区4社

75

王柏林

人大主席

何  标

龙门社区副主任

何  标

龙门社区副主任

63

平昌县

白衣镇

文昌社区

巴河

文昌社区小溪沟

160

王柏林

人大主席

张高彬

文昌社区文书

张高彬

文昌社区文书

64

平昌县

白衣镇

文昌社区

磴子河

文昌社区3社

39

王柏林

人大主席

何  春

文昌社区副主任

何  春

文昌社区副主任

65

平昌县

白衣镇

柳州社区

巴河

柳州社区1社

502

孙爱东

人大副主席、政法委员、宣传委员

罗培忠

柳州社区综合干部

罗培忠

柳州社区综合干部

66

平昌县

白衣镇

柳州社区

巴河

柳州社区2社

70

孙爱东

人大副主席、政法委员、宣传委员

张  东

柳州社区综合干部

张  东

柳州社区综合干部

67

平昌县

白衣镇

柳州社区

巴河

柳州社区3社

236

孙爱东

人大副主席、政法委员、宣传委员

王利平

柳州社区文书

王利平

柳州社区文书

68

平昌县

白衣镇

柳州社区

巴河

柳州社区4社

195

孙爱东

人大副主席、政法委员、宣传委员

罗  君

柳州社区副主任

罗  君

柳州社区副主任

69

平昌县

白衣镇

柳州社区

巴河

柳州社区5社

98

孙爱东

人大副主席、政法委员、宣传委员

袁大芬

柳州社区副主任

袁大芬

柳州社区副主任

70

平昌县

白衣镇

濛溪村

涵水河-磴子河

蒙溪村2社

89

李明轩

副镇长

李东明

濛溪村支部书记

李东明

濛溪村支部书记

71

平昌县

白衣镇

濛溪村

涵水河-磴子河

蒙溪2社磴子河左岸

16

李明轩

副镇长

王邦勇

濛溪村村委委员

王邦勇

濛溪村村委委员

72

平昌县

白衣镇

濛溪村

涵水河

蒙溪村5社左岸

200

李明轩

副镇长

李红福

濛溪村副主任

李红福

濛溪村副主任

73

平昌县

白衣镇

濛溪村

涵水河

蒙溪村5社右岸

88

李明轩

副镇长

冉龙堂

濛溪村支部副书记

冉龙堂

濛溪村支部副书记

74

平昌县

白衣镇

濛溪村

涵水河

蒙溪村7社涵水河左岸

9

李明轩

副镇长

张佑年

濛溪村村委委员

张佑年

濛溪村村委委员

75

平昌县

白衣镇

濛溪村

涵水河

蒙溪村7社涵水河右岸

21

李明轩

副镇长

罗兴旺

濛溪村文书

罗兴旺

濛溪村文书

76

平昌县

白衣镇

濛溪村

磴子河

蒙溪村8社

48

李明轩

副镇长

潘群英

濛溪村廉政专干

潘群英

濛溪村廉政专干

77

平昌县

白衣镇

濛溪村

涵水河

蒙溪村12社

3

李明轩

副镇长

李  青

濛溪村(组)社长

李  青

濛溪村(组)社长

78

平昌县

白衣镇

云梯社区

巴河

云梯社区2社

55

李明轩

副镇长

周兴定

云梯社区支部书记

周兴定

云梯社区支部书记

79

平昌县

白衣镇

云梯社区

巴河

云梯社区3社

129

李明轩

副镇长

张  兵

云梯社区副主任

张  兵

云梯社区副主任

80

平昌县

白衣镇

云梯社区

巴河

云梯社区4社(磴磴窝)

43

李明轩

副镇长

郑万鑫

云梯社区综合干部

郑万鑫

云梯社区综合干部

81

平昌县

白衣镇

云梯社区

巴河

云梯社区9社(螺蛳湾)

2

李明轩

副镇长

张明润

云梯社区支部副书记

张明润

云梯社区支部副书记

82

平昌县

白衣镇

大梁社区

巴河

大梁社区8、9社

68

李麒麟

纪委书记

彭清勇

大梁社区廉政专干

彭清勇

大梁社区廉政专干

83

平昌县

白衣镇

磴子社区

磴子河

磴子社区居委会

107

王美全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马迎春

磴子社区支部副书记

马迎春

磴子社区支部副书记

84

平昌县

佛头山文化产业园

龙潭村

龙潭溪,蓝厂沟,曾家沟

龙潭村三社

62

赵强

主任

周育

支部书记、主任

周育

支部书记、主任

85

平昌县

岩口镇

柏林村一组

赵家河

柏林村一组

239

邹卓

镇长

谢健

村副书记

谢健

村副书记

86

平昌县

岩口镇

土坝社区

赵家河

土坝街道

168

邹卓

镇长

赵洲

村副书记

赵洲

村副书记

87

平昌县

金宝街道

六门社区

三岔河

居委会1组

384

孙执标

党工委书记

马寅芝

支部副书记

马寅芝

支部副书记

88

平昌县

金宝街道

六门社区

新桥河

居委会1组

378

孙执标

党工委书记

吴尚明

支部书记

吴尚明

支部书记

89

平昌县

金宝街道

青云村

巴河

青云村十一社巴河右岸

13

孙执标

党工委书记

何建波

支部书记

何建波

支部书记

90

平昌县

兰草镇

兰草社区

巴河-七里沱段

巴河左岸一社

19

陈相会

镇长

书记兼主任

周志

书记兼主任

周志

91

平昌县

兰草镇

兰草社区

巴河-七里沱段

巴河右岸兰草胜利街

1000

陈相会

镇长

副书记

李唐

副书记

李唐

92

平昌县

兰草镇

兰草社区

巴河-七里沱段

巴河左岸江北街

1633

陈相会

镇长

副主任

何正勇

副主任

何正勇

93

平昌县

兰草镇

兰草社区

巴河-七里沱段

兰草胜利街上游

36

陈相会

镇长

妇联主任

徐淑英

妇联主任

徐淑英

94

平昌县

兰草镇

木阁村

石垭子沟

木阁村一组

11

陈相会

镇长

书记兼主任

王永春

书记兼主任

王永春

95

平昌县

岳家镇

岳家居委会

岳家寺河

岳家居委会

1235

两仪

镇长

王玉山

常职干部

王玉山

常职干部

96

平昌县

岳家镇

观音村

新桥河

长沟水库危险区

75

两仪

镇长

向玉芹

书记

向玉芹

书记

97

平昌县

岳家镇

涌水村

新桥河

涌水村十四社下游

27

两仪

镇长

向德勇

副主任

向德勇

副主任

98

平昌县

岳家镇

涌水村

新桥河

涌水村十四社上游

21

两仪

镇长

向海平

书记

向海平

书记

99

平昌县

岳家镇

涌水村

岳家寺河

新桥河危险区

17

两仪

镇长

陈茂林

综合专干

陈茂林

综合专干

100

平昌县

岳家镇

双竹社区

岳家寺河

双竹村二社

14

两仪

镇长

雷朝廷

主任助理

雷朝廷

主任助理

101

平昌县

岳家镇

观音村

新桥河

长沟水库向龙军

4

两仪

镇长

蒲宗育

综合专干

蒲宗育

综合专干

102

平昌县

云台镇

老官庙社区

肖家沟

云台镇老官庙社区居委会

55

张 玲

镇 长

刘  毅

支部副书记

刘  毅

支部副书记

103

平昌县

云台镇

老官庙社区

通江-洗滩坝段

云台镇老官庙社区居委会

16

张 玲

镇 长

陈  波

支部书记

陈  波

支部书记

104

平昌县

云台镇

老官庙社区

肖家沟,通江安子坝-宋家嘴河段

云台镇老官庙社区居委会

14

张 玲

镇 长

杨  波

副书记

杨  波

副书记

105

平昌县

云台镇

沿溪村

通江-洗滩坝段

洗滩村1社

7

张 玲

镇 长

王  东

副主任

王  东

副主任

106

平昌县

云台镇

沿溪村

通江-洗滩坝段

洗滩村1社

6

张 玲

镇 长

王  勇

村主任

王  勇

村主任

107

平昌县

云台镇

沿溪村

通江-洗滩坝段

洗滩村1社

4

张 玲

镇 长

王健洪

文 书

王健洪

文 书

108

平昌县

云台镇

澌滩社区

通江黄家溪段

澌滩社区

34

张 玲

镇 长

赵  斌

支部书记

赵  斌

支部书记

109

平昌县

云台镇

澌滩社区

澌滩长田河

澌滩社区

239

张 玲

镇 长

王正堂

副主任

王正堂

副主任

110

平昌县

江口水乡管理局

喜神社区

喜神河

喜神老街

70

何国平

局长

蒲雷芳

支部书记

蒲雷芳

支部书记

111

平昌县

江口水乡管理局

社口村

魏家河

社口村4社河边

42

何国平

局长

刘川东

支部书记

刘川东

支部书记

112

平昌县

江口水乡管理局

喜神社区

大沟里

喜神河右岸

37

何国平

局长

蒲剑平

支部副书记

蒲剑平

支部副书记

113

平昌县

江口水乡管理局

社口村

徐家河

社口村4社河边

22

何国平

局长

刘喜顺

支部副书记

刘喜顺

支部副书记

114

平昌县

江口水乡管理局

社口村

魏家河

社口村4社河边

15

何国平

局长

刘海顺

副主任

刘海顺

副主任

115

平昌县

驷马镇

驷马社区

油坊河

桃园村1社

336

杜华山

镇长

周述得

社区支部副书记

周述得

社区支部副书记

116

平昌县

驷马镇

茨芭门社区

驷马河

民众村6社

30

杜华山

镇长

周诗章

社区支部书记

周诗章

社区支部书记

117

平昌县

驷马镇

驷马社区

驷马河

驷马居委会

1639

杜华山

镇长

吴蛟

社区支部书记

吴蛟

社区支部书记

118

平昌县

同州街道

复兴社区

巴河,驷马河

复兴街

414

唐志军

一级主任科员

陈广昌

社区书记

陈广昌

社区书记

119

平昌县

同州街道

复兴社区

巴河

新溪街

150

唐志军

一级主任科员

赵彬

社区委员

赵彬

社区委员

120

平昌县

同州街道

大蜡村

驷马河

大蜡村三社

120

唐志军

一级主任科员

赵江

社区工作人员

赵江

社区工作人员

121

平昌县

同州街道

大蜡村

驷马河

驷马河上游危险区

60

唐志军

一级主任科员

赵仕江

社区纪检委员

赵仕江

社区纪检委员

122

平昌县

同州街道

大蜡村

驷马河

大蜡溪电站

14

唐志军

一级主任科员

赵智德

社区副书记

赵智德

社区副书记

123

平昌县

同州街道

龙王庙社区

巴河,龙潭溪

龙王庙社区

1211

谢光杰

党工委书记

文元利

社区书记

文元利

社区书记

124

平昌县

同州街道

人民街社区

渭子溪

人民街社区

109

唐志军

一级主任科员

牟江

副书记

牟江

副书记

125

平昌县

同州街道

华严社区

渭子溪

华严社区6组

84

唐志军

一级主任科员

李明翠

社区主任

李明翠

社区主任

126

平昌县

同州街道

蜈蚣社区

渭子溪

蜈蚣村1社

44

唐志军

一级主任科员

罗超

社区书记

罗超

社区书记

127

平昌县

同州街道

蜈蚣社区

渭子溪

蜈蚣村2社

33

唐志军

一级主任科员

李勇

社区副书记

李勇

社区副书记

128

平昌县

同州街道

蜈蚣社区

渭子溪

蜈蚣村1社

11

唐志军

一级主任科员

杨李梅

社区副书记

杨李梅

社区副书记

备注:监测巡查责任人和预警转移责任人原则上兼任,简称为基层责任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