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机关简介 > 县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13 09:55
 来源: 县政府办


王江波,男,汉族,生于1982年11月,平昌县人,2001年8月参加工作,201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工作分工:联系杜小兵同志工作。主持县政府办全面工作



刘传航,男,汉族,1967年12月生,达县管村镇人, 1985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作分工协助杨志强同志分管财税、金融、国资国企工作负责财务、后勤、资产管理、物资采购、食品安全、接待等工作。分管行保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吴 波,男,汉族,1972年12月生,平昌县江口镇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长。

工作分工: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干部教育培训、机要保密、工青妇、老龄、老干部、文化体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工作。分管公开办、机关工会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胥红阳,男,汉族,生于1972年7月,平昌县响滩镇人,1990年4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现任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县民生办主任。

工作分工:联系万学成同志分管工作。负责民生实事、防汛救灾、乡村振兴、驻村帮扶、机关信访和应急处突等工作。负责县民生办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卢宇煜,男,汉族,1981年3月出生,浙江省永康市人,大学学历,现任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工作分工:联系杨文彪同志分管工作。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王星海,男,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7月出生,四川平昌县人,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现任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作分工:协助王江波同志联系杜小兵同志工作。统筹负责文秘管理、政策研究工作。负责调查研究、重要文件、综合材料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分管秘书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曹华君,女,汉族,1985年4月生,四川荣县人,2012年4月参加工作,200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书科副科长,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挂职)。
    工作分工:联系蔡小波同志分管工作。负责省内对口帮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孙锋,男,汉族,生于1976年1月,平昌人,1996年8月参加工200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现任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平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联系杨志强同志分管工作。协助刘传航同志做好财税、金融、国资、国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张地栋,男,汉族,生于1975年3月,四川平昌县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现任县国动办主任。
    工作分工联系柳昆同志分管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国防动员值班值守、新闻发布、法制宣传、依法治县、政府法律顾问组监管、双拥、统战、民族宗教综治维稳信访、安全生产(机关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国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王岭,汉族,生于19863月,四川平昌人,201011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2006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政府机关党委书记,平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工作分工:联系冯辽平同志分管工作。负责政府机关党委、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分管机关党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办理上级和县委文电的呈(传)阅以及有关文电的处理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电的草拟、审核和制发工作。

(四)研究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县政府的文电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定。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情况。

(七)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决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受县政府领导委托,负责组织对县政府下达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的目标任务的分解考核、指导协调工作。

(九)做好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十)做好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服好务,负责有关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府值班和县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并协助处理。

(十二)指导下级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及办公室管理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四)做好财税、金融方面的协调、指导、督查工作。

(十五)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十六)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信访和群众工作股)(电话:0827-6222578)

负责办公室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使用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印章,办理介绍信;承办办公室及代管单位的考勤、目标考核、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察、任免、奖惩、转正、定级、晋职晋级、调动、培训、离退休等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收发、登记、传送、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利用、文件交换和保密工作;做好电子公文的收发工作;负责文件、材料的打印、装订工作;协助办公室支部做好办公室党务、群团和计划生育、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值班安排等工作;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重要信访案件,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办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秘书股(电话:0827-6228680)

负责县政府领导讲话材料、《政府工作报告》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整理;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初审及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会议的准备;负责县政府领导的办公室文书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工作总体目标,积极开展政务调研,及时、准确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行政保卫股

负责县政府召开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来客接待;负责机关的后勤管理及办公室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政府机关和办公室的经费管理;负责办公室办公用品的购置、登记、管理、发放;负责机关国有资产、公共财物的管理;负责办公室的水、电、气管理和办公楼等建筑物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搞好机关的环境绿化;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小汽车的调度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信息调研股(电话:0827-6222157)

统筹做好全县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制定我县政务调研目标任务,开展目标督查。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修改政府制定出台的重要政策和重要文件;会同政府综合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研判,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及国内外重要经济动态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政府系统对关系改革开放、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性研究、破解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信息公开办(电话:0827-6222157)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督察调研和考核评议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县政府信息协同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和政府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网站(子网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管理和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负责全县政务信息收集、整理、编辑及报送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制定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开展目标督查;负责《平昌政务信息》编辑工作;承担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管、协调、考核等行政职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科室

(一)县人防办公室(电话:0827-6221119)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人防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全县人民防空、民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全县人民防空、民防建设总体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民防要求及人民防空、民防建设规划情况;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人防重点乡(镇)和有关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民防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工作中涉及的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民防应急救援方案,参与拟定并监督实施人民防空、民防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水电供应等保障方案;负责人民防空、民防经费、物资和资产的管理;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民防疏散和掩蔽,协助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承担由省、市、县政府公布的有关人民防空、民防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民防有关行业管理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政府金融办公室(电话:0827-6228680)

贯彻执行有关金融工作的法规政策,分析研究我县金融形势,制定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指导和协调全县金融工作及金融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负责联系中央、省、市驻平金融监管机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其它地方金融中介组织的设立初审和监管工作;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我县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指导地方金融机构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加强资本市场的管理和服务;指导和推进我县金融企业的规范发展、资产重组和再融资;负责辖区内产权交易市场的管理;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五创联动办)(电话:0827-6228227)

负责制定县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创联动”总体规划、相关标准和年度工作计划,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相应的规划、标准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创联动”宣传和舆论引导;负责确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创联动”责任区范围和权属划分,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书,公示责任区、责任人。收集和处理公众意见、建议和投诉;负责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对责任区定期组织考核检查,督促责任人依法履行义务;负责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创联动”有关的其他协调和服务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五创联动办)为县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县民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827-6237319)

负责协调抓好平昌县涉及民生工程的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区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等涉及民生工程方面的工作;负责起草制定全县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文件、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资料;负责全县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及考核;负责召集召开民生工程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民生工程实施及推进情况;负责收集整理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数据进度,按时向省、市民生办上报数据;负责民生实施情况的信息收集、沟通、汇总、发布等工作,确保民生工程的宣传报道,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负责与省、市民生工作对接,迎接省、市民生工程的考核检查;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县民生工作办公室为县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五)县电子政务中心(电话:0827-6222157)

履行全县电子政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管、协调职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调研、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府无纸化办公系统建设。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电子政务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制订工作规则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承担县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县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电子政务相关技术方案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技术方案的制定、实施和平台建设、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工作,保障全县电子政务外网通畅;负责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应用及终端的管理、监管,保障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负责县域内电子政务外网IP地址的规划、分配、管理;负责县域内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培训、推广、管理,加强新技术、新媒体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推广应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平昌县新平街东段50号。

办公时间: 5月4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 话:0827-6222578。

传 真:0827-622247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