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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11-21 14:22
 来源: 平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向海全,男,汉族,1972年2月生,平昌县岳家镇人,1992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理事会全面工作。统筹系统综合改革和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


李强益,男,汉族,1974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平昌县江口镇人,1992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

工作分工:协助书记、主任工作。分管综合业务、发改、乡村振兴、乡村旅游、康养、农业产业化、招商引资、统计、社务指导、专合组织建设、服务体系及网点建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安全生产、应急处突、食品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项目工作、集体商业管理、茶叶花椒产业、社办工业、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创”联动等工作。


邹怀凯,男,汉族,1972年4月生,巴中市平昌县人,1990年3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   

工作分工:协助书记、主任工作。分管目标督查考核、政务公开、卫生健康、防疫、机关内务、文秘、保密、档案、社志、组织、人事、群团、财务、劳资、社会保障、就业、资产管理、网络安全、信息公开、统战、武装、政法、信访、维稳、防邪、禁毒、企业改制、营商环境等工作。


胡德全,男,汉族,1968年8月生,巴中市平昌县人,1986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协助分管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抽派到县委组织部工作)。


张 华,男,汉族,1977年11月生,达州宣汉人,1997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工会主任。

工作分工:协助书记、主任工作。主持工会工作,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内法规、巡察整改、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工作等工作。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职能。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按照供销社性质、宗旨、地位、作用,形成党和政府与农业、农村、农民同供销社三者之间紧密、稳固的关系,推动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法制和和谐社会建设。

2、引领农民进入市场职能。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业生产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打造农特产品名优品牌,把农民引入市场,参加经营,提高收入。了解、反应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切实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3、农村物流经营和监督管理职能。做好农资产品、大宗农副产品、生活必需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城乡农贸市场的物流网络经营和监管工作。大力营建电子商务、农村资金互组合作和金融服务、融资担保、农村户权交易服务、土地管理等新型服务体系和监管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参与农副产品、农资产品、饲料、农村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监测检验工作,建立农资产品、农副产品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和质量保障赔偿机制,维护和控制主要农资产品、农副产品、粮食、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水平。接受政府授权,承担主要农业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组织、储备、调运工作。承担政府授权的其他职能。

4、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职能。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县、乡组织体系,指导、发展和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民经纪人组织、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发挥“三帮两代”(帮村理财、帮社记账、帮民办事,代购代销、代种代养)功能,推进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建设实施管理农村项目引进,建立市场供求信息网络,发展订单农业、扶持农村商品生产发展,扶贫救灾,助农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发展供销合作事业职能。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行使对供销合作事业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服务职能,维护供销合作行业的合法权益。

6、履行供销社改革创新职能。指导全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全面发展,确保供销行业稳定。加快体制机制创新,面向社会,开门开放办社,指导供销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健康发展。

7、供销社队伍建设和行业管理职能。制定供销社干部人事队伍建设规划,实施所属供销企业干部职工队伍的培训、调动、任免管理。创新党组织条条管理模式,开展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监督管理社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8、行使农村集体合作商业管理职能。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全县农村集体合作商业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电话:0827-6222348)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及后勤管理;制定综合目标及检查考核办法;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承办以及督查督办,统筹协调机关内部机构工作关系以及外事接待等工作;起草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编发工作简报;负责行政效能、宣传、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党建日常工作;负责职称评聘、干部考察、人事档案等工作;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政治思想教育以及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填报各类人事报表。

2、资产管理和社务指导股

负责供销社社有资产的登记、建卡和不动产权证的清理以及社有资产投入、监管和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供销社社有资产产权变更以及股权确定等工作;拟定社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组织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等工作;加强政府注入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行、收益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效;按照政策法规和制度,理顺社有资产产权关系,监督和管理系统社有资产配置、建设、划转、接收、托管、维修、处置行为,行使基层供销社和集体合作商业改制后剩余资产物权的依法管理职责。规划和指导供销社基层组织的恢复发展以及经营服务领域的拓展;探索并建立供销合作社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利益联结机制。

3、综合业务股(电话:0827-6227719)

负责拟定业务和为“三农”服务发展规划,指导企业业务开展,指导、管理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及各种农村行业协会;指导和管理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组织供应,抓好农业产业化建设,检查企业执行国家物价政策、计量标准,预测、分析市场,加强工业管理、项目申报、招商引资、技术改造工作;大力营建电子商务、农村资金互组合作和资金服务、融资担保、农村户权交易服务、土地管理等新型服务体系和监管体系;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城乡社区生活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和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组织实施国家有关统计的政策法规,指导企业统计工作,抓好统计的各类报表。

4、财务审计股(电话:0827-6226795)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务、审计、信贷的政策法规,编制单位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流转计划,指导企业财务会计、审计工作,指导企业基本建设,抓好会计、基本建设的各类报表。

5、法制及信访和群众工作股(电话:0827-6225579)

负责系统信访、维稳、防邪、大调解、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县、普法宣传工作;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承办交办的信访和群众工作任务,负责总结推广信访和群众工作经验,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维护信访秩序和系统稳定。

6、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股(电话:0827-6231176)

研究制定系统安全保卫的规定和办法,指导企业抓好以防火、防洪、防盗、防爆、防重大事故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对自然灾害预防、抢险和救助工作;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加强本系统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修订系统环境保护制度办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宣传、考核工作,指导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方式

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新平街东段9号

联系电话:0827-6222348

办公时间: 5月4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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