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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昌县2022—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1-18 16:44
 来源: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平昌县2022—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平昌县2022—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护我县松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任务,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疫木除治任务。采取择伐方式,对县域内所有病(枯)死、濒死松树及周边松树进行除治。严防假借疫木除治之名过度采伐松树,其除治数据(含其它原因致死松木)按普查数据6倍数量进行预估(见附件),预计全县除治松木19.8万株,具体除治数量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

(二)疫情监测任务。以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为单位,以护林员和村组干部为基层监测人员,建立县、镇、村三级监测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按山头地块、管护区或林地小班落实监测人员,对辖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每2月至少一次,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以及林间是否遗留有木质光电缆盘和包装材料等。若发现异常枯死松树要立即上报县林业局,联系电话为0827-6260638。县林业局要及时对疑似感病松木进行取样鉴定。

二、疫情防治区划

(一)重型疫点除治区。包括平昌经开区、同州街道办事处、江口街道办事处、金宝街道办事处、金宝新区管委会、佛头山文化产业园、南天门旅游景区管委会、板庙镇、岳家镇、西兴镇、驷马镇、兰草镇、土兴镇、澌岸镇、粉壁镇、得胜镇、青云镇、白衣镇、响滩镇、土垭镇。

主要防控措施:采取集中除治的方式,就是集中时间清除疫点内所有病死松树、衰弱松树、濒死松树和倒伏松树,清查疫点小班周围农户、涉木企业和涉木工程建设使用的松木及其制品,加强疫情监测和检疫封锁,严防疑似疫情传出和疫情传入。

(二)轻型疫点除治区。即疫情歼灭片区,力求在2025年以前拔除的疫点。包括三十二梁镇、望京镇、镇龙镇、笔山镇、岩口镇、邱家镇、泥龙镇、云台镇、元山镇、大寨镇、涵水镇。其中大寨镇、镇龙镇、三十二梁镇、望京镇4个镇,务必在2022年第三方评估前实现无疫情。

主要防控措施:采取集中除治与即死即清相结合的方式。集中除治就是集中时间清除疫点镇内所有病死松树、衰弱松树、濒死松树和倒伏松树,清查疫点小班周围农户、涉木企业和涉木工程建设使用的松木及其制品,加强疫情监测和检疫封锁,严防疑似疫情传出和疫情传入。即死即清就是集中除治后又发现零星死亡松树时,及时采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非疫点除治区。包括佛楼镇、龙岗镇、灵山镇、江家口镇、江口水乡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局。

主要防控措施:采取集中除治与即死即清相结合的方式。集中除治就是集中时间清除辖区内所有枯死松树(含衰弱松树、濒死松树和倒伏松树),清查枯死松树小班周围农户、涉木企业和涉木工程建设使用的松木及其制品,加强疫情监测和检疫封锁,严防疑似疫情传出和疫情传入。即死即清就是集中除治后又发现零星死亡松树时,及时采伐并进行除害处理,阻止松材线虫病疫情入侵和向邻近的县区蔓延。

三、除治技术要求

疫木除治按照砍伐后无害化处置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1.将疫木树干运输至定点企业进行粉碎、削片或旋切处理,树枝及直径1cm以上的枝丫等剩余物进行现场安全彻底焚烧(或粉碎)。2.伐桩高度应低于5cm,其中重型疫点除治区伐桩可暂不处理,但2022年要实现无疫情的4个镇要按要求处置伐桩,即对每一个伐桩施放磷化铝片剂1-2粒,盖上厚度0.8mm以上的塑料薄膜,并用土压实密封。3.疫木砍伐后,要将除治编码贴在伐桩上,并使用松材线虫病移动端监测APP,对每一棵疫木、伐桩、处置情况进行拍照、定位、上传记录,建好除治台账,形成完整资料。野外用火务必按程序审批,并注意用火安全。

四、组织开展方式

在县内认证不超过3家松材线虫病疫木无害化处置定点企业,按照“政府主体、部门引导、辖区负责、市场化运行”的原则,吸引企业参与全县疫木除治工作。方式一:企业承包除治,由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与企业签订疫木除治与无害化处置合同,企业负责疫木的采伐、搬运、无害化处置与利用、枝丫等剩余物处理(如安全焚烧、粉碎)等。方式二: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组织专业队伍除治,由企业负责无害化处置,并对可加工利用的疫木按照市场价格,支付一定的费用。

五、工作分工

1.县纪委监委机关:对疫木除治不力、传染源管控不力、违规违纪等行为从快从严追责问责。

2.县目标绩效评估中心:牵头负责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督查督办及考核工作。

3.县公安局:做好涉嫌违反妨害植物检疫罪刑事案件的查处,督促派出所做好辖区内农户阻拦疫木除治、依法运输及处置等事件,并协助林业执法人员加强疫木及其制品的运输管控,防止疫木流失。

4.县财政局:整合相关项目,筹措植物疫情防控资金,确保除治经费及时到位。

5.县林业局:及时办理采伐手续,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定点包片,开展除治技术培训指导,强化定点加工企业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松木行为。配合县目标绩效评估中心督促除治进度,并对除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6.其他相关单位:承担职责范围内各项相关工作。

7.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是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辖区内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管。根据目标任务,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疫木除治及管控工作方案,组织除治队伍,开展除治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一把油锯一名监理”的旁站式跟班监管制度,强化对疫木砍伐和异地处置运输全程监管,落实专人签发《应急通行证》和《疫木调运单》,严禁农户、商贩私自采伐买卖,严防疫木流失,加强用火管控。建好采伐清理除治监管台账,对枯死松树进行编号、计数和定位,及时现场采集信息并上传除治照片,做到“一天一统计一报送一保存”。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督促落实辖区疫木除治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项,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及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平昌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把松材线虫病防控纳入对各级林长的考核,建立以林长制为核心的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体系,按照“党委领导、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的原则,系统安排部署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任务,狠抓责任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优先保障因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及其附带性林木清理采伐限额,扶持定点处理和安全利用企业,大力提升疫木处理能力,保障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对拔除疫情的疫点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实行以奖代补,奖励金额不低于10万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优先覆盖疫情防控区,确需使用焚烧方式处理疫木时,经县林业局向平昌生态环境局报备后,平昌生态环境局应允许实施。对因除治集材、森林防火需要修建临时简易便道的,优先办理相关手续。

(三)强化工作落实。根据省、市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本次疫木除治工作必须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务必于11月20日前制定好工作方案,明确除治方式,并开展除治工作。县林业局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片蹲点,对疫木除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查。从11月25日起,除治工作实行周报制,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每周五下午3点前要将任务完成情况报县林业局(联系人:吴荣超,电话:0827-6260638,15928384618)。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目标绩效评估中心及林长制办公室牵头,将植物疫情防治工作和绩效指标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对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党(工)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落实、除治任务完成情况、疫木监管等方面开展督查督办,定期通报、限期整改。对防治工作部署不力、防治措施执行不到位、整改走过场、被上级通报和造成严重生态灾难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平昌县2022-2023年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除治任务表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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