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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2-09-19 17:14
 来源: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通知》 (国发〔2012〕3号),根据《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严格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川水函〔2013〕1156 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灌溉用水定额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水函〔2014〕1506号)相关精神,按照《四川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规定,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用水定额管理是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指标下达、节水型社会建设、节约用水评价考核等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是提高用水效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效手段,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从严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转变社会经济发展方式,高度认识用水定额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落实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作为强化水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 严格管理,认真监督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将用水定额管理贯穿于水资源利用、 节约和保护全过程,建立健全用水定额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和用水计量监测,强化取用水大户的定额管理。

(一)科学编制用水计划。 根据四川省2021年1月公布的用水定额核定用水总量,科学编制年度用水计划,严格按相关规定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依据用水总量和灌溉用水定额科学开展节水灌溉发展规划编制、灌溉工程设计等工作。

(二)执行“三同时”制度。 严格执行节水设施与项目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制度,在项目建设取水许可及延续取水审批工作中,对超过用水定额核算水量的,不得审查通过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核减超过部分水量。取水工程验收时,要同时验收节水设施,促进取用水单位节水减排。

(三)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大力推进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奖励节约用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四)强化灌区节水管理。 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全县水库灌区应逐步做到按定额配置确定灌溉用水量,推行政府扶持、用户参与、灌区自主经营的良性运行机制。推广发展农业工程节水技术和农业节水技术,重点推行用水计量设施。

三、 加强宣传,做好培训

用水定额是各行业提高用水效率,遏制用水浪费和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管理的重要方式。县水利局要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深入供、用、耗、排水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召开用水管理座谈会,广泛宣传节水、节能相关法规政策,引导各取用水单位自觉执行用水定额标准。同时做好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让基层技术人员了解和掌握定额使用范围和方法,提高各级水利管理人员和取用水单位的用水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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