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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昌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平昌府办函〔2022〕63号

2022-07-11 09:37
 来源: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图片解读|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平昌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平昌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加快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切实增强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巴中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和《平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我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聚焦脱贫攻坚、聚焦养老服务,围绕实现“四个转变”(在发展定位上向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在运营管理上向公建民营转变;在服务对象上向农村所有老年人转变;在服务提供上向多样化、多层次方向转变),持续深化改革,做实三篇文章,全力以赴把全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建成“示范县”。坚持规划建设强支撑。突出宜居宜养,调整优化布局,完成《平昌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规划(2018—2020年)》制定。新建成笔山、大寨2所养老院,适老化改造提升养老院12所,板庙养老院、巴灵台老年人养护中心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响滩宝鑫、五木忠德、县老年康复中心3个医养融合中心得到提升完善,累计新增改造床位2000张。坚持公建民营激活力。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择优引入市场主体,推动17所公办养老院全部实现公建民营。率先在全省将精准贫困户中的失能半失能人员226名纳入养老服务中心集中供养,取得了“托养一个人、解放一群人、幸福一家人”的养老扶贫新成效。特别是探索总结了“3+4+5”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运营改革机制,先后在2017年4月省民政厅在达州举办的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现场会和2019年12月省人民政府在眉山举办的全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并被《半月谈》《中国民政》和省委《每日要情》刊物点赞,成为全省典范。坚持多元服务建体系。依托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发挥县老年志愿服务大队牵头融合六大为老社会组织的指导协调作用,激发村(社区)老年志愿服务组织活力,对辖区所有老年人建台账、分类别、送服务,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蓬勃开展。各公办养老服务中心就地就近为分散特困供养老人、建档立卡贫困老人等对象优先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等“五助”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已覆盖22个镇(街道)48个村(社区),惠及老人6.58万人次。建成平昌县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智慧云平台,推动养老服务业态转型升级。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第一个五年。面临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历史性机遇和“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窗口机遇。但受人口多特别是老年人口多、底子薄特别是地方财政收入少、有效供给不足特别是养老服务设施短板突出等因素制约,全县养老服务基础薄弱、形势严峻,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矛盾更为突出。

(一)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全县常住总人口65.86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人15.88万人,占总人口的24.11%,80岁以上高龄老人2.2万人,特困供养人员3104人。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即60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7%时,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县已迈入老龄化社会,进入严重老龄化、快速高龄化阶段。

(二)养老床位严重不足。全县已建成养老服务机构21所,养老机构床位总数2197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仅14张,养老床位严重不足,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同时,受养老服务业前期投入大、回收周期长的特点,社会资本参与不充分,招商引资难度大,仍面临着政府主导、主投、主建、唱主角的尴尬局面。

(三)服务质量整体不高。全县养老机构现有护理人员155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仅76人,绝大多数未接受过专业系统的养老服务技能培训,普遍存在文化素质偏低,专业化程度不高,护理水平较低等问题,直接影响养老机构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体系构建尚需努力。按照“中心+服务”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要求,虽基本实现由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运营方式向公建民营转变,但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尚未大面积展开,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处于探索试点阶段,县、镇、村三级老年志愿组织服务水平处于初级阶段,在向多样化、精细化、多层次提供服务和覆盖所有老年人转变上,尚未基本实现。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总体思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助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确保全县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为加快建设“三县两地一门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平昌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县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平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兴产业,坚持与乡村振兴、乡村旅游、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制定落实配套政策,加强养老设施配套,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示范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二)坚持市场主体。持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改革创新。大力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活力,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开发和有效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养老服务和产品,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坚持托底保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严格履行养老服务“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责使命,着力凸显养老服务的公益性、普惠性、福利性功能,优先为特困供养人员、失能失智等特殊群体提供养老服务需求,对60岁以上失能老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继续兜住民生保障底线,助推乡村振兴。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近期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设施(站点)覆盖100%的镇(街道)和90%的城乡社区。

(二)中期目标。到2030年,全面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普惠性与个性化服务共存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设施(站点)覆盖所有镇(街道)和城乡社区。

(三)远景目标。到2035年,“水乡平昌、康养天堂”养老服务新格局全面形成,品牌效应全面凸显,养老服务业成为平昌富民强县新的支柱产业。

第三章  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第一节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保基本、兜底线”的关键性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范围,建立完善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构建特困群体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体系。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兜底保障对象集中供养率达100%,生活不能自理兜底保障对象集中供养率达60%以上。持续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基础养老金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建立平昌县基本养老服务内容清单,并将其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稳步将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推动建立一批综合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面落实高龄津贴制度,优化整合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推动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进一步衔接,完善补贴方式方法,提升精准度和实效性。 

第二节  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实施机构养老补短板行动,围绕“一干四副四带多点”的城乡发展新格局调整优化布局,规划建设一批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兜底型、功能型养老机构。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区位优势、人口分布、辐射带动等因素,“十四五”期间,新建望京、兰草等2所公办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床位400张。采取项目拉动,对白衣、南风、坦溪等3所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改扩建和提升改造,计划新增养老床位180张。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民办养老机构。计划引进民间投资新建3所失智失能老年人养护中心,新增床位300张。(规划建设养老机构基本情况详见表1、表2、表3)。

表1  规划新建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情况

序号

名 称

数量

(处)

床位

(张)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投资估算

(万元)

备注

1

望京养老服务中心

1

200

6950

2400

新建

2

兰草养老服务中心

1

200

8500

3000

新建

合  计

2

400

15450

5400

 

表2  规划扩建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情况

序号

名 称

数量

(处)

床位数(张)

建筑面积(平方米)

投资估算

(万元)

备  注

1

白衣养老服务中心

1

60

1400

720

扩建及提升改造

2

坦溪养老服务中心

1

60

1400

720

扩建及提升改造

3

南风养老服务中心

1

60

1400

720

扩建及提升改造

合  计

3

180

4200

2160

 

表3  规划建设民办养老机构基本情况

序号

设施名称

床位数(张)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投资估算

(万元)

备注

1

宝鑫失能失智养护中心

150

6375

2000

新建

2

忠德失能失智养护中心

100

4250

1500

新建

3

新区失能失智养护中心

50

2125

500

新建

合  计

300

12750

4000

 

实施机构养老提质量行动,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坚定不移继续抓好抓实抓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确保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深入开展质量提升和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划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推进行业自律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养老服务供需双方相互依赖、安全可靠的市场环境。深化公建民营改革,探索引导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鼓励社会资本发展普惠养老机构,支持规模化、专业化、连锁化发展。优化存量养老机构的床位结构,降低空置率,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均不低于60%,90%以上的养老机构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

第三节  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全面做活

建设社区养老服务平台载体,将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重要内容,全面加强社区日间照料机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合理设置短期托养、生活照料、康复理疗、休闲娱乐等功能区。到2025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不低于90%,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要求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要求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利用闲置资源等方式加快建设补齐。到2025年,力争全县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镇(管委会、管理局)至少建有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基本情况详见表1)。

表1  规划新建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基本情况

序号

名 称

地址

床位

(张)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投资估算

(万元)

备注

1

江口综合为老服务中心

江口街道

望江社区

80

3400

450

新建

2

金宝综合为老服务中心

金宝管委会竹园社区

60

2800

400

新建

3

驷马综合为老服务中心

驷马镇

驷马社区

20

2200

300

新建

4

白衣综合为老服务中心

白衣镇

柳州社区

20

2200

300

新建

5

响滩综合为老服务中心

响滩镇

新兴街社区

20

2200

300

新建

合  计

 

200

15000

1750

 

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蓬勃开展,依托各级老年人协会,规范建立县、镇、村三级老年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发挥县老年志愿服务大队牵头融合县六大为老社会组织的指导协调作用,激发村(社区)老年志愿服务组织活力,对辖区所有老年人建台账、分类别、送服务,推动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加大政府购买社区养老服务力度,支持开发一批社区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建立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制度和社区老年志愿服务组织考核奖励制度,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蓬勃开展。

表2  加大社区养老服务支持保障力度

将社区养老服务建设、运营、奖补资金按要求和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给予一定补助,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分别按每个每年10万元、5万元给予运营补贴,政府购买县老年志愿服务大队和县六大为老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经费按每年80万元限额包干,镇村两级为老志愿服务参与养老服务按每个每年2万元给予考核奖励。

第四节  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提档升级

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按每户1000元标准稳步推进25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动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务机制。积极发展家政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规范化、个性化的服务。提升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机制,坚定推行“中心+服务”模式,由各养老服务中心或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就地就近为辖区分散特困供养老人、建档立卡困难老人、高龄、失能失智、伤残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五助”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探索推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新模式。

第五节  加快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完善医养结合机制,建立健全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政策,全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按分级诊疗原则组建多种形式的医养联合体,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引进医疗机构参与运营管理,到2025年,全县1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除与医疗机构整合设置的,均内设医疗机构,全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比例达到60%以上,治未病科室标准化率达100%。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范围。有力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5年,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和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90%以上、80%以上。

第六节   突破发展森林康养产业

立足“森林康养+乡村旅游”功能定位,充分挖掘县域富有森林康养资源,突破发展康养、疗养、养老、体验、观光旅游融合的综合性康养产业,持续打造一批国、省森林康养示范基地。着力开发森林康养精品项目,根据森林康养基地资源状况、目标游客市场等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森林绿道、养生温泉、养生饮食、森林茶馆、运动养生等项目建设,加强体验项目指导培训服务,建设完善森林康养标识标牌和解说体系,增加游客体验愉悦感和满意度。探索鼓励在旅游度假景区中发展健康养老项目。完善森林康养基地饮水、厕所、停车场、垃圾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增强森林康养基地的可进入性、吸引力和承载服务能力。开展森林康养绿道专项建设,构建多功能、多层次、全覆盖的森林康养绿道体系。探索挖掘森林康养文化,推动现代生态文明发展。到2025年,力争创建全国森林康养基地1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2个、市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4个、县级森林康养精品点位10个。

第七节  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利用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扎实开展“十佳最美老人”“十佳孝亲敬老楷模”“十佳敬老院长”评选表扬,广泛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和百岁高龄老人等对象,持续推动“敬老文明号”“敬老模范县”创评活动深入开展。层层推进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提升完善县老年大学,逐步延伸组建镇(街道)老年大学分校,办活办好老年教育,使之成为发出好声音、弘扬正能量、彰显新风尚的主阵地,不断增强老年人的参与感和成就感。注重强化涉老纠纷调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第八节  提升养老服务护理质量水平

将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的重点内容,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强化养老服务护理员职业技能实操培训。鼓励养老护理员参加继续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配套落实相应的补贴政策。健全完善一线养老护理员职务晋升、薪酬补助、养老保险、从业补贴相衔接的配套机制,确保养老服务有人来、留得住、干得好。到2025年,全县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100%。加强养老服务社会工作人才建设,鼓励现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者学历及学位教育。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设立社会工作科(室、站),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到2025年,每千名老年人配备1名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定期组织县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老博会、业务培训会、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等,不断开阔眼界,学习先进经验,提升管理水平。健全人才流动促进机制,探索实施“物业+养老服务”“家政+养老服务”“护理+养老服务”行动计划,引导更多专业人才跨行业、跨领域参与养老服务。

第九节  大力实施“互联网+养老”

推行“互联网+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成立平昌县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平昌县养老服务智慧云平台,将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全部纳入平台管理,与巴中市 “12349” 智慧居家养老平台深度融合,实行基本养老服务网上在线申报、审核、监管、考核和绩效评价,全面形成信息支撑有特色、供需对接有响应、养老服务有效果。培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新业态,推动企业和健康养老机构充分运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养老机构信息化服务等健康养老模式。稳步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动员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帮助培训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为居家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落实养老服务平台网络安全防护要求,加强智慧养老网络安全保障。

第四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发展养老服务,建设养老服务体系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坚持党建引领养老服务,把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县域营商环境重要测评指标和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推进范围,作为基层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更有力度、更有效果。

第二节  加强要素保障

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或年度用地计划,充分保障养老服务用地需求。建立财政预算、争取上级支持、社会化投入等多元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稳步建立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养老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县财政要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运行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足额预算。刚性落实水、电、气、税费和融资贷款等优惠政策。 

第三节  加强督查指导

充分发挥督促检查在推动养老服务任务落地、工作部署落实中的“助推器”作用,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每年度目标考核倒扣分内容,县目标绩效评估中心、县民政局要科学制定考核细则、明确量化考评标准、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推动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适时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检查,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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