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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昌县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11-22 09:53
 来源: 平昌县教科体局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级相关部门:

《平昌县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机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平昌县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 机制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 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 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办 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 基厅函〔2021〕4号)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GB/T29315-2022) 及《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 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机制 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函〔2022〕73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学校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有效推进;师生自我防范能 力全面提高;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治安管理和安 全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学校安全管 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水平全面提升;学校 环境文明和谐、平安稳定,有效预防校园师生非正常伤亡事故发 生,遏制涉校涉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遏制涉校涉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 工作措施

(一)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制。 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实际, 准确研判校园安全风险,聚焦重点和关键环节,常态查找薄弱环 节,着力补齐短板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校园安全各 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巩固和提升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成果,严格落实校园安防设施建设6个100%要求,最大限度减 少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教职员工和临聘人员教育管理,及时化 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门卫值守和内部巡查制度, 禁止无关人员和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防校外人员冲击校园、寻衅滋事、校园暴力恐怖等事件发生。

(二)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制。 各地各校要把心理健康  教育始终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开齐开足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 建立学生心理状态实时和动态监测系统,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  筛查,并加强心理健康辅导与教育,及时做好危机干预,防范可  能发生的心理极端事件。要按照规定建设完善中小学心理咨询   (辅导)室,严格落实场所正常开放、教师值班值守、热线电话   (QQ、 微信等)公开等工作要求,满足学生心理咨询需要。加  大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引进招聘力度,确保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   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围绕“每位老师都懂心理健康教育”的总  体目标,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培训。强化家校协同育人,不定期开展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指导。

(三)健全学校安全教育常态化机制。 各地各校要认真梳理查找安全常识教育存在的盲点和薄弱环节,统筹用好教育资源,上好安全教育课程,将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  要围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教育月、“11 ·9”消防宣传月、“12 ·2” 交通安全日等重点时段,广泛开展预防溺水、火灾、禁毒、性侵   害、食物中毒、网络沉迷、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   育。要结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教育系统防灾   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立足本地实际和学生特点,完善各  类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1.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 域、部位、环节、群体,全面排查整治涉校涉生安全隐患。各地 各校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隐 患排查要着眼长远、兼顾当前,既要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又要重点解决当前容易造成师生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定 期对校舍及附属设施、设备、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 所和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校园内施工现场、老旧房屋等重 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自查、互查、邀请专业人员开展专项检查相结合,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灯下黑”。

2.切实加强防溺水安全工作。 各地各校要针对安全教育尚未完全入脑入心、部门联动协作仍然存在盲区和薄弱环节、家长履行监护职责还有欠缺等问题,持续推进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行动。要积极发挥家校共育、社会联动作用,持续开展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活动。要积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排查校园周边及学生上 学放学路途重点水域安全隐患。要引导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周末、 节假日等时段的监护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群策群力 机制,切实做到宣传教育提醒到位、隐患排查整治到位、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坚决遏制学生溺亡事件发生。

3. 扎实推进交通安全整治。 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应急、交运等部门进一步健全校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督促校车使用单位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校车运营,提升校车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学生乘车安全。要优化校车运行路线,加强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签订校车驾驶员   安全责任书,杜绝酒驾、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要定期对校车进行保养、安检,确保校车车况安全。要认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落实学生路队制管理,抓好“小黄帽”工程,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增强安全意识, 自觉抵制“黑车”;严厉查处违规接送的非法营运车辆,不得让学生乘坐三轮车、拼装车、残疾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严格落实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上下学等规定;各学校要加强进出校门管理和校内电动车管理,禁止违规骑电动车人员进出校园。结合护学岗工作,积极倡导上下学时段家长规范开车、有序接送,教育师生员工安全文明出行,遏制各类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4.不断强化安全风险预警。 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风险预警,对影响学校安全的自然灾害等风险进行预警,及时通知教育行政 主管部门指导各地各校做好防范工作。县级相关部门要强化动态 监测、数据收集、风险研判,摸排梳理安全风险清单,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制定有效措施管控风险,限时消除隐患。 各校要不断强化安全风险预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做好重大事项、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从源头上管控住各类安全风险。

5. 深入开展学生欺凌和暴力排查整治。 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 职,建立健全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压 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形成治理合力,构建教育预防、及 时发现、有效处置长效机制,切实防范校园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要定期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范欺凌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规守纪、知法守法。

6. 深化网络环境专项治理。 各地各校要会同职能部门,进一  步加大网络环境治理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进行健康网络社交, 自觉抵制网络有害信息,切实消除非法出版物、不良影视节目、  网络游戏对学生的影响。要加强学生手机管理,禁止学生将个人  手机带入课堂,严禁老师通过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  完成作业,防止学生过度使用手机。要结合中小学生网络行为和  心理特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防止网络沉迷。

7. 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 各地要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校园安全保护区和平安校园建设。各地各校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酒吧、麻将馆、校外托管、小旅馆、 娱乐场所、无证摊贩等乱点乱象的清理整顿,做好对校园周边化 工厂、危化品仓库、加油站、油气管道、重污染源、危险山体及 水域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县委政法委要督促辖区党委政 府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县级 相关部门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隐患进行整治。公安、交通运输、卫 生健康、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校园安全保护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治理合力。 学校要将校园周边存在乱点乱象清单主动报告给辖区党委政府; 要积极组织安保人员、教师和家长志愿者等,配合执勤民警做好 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防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 控;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明确具体的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 全面了解掌握校园周边特殊人群信息动向,及时发布安全提示,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有序。

(五)健全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1. 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发生后,学校要立 即反应,迅速行动,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向教 育主管部门报送信息。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时限要求,发生涉校 涉生安全一般事件,要在2小时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发生较 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或重大敏感事件,30分钟内电话报告首报信 息,60分钟内报送书面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初次报告后,根据事态发展随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进行终报,确保事件报告信息的连续性。

2. 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各地要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 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涉校涉生突发安全事故(件)应急处置机制, 完善事件应对、依法调查、善后处置、执纪问责、问题整改机制。 教育部门要健全安全事故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学校要完善突发 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件)时,教育主  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分管负责人和 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做好处置工作。相关学校要对围 堵校园、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校闹”行为,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坚决予以处置。

3. 完善舆情应对机制。 发生安全事件后,教育主管部门和相 关学校要根据事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 素做出综合判断、妥善应对。宣传、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密切监 测舆情动态,分析研判舆情走势,研究处置措施,采取适当方式 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坚决防止舆情持 续发酵或恶意炒作,形成舆论热点。对于散布谣言、恶意炒作者,相关部门要果断控制并予以查处。

(六)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联动机制

1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各镇(街道办、管委会、管理局、平 昌经开区,下同)和县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强化监管责任,细化责任分工,抓好责任落实。

政法部门要指导、协调、督促抓好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整治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执法行为;牵头组织相关 部门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督促辖区党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落 实好校园及周边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受过司法打击处理、思想偏执等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

县法院要依法做好涉及校园安全各类案件的审理工作。

县检察院要配合教育部门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 等工作机制,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

宣传部门要负责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宣传,对平 安校园建设开展情况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及时宣传报道。

县网信办要牵头加强涉校涉生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迅速、科学处置负面舆情。

教育部门要全面掌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状况,不断完善学校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指导学校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校园内部 安全防范;不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

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各地派出所深入推进“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健全落实校园周边“三见警”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及周边流动 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依法打击校园及周边寻衅滋事、聚众 骚扰、敲诈勒索等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开展校车安全、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矛盾纠纷等安全检查,重点打击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违规载学生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接送学生、无牌 照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协助查找异常离家离校出走的学生;指导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防范校园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要将学生健康纳入全面健康工作体系,指导教 育部门督促学校落实传染病、常见病、心理疾病的预防和控制措 施;强化校园及周边小诊所的监督管理;做好中小学生溺水医疗 救治工作;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按规范及时处置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危重病人。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取缔 所有“黑网吧”、无证娱乐场所和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 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行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摸底排查,规范 文化娱乐场所合法经营;加强景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期间安全管理等。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整治校园周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 店外经营、流动餐点、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行为,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的执法监督。

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影响校园安全的危  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和烟花爆竹销售点,督促有关部 门依法监督检查校园周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指导教育部门做好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坚决取缔校园周边无证餐饮店,从严查处"三无"产品、过期食品药品等经营行为。

水利部门要牵头督促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江河、湖泊、山塘等设置防溺水警示牌,加强巡查和安全管理。

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关注特殊家庭、困难家庭及子女情况,关心留守、流动、困难儿童心理健康。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指导学校及时排查地质灾害隐患。

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推动“金通工程”的实施,有效缓解学生 上放学运力不足等问题,依法打击面包车等非法营运学生行为; 切实加强渡口、渡船等水运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中小学生渡运安全,并加强重点水域安全巡查和搜救准备工作。

气象部门负责及时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中小学生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宣传,加强中小学校防雷安全检查。

团县委要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帮助青年儿童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县妇联要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 宣传贯彻落实,要在家长学校、社区家长课堂中将青少年发展心理学知识列为必修项目,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

消防救援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校检查消防工作;指导学 校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强化学生和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各镇要强化属地安全管理职责,指导检查辖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定期研究和解决辖区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 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努力提升 家长教育管理孩子的意识和能力;关注特殊家庭及子女的情况, 定期研究和解决辖区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工作,建立“一对一 ”帮扶 方案;落实辖区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相关水域的协管员、重点 时段义务巡逻员,并完善警示标识标牌、溺水应急救援杆等设施; 完善辖区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相关交通等警示标识标牌的设置。

2. 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学校 主要负责人是校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安全工作全面负  责。各地各校要不断完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管理工作  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健全学校和学生安全  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加强督促检查。要  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学生日常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教职工安  全教育培训计划。要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在教学中增加反欺凌与  暴力、反性侵、防范不良网络贷款、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  为等内容。要以防拥挤踩踏、防地震、防泥石流、防火灾为重点, 加强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提高紧急情况下防灾减灾能力。要全面  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提档升级工程,达到“互联网+明厨亮灶"的目标。要严格落实好学校负责人、家长陪餐等制度。

3. 强化家庭管理责任。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责任,全面做好未成年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及时准确 向学校告知学生存在的特异体质、异常心理状况、家庭异常变故 等情况。学校要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和心理、行为动态关注,及时向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反馈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行为,督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学校共同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三、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强化校园 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本 部门议事日程。各镇及辖区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 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定时分析研判校 园安全风险,及时研究整治校园安全突出问题等,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问题整改。 各校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排查、 整治工作,及时向辖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校园安全存在的 突出问题,主动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县级相关部门要定期研判防 溺水、交通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专项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 各镇各部门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属地 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督导检查联 动机制,对辖区学校不定时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督查,及时发 现安全管理盲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到位,对家长及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跟踪督办到位。

(四)强化问责追究。 对发生的涉校涉生安全责任事故,县 安办牵头开展事故原因深度调查,对因辖区党委政府或县级相关 部门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等原因导致发生的,严肃追究涉事 辖区党委政府或县级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学校措施不到 位、整改不及时、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涉事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岗位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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