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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3年四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3-12-08 16:03
 来源: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近日,县政府办对第四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进行了线上监测检查和线下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涵盖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事处、管委会),检查比例为100%。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情况。全县正常运行的政府门户网站1个。四季度,共发现并处理网站不可用链接156个、外链暗链57个,修改错别字363处。各单位常态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栏目更新较为及时,尤其是水电气、招考录用、就业创业、社会救助、涉农补贴、环境保护、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等信息能及时发布。四季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940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617条、视频信息82条。四季度,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较好的单位有: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易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元山镇。

(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四季度,我县8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平稳运行,信息更新、错情控制、原创信息、转发信息、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工作都有不错成效。县政府办常规开展政务新媒体账号排查,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检索机构改革前后各单位名称,目前未发现有违规开设政务新媒体的情况。督促整改错情5次,转发重要信息200余条,原创信息较好的账号有平昌发布(微信公众号),健康平昌官微,平昌经开区。转发信息较多的单位有,平昌发布(微信、微博),平昌公安(微博),平昌普法,健康平昌官微。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四季度共收到各类咨询、建议和意见110件,主要涉及城乡建设、廉洁从政、补贴资金、物业管理、个人信贷、组织关系转接、公交规划、招考录用等方面。大部分单位都能够在5日内对相关留言进行回复,回复情况较好。目前,已办结105件,办结率95.45%。

(四)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完成数字政府专区建设。按照省市关于政府网站建设要求,在网站首页开通建设“四个一网”(一网通办、一网监管、一网公开、一网协同)栏目,根据栏目特点,集中展示县级相关栏目内容,提供对外查询窗口,方便百姓查询、办事。二是开展专项检查。10月初,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民政、审批等部门联合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专项检查,对全县36个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和37个县级部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检查和业务指导,重点检查了网站信息报送、栏目保障、制度建设等内容,现场指出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三是集中展示基层政务公开栏目。按照省市要求,重点围绕公共资源交易、交通运输、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等30个重点领域,对照各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展示30个重点领域栏目,不断丰富栏目内容,增强公开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部分单位未重视政府网站责任栏目的更新工作,不注重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导致栏目信息超期。如县经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龙岗镇、响滩镇、大寨镇、得胜镇、望京镇等单位栏目超期未更新。部分单位信息发布未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在报送或公开的信息中存在表述错误、错别字、多字少字、单位简称不规范等问题。如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信访局、涵水镇、得胜镇、镇龙镇、兰草镇、笔山镇等。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一是转发重要信息不及时。一些重要的政务信息都具有时效性,需要及时转发,扩大知晓面,但部分账号对重要的政务信息转发不及时。部分账号把需要发布的信息集中起来统一发布,达不到“时效”的要求。二是发布信息审核不严。四季度收到监测系统反馈的错情提醒8次,错情均为错别字,发布内容需要账号运营者加强信息的审核力度。

三、下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明确审核责任人,加强对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对重点稿件要多次校核,充分利用第三方校核工具对信息内容进行过滤,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各单位要持续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工作,主动收集整理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各责任栏目,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有用,产生政务服务价值。各政务新媒体账号要多发布原创信息,及时转载相关重要政务信息,积极思考政务新媒体与政务公开、便民服务、互动交流的深度融合,提升账号知名度和实用价值,要能留住老粉获得新粉。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及时对照整改。针对本次通报中存在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请于12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电话:0827—6222157)。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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