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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C5合同段2#湿喷站)

2024-01-17 00:00
 来源: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综合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C5合同段2#湿喷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7-6230556   8639659

通讯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大道42号

邮    编:63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C5合同段2#湿喷站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口街道黄滩社区

湖北彬与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省立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拟建湿喷站一座,占地面积为2400m2,位于高速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内,服务期限36个月。主要配置1台HZS90型搅拌机,1台JS1000型搅拌机(备用),其中日常使用HZS90型搅拌机配备3个100t筒仓,备用JS1000型搅拌机配备2个100t筒仓,同时配套建设地磅、料仓、蓄水池、废水处理池和排水沟等。

1、废水

(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宝金元石隧道生活区设置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旱厕、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作农灌,不外排

(2)生产废水:本项目设置一座废水处理池(三级沉淀、85m3),主要处理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罐车车罐清洗水、搅拌机清洗水、车辆冲洗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罐车车罐清洗、地面冲洗、运输车辆冲洗、料仓喷洒及降尘,不外排

2、废气

(1)筒仓粉尘:粉料储存在封闭筒仓内,每个筒仓自带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筒仓卸料、储存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至大气环境。

(2)搅拌粉尘:搅拌机置于封闭搅拌楼内,搅拌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呼吸口无组织排放。

(3)砂石料装卸、储存粉尘:料仓设置彩钢顶棚+三面围护封闭+洒水喷雾装置、加强作业管理、地面硬化、保持清洁、洒水降尘。

(4)转运砂石粉尘:洒水喷雾降尘,加强作业管理。

(5)砂石料进料粉尘:洒水喷雾降尘,运输皮带密封

(6)车辆运输扬尘:地面硬化,洒水降尘、控制车速,物料密闭运输,运输车辆出厂时对车胎及车身进行冲洗。

(7)运输汽车尾气及机械废气:加强车辆的维修和检验,产生量较小,且场地宽阔,易扩散。

3、固体废弃物

(1)泥饼:经收集后拉运至《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川环审批[2022]126号)中设置的25#弃渣场(K155+000主线右2500m),不随意丢弃;

(2)生活垃圾:环卫统一清运;

(3)废机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4)废含油手套、抹布: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管理,加强运输管理,禁止车辆超速和随意鸣笛,禁止野蛮装卸,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控制运输速度,在场镇和居民密集区运输时,必须限速,控制鸣笛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

(1)源头控制措施

①积极推行实施清洁生产,实现各类废物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②项目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检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2)分区防治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将本项目按物料或者污染物泄漏的途径和生产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三级沉淀、85m3)、洗车区域。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采取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渗透系数≤10-7cm/s。

简单防渗区:厂区内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厂区内地面均进行水泥硬化。

6、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工作,后期用于本标段其他项目土地复垦;

(2)用于堆放表土的堆土区,采用密目网遮盖,撒播当地草种覆盖,并在根据季节变化点播当地当季农作物覆盖种植,保持土壤肥力。修建堆土区挡土墙,防止土壤养分流失;

(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开雨季和大风天,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尽量不留疏松地面,减少风蚀导致的水土流失;

(4)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和机械施工作业范围;

(5)修建挡土墙和排水沟,开挖土方和表土用篷布遮盖;

(6)施工场地修建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扬尘和车辆清洗,不外排;对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统一拉运至《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川环审批[2022]126号)中设置的25#弃渣场(K155+000主线右2500m),不随意丢弃;

(7)项目运营期间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废水外排,严禁固体废物随意丢弃;

(8)服务期满后,及时拆除湿喷站。

7、风险防范

分区防渗、设置应急预案、加强生产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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