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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4年一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4-03-10 09:15
 来源: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近日,县政府办对第一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进行了线上监测检查和线下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涵盖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事处、管委会),检查比例为100%。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情况。全县正常运行的政府门户网站1个。一季度,共发现并处理网站不可用链接107个、外链暗链8个,修改错别字266处。各单位常态化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栏目更新较为及时,尤其是水电气、就业创业、住房保障、社会救助、涉农补贴、价格监测、不动产登记、公共资源交易等信息能及时发布。一季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479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550条,发布视频信息85条。一季度,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较好的单位有: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澌岸镇、西兴镇。

(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一季度,县政府办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工作,及时提醒账号更新和错情纠正,全面杜绝僵尸账号和政治类错敏信息。目前,全县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8个(6个微信公众号,2个微博公众号)。其中,平昌发布、健康平昌官微原创内容较多;平昌发布、健康平昌官微、平昌普法、平昌经开区转发重要信息及时。全县政务新媒体工作总体平稳有序。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一季度共收到各类咨询、建议和意见111件,主要涉及城乡建设、道路规划、组织关系转接、住房贷款、补贴资金、物业管理、个人信贷、公交规划等方面。大部分单位都能够在5日内对相关留言进行回复,回复情况较好。目前,已办结108件,办结率97.29%。

(四)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利用自研政务微信群机器人完善网站监测。一季度,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已添加63个部门和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监测,1个专题专栏栏目监测,累计发送网站监测反馈92期、整改通知109次。二是开展各镇政府工作报告、规划计划补充发布工作。截至3月10日,各镇补充发布了历年政府工作报告224份,部门和镇补充发布了历年规划计划351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部分单位未重视政府网站责任栏目的更新工作,不注重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不查看群机器人反馈的网站监测表,导致栏目信息超期。如生态环境局、白衣镇、岳家镇、龙岗镇、驷马镇、土兴镇等单位栏目超期未更新;部分单位信息发布未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在报送或公开的信息中存在表述错误、错别字、多字少字、单位简称不规范、附件未上传等问题。如县信访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涵水镇、得胜镇、龙岗镇、岳家镇、笔山镇等;部分单位存在摘抄其他省份栏目信息情况,且未作修改,如县民政局等;部分单位对专项工作落实不力,如县发改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金宝街道办事处、龙岗镇、佛楼镇、驷马镇、青云镇、粉壁镇、云台镇、三十二梁镇、板庙镇、泥龙镇、邱家镇、岩口镇等。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信息审核有待加强。本季度,市政府办推送和第三方软件监测政务新媒体错情信息共3条,错情原因均为“错别字”,各单位务必认真落实信息“三审”,确保发布信息的质量。

三、下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明确审核责任人,加强对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对重点稿件要多人校核,充分利用第三方校核工具对信息内容进行过滤,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的监管。各单位要在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搜索本单位名称(含曾用名、简称等),看是否还有遗漏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未纳入监管,严禁未经备案私自开设政务新媒体。各单位要加大重要信息转载力度,不折不扣做好日常重要信息转载工作,传递好中国声音。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及时对照整改。针对本次通报中存在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请于3月24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电话:0827—6222157)。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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