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策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平昌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2024-03-25 10:38
 来源: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相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调整,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平昌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万学成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主任:胥红阳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民生办主任

        胥英豪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委  员:吴仕川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韩  旭  县民政局局长

        陈雨珍  县司法局局长

        董育强  县财政局局长

        夏  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邹  坪  县住建局局长

        苟中良  县交运局局长

        谢其雄  县水利局局长

        向伟林  县信访局局长

        孙继禹  县林业局局长

        杨晓敏  县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

        冯海川  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站长

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胥英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仲裁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新任人员自行递补,并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