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策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昌县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08-15 10:01
 来源: 平昌县商务局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平昌县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


平昌县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四川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商消费〔2024〕3号)以及《巴中市商务局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巴中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巴商〔2024〕34号)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三大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企业让利,用活“蜀里安逸”系列活动载体,强化标准牵引、政策激励,畅通循环驱动,加快发展“换新+回收”新体系新模式,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激发消费活力。力争到2027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更新消费成为消费经济的重要引擎。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5%。

二、开展汽车换“能”行动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摸清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和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底数,建立信息台账,积极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及时解答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充分依托“消费促进提质年”系列促销活动,积极组织汽车行业协会、联动汽车生产企业、新车二手车销售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严格执行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对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并在市内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一次性给予10000元、7000元的定额补贴,所需资金由国、省、市、县财政按照70%:10.5%:9.75%:9.75%比例承担。鼓励通过发放消费券方式,对购买新车、二手车置换新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

(二)推进报废车回收拆解补链延链。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培育力度,鼓励现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编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积极争取中省预算内投资支持,助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提质扩容。贯彻执行老旧汽车估值评价、报废机动车回用件流通、传统经典车认定等相关标准,落实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等相关产品认证制度,引导全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实施规范化拆解。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提供上门收车、线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优化回收、拆解、注销“一站式”服务。

(三)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积极培育二手车经营主体,招引、培育有实力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平台,引导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落实二手车经销企业“升规入统”激励和销售奖补政策。持续落实好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便利化措施。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组织二手车出口企业参加“四川整车贸易全球行”等活动,支持其拓展海外市场。

(四)推动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积极争取县域充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公共停车场、旅游景点、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等管理区域实现新能源车辆专用充电桩全覆盖。出台发展汽车后市场方案,推进汽车改装、汽车租赁、汽车赛事、房车露营、传统经典车等相关行业规范发展,促进汽车从交通工具向生活空间转变。

三、开展家电换“智”行动

(五)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对县内个人消费者采取销售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五大类旧家电并购买县内企业销售的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投影仪、集成灶、热水器七大类绿色智能家电,按其实际售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台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人限购3台(套),对个人补贴累计不超过300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级财政按照35%:32.5%:32.5%比例承担。实施惠民促销行动,开展金融政策支持、消费券发放,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提升绿色智能家电销售水平。

(六)提升家电流通服务。依托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改造提升县级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农村快递站点,健全家电销售和废旧家电回收服务网络。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产品、“双碳”等高端品质认证。争取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引导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建立线上与线下全渠道的二手商品流通体系。

(七)健全废旧家电回收网络。编制《平昌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4-2027),科学布局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深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两网融合”。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引导发展“以车代库”、预约上门、定时定点等多元废旧家电回收模式向镇、村社纵深推进,延伸废旧家电回收链条,弥补乡村家电回收不便难题。积极引导废旧家电回收网点纳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范畴,鼓励回收企业建设网点,全县新增标准化回收站点1个以上。

四、开展家装厨卫“焕新”行动

(八)加大惠民力度。深化商务、住建等部门协作,联动市场主体,积极开展“宜居四川·焕新一夏”“新家换颜·智惠潮购”等促销活动,推动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金融机构积极开发智能家居、家庭装修等领域消费贷款产品,提高家装“焕新”便利度。积极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

(九)健全家居便民服务体系。组织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回收站、暂存点、周转房、样板间“四件套”,切实解决去旧换新物品堆码、过渡安置等具体问题。探索引育专业经营主体,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装、拆、收”一条龙服务,优化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发展家庭养老床位,采取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配备辅助器具和防走失装置等设施,鼓励发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

上述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行动中,县内消费者通过线下贷款进行汽车和家电购置、住房装修消费并符合条件的,按照《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巴府办规〔2024〕5号)相关规定享受消费信贷财政贴息。

五、组织实施

(十)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由商务局、财政局、经信局牵头,会同发改、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努力营造以旧换新的良好氛围。

(十一)优化消费环境。商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宣传消费品以旧换新和促进消费的相关政策。相关部门要加强消费市场监测,严格规范企业以旧换新市场行为,坚决制止企业以次充好、借机涨价、消费欺诈、套取补贴等行为,保护消费者退换货、售后服务等合法权益。

(十二)严格跟踪问效。各相关部门要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逗硬落实“月调度、季评比、年考核”的工作机制,严格过程管控,从严跟踪督导问效,全力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工作推进情况每月25号之前报商务局。


附件1: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docx

附件2:平昌县家电销售企业名单.doc

附件3:平昌县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名单.doc

附件4:四川省废旧家电拆解企业名单.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