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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3-29 15:58
 来源: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发改局信息发布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共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222637。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按县政府公开办的要求,成立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专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加强把关审批,逗硬考核。为切实提高信息质量,建立了政务信息审批制度,各股室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公开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并由股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并报经分管领导复审后,再面向社会公布,重大政务信息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发布;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考核,将全年信息报送任务分解到局机关每个股室,并定期汇总、适时通报。在年底考核中,对信息报送质量高、完成好的人员和股室在年度工作考核时予以加分,并可适当奖励。

(三)加强机制建设,立足长效。在工作中我们采取各项措施,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制定了《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时限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监督投诉制度、投诉反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9项制度,从公开内容、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规定,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清晰明了。二是及时督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网上咨询办理情况。对行政执法事项和服务事项进行随时更新,方便群众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4条,其中概况信息2条,计划总结信息3条,规范性文件信息414条,工作动态信息67条,人事信息5条,财政信息17条,行政执法信息10条,其他信息25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其他渠道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8年度县发改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二)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所需费用均由行政经费开支,未向申请人收取。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申请。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申请。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单位确定1名局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1人具体负责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上报发布,各股室负责提供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费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网上受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还需进一步健全。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民生事业等问题,及时公开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建设,整合资源数据共享,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深度发展。三是加强对发改内部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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