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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简介

2023-11-03 11:25
 来源: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周良健,男,汉族,生于1975年10月,平昌县兰草镇人,1999年3月参加工作,200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毕业于华南热带农业大学观赏园艺专业,现任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挂联县铁路办公室和天然气协调办公室工作。



陈巍,男,汉族,生于1971年10月,四川平昌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现任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平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查处粮食经营者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技术规范、粮食及食品安全工作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粮食监管执法大队、粮油质量监测站。


向永红,男,汉族,19717月生,平昌县六门乡人,1989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7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目标考核、人事、民生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价格认证工作,分管机关党支部、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股、价格认证中心。



罡,男,汉族,19749月生,平昌县粉壁乡人,19929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1996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以工代赈办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分工负责机关财务、机关食堂、信访、政法、综治、工会、老龄、群团、统战、保密、档案、网信、政务公开、法规备案、扫黄打非、防邪、禁毒、安全生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疫情防控、防汛抢险、森林防灭火、驻村帮扶及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能源、长输燃气管线安全监管、化工园区创建工作。分管办公室、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以工代赈办公室、能源股,协助做好县铁路办公室相关工作。


钰,女,汉族,19859月生,平昌县镇龙镇人,2008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全县重点项目的储备和推进、信用诚信体系建设、经济体制改革、东西部扶贫协作、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区域经济、省内对口帮扶、“双创”、妇女相关工作。分管项目协调股(项目储备办公室)、老区振兴发展办公室、体制改革股(信用建设股)、重点工作督导督查。


陈亮,男,汉族,197811月生,平昌县得胜人,1998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1999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固定资产投资、产业发展、基础产业、碳达峰、碳中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招商引资、经贸物流、农村经济、河长制、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行政审批、营商环境工作。分管固定资产投资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农村经济股、行政审批股。联系县经济信息中心。


苏光博,男,汉族,1983年11月生,平昌县岩口镇人,2007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1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平昌县节能监察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协助周良健同志做好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工负责重大规划制定、宏观经济管理、节能、社会发展、招投标、评估督导(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依法治县、节能监察中心等工作。分管国民经济综合股(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政策法规股(招投标管理股)、节能监察中心。


职责调整及内设机构

 

一、职能职责调整

(一)职责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职责调整。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负责全县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评估督导,负责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划出职责:将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划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划到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将重大项目稽查职责划到县审计局;将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划到县市场监管局;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到县医保局;将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划到县农业农村局。

划入职责:将原县粮食局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查处粮食经营者违法行为和监督检查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技术规范等行政职责,以及县民政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等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设 11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安全信访综治股)(电话:0827-6222637)。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环卫、督查督办等。承担机关人事管理、机关财务、机构编制、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维稳、综治防邪、政务公开、史志编纂、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招标投标管理股)(电话:0827-6238288)。

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拟定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办法和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组织对国家和省、市、县重点项目,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以及有关重点领域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评估督导。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处理违规行为。组织协调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指南和协调管理机制。负责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股(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电话:0827-6222656)。

研究拟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生产力布局调整政策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负责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规划编制立项,统筹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统筹平衡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拟定县域内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转报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电话:0827-6237523)。

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拟定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提出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安排建议。编制政法、城建环保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并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省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按管理权限审批党政机关基础设施项目。根据财政金融、对外贸易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公司(企业)债券、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和境外资金利用、境外投资等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有关工作。研究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开发区指导、协调和管理。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研究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政策措施。安排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审核、转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建设项目。

(五)体制改革股(信用建设股)(电话:0827-6237336)。

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创新改革及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和全面创新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县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业务管理,组织实施跨部门、跨地区联合信用奖惩。组织协调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协调指导公共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推动信用经济发展。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农村经济股(电话:0827-6237523)。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组织编制农村经济、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和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和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及审核、转报使用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实施生态建设重大项目。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政策,拟定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重大科技基地建设。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审核转报工业、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承办食盐、烟草等国家指令性管理特种行业有关工作。承办清洁汽车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县交通(含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航空)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交通、邮政行 业规划,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含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航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审核转报交通、邮政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县级财政性投资安排和建设资金平衡意见。承担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

(七)老区振兴发展办公室(电话:0827-6237336)。

组织实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建立振兴发展规划实施工作制度和机制,统筹组织争取老区振兴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推进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协调解决老区振兴发展重大问题等工作。拟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参与制定土地政策。指导地区经济协作,研究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审核转报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综合整治项目。承担川东北经济区、区域间友好交流合作工作。承担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

(八)项目管理协调股(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电话:0827-6234641)。

负责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加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实施及执行情况。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汇总并发布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评估督导。负责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基础工作。拟定全县铁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及建设资金筹措管理。组织协调全县铁路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勘测设计、专题评估等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铁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具体事宜。配合做好铁路运输工作。

(九)能源股(电话:0827-6227888)。

研究拟定能源发展战略,起草能源发展、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统筹做好全县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拟定天然气承接转化政策措施和天然气利用规划,统筹全县天然气利用,参与拟定加气站(LNG 加注站)布局规划,制定应急保障预案。负责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建设管理,指导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电话:0827-6222686)。

拟定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和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查处粮食经营者违法行为和监督检查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粮食仓储设备技术规范等,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审核转报并督促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考核工作。

(十一)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股(电话:0827-6237532)。

拟定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地方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目录。负责组织价格听证工作。承担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工作。负责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监审。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审定工作。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工业品价格法规和政策。拟定资源价格、环境价格、工业品价格管理的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承担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价格争议。

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及领导干部的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宝大道三段77号

电    话:0827-6222637

传    真:0827-6222637

    办公时间: 5月4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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