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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3-14 10:29
 来源: 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县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特编制2017年度平昌县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www.scp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经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228685

一、概述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巴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要求,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公开内容、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常务副局长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昌县经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重点抓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 

 (二)完善机制制度 围绕国家、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建立健全了信息主动发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政策法规及文件解读机制、舆情回应机制等,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健全公开目录 结合国家、省、市、县要求,对政务公开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主动公开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安全生产、政策动向等涉企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我局公开概况类信息4条,占0.9%;计划总结类信息8条,占1.8%;规范性文件信息类占39条,占8.6%;动态类信息170条,占37.5%;人事信息1条,占0.2%;财务公开信息13条,占2.9%;行政执法信息5条,占1.1%;其他信息213条,占47%。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包括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经信局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报刊广播、LED电子显示屏公开政务信息等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自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经信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或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局办公室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兼职)。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费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由于经办人员是兼职的,有时忙于其他事情不能及时公开信息内容。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对《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的学习贯彻和宣传培训,强化公开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处理程序,深化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温馨的服务。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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