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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3-06 17:15
 来源: 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作者:经信局信息发布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平昌县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经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228685。

一、概述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巴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要求,县经信局2018年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昌县经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重点抓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

(二)建立健全机制制度

围绕国家、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建立健全了信息主动发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政策法规及文件解读机制、舆情回应机制等,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健全公开目录

结合国家、省、市、县要求,对政务公开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主动公开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安全生产、政策动向等涉企信息。

(四)高质量办理议提案

2018年,县经信局牵头办理政协委员提案5件,召开委员见面会1次,办结提案5件,实现了规范答复率、走访见面率、按时办结率和满意率“四个百分之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2条。其中:公开概况类信息1条,占0.4%;政策文件类信息35条,占13.4%;动态类信息107条,占40.8%;财务类公开信息5条,占1.9%;便民服务公开信息2条,占0.8%;其他信息112条,占42.7%。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主要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经信局政务微信、政务微博、LED电子显示屏公开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县经信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8年,县经信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或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县经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局办公室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兼职)。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费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经信局人员少,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经办人员是兼职的,有时忙于其他事情不能及时公开信息内容。

今后,县经信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对《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的学习贯彻和宣传培训,强化公开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处理程序,深化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温馨的服务。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附表

附件:2018年度平昌县经信局信息公开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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