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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简介

2023-05-08 10:41
 来源: 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石长平,男,汉族,1975年6月生,平昌县邱家镇人,1995年8月参工,大专文化,199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全面工作。


张军平,男,汉族,1978年10月生,平昌县白衣镇人,1997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200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机关财务(含机关固定资产)、党建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人事教育、招商引资、社会化评价、深化改革、安全生产、政务公开、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成品油、盐业、环保和工业节能降耗、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企业改制、依法治县和法治、法规备案、信访稳定、防邪、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目标考核(县综合目标)、档案、方志、保密等工作。负责县预制菜链产业办工作。联系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冯青松,男,汉族,1977年2月生,通江县广纳镇人,1998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200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工业项目、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电力(小水电)、森林防灭火、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结对帮扶、自然资源和规划、民生工程等工作。负责县生物医药产业链办工作。联系惠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张瑜,女,汉族,1976年11月生,平昌县白衣镇人,1997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无党派人士,现任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会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信息化、无线电、智慧城市建设、数字经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和农民工服务、科技、五创联动、卫生和健康、文化和旅游、民族宗教、民兵预备役、征兵、两改“后半篇”文章等工作。联系机关工会、机关团委、机关妇委会。



吴海军,男,汉族,1991年10月生,平昌县灵山镇人,2013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202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目标考核(市对县考核)、经济运行、统计工作、产业园区、上市培育、石油天然气开发及转化利用、企业“治乱减负”、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县白酒饮料产业链办工作。



刘昊东,男,汉族,1987年1月生,平昌县驷马镇人,2012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201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工作分工:协助吴海军同志分管目标考核(市对县考核)、经济运行、统计工作、产业园区、上市培育、石油天然气开发及转化利用、企业“治乱减负”、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工业经济发展、信息化建设和无线电管理的措施和政策;负责监督检查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联动,负责全县工业结构调整。负责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

(三)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的建立,监测和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拟定中期、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和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食盐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初审;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初审。承办年度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等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按照国家、省、市投资政策制定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意见;负责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编制下达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负责相关重点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大集团和龙头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负责对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负责指导监管企业改组改造、兼并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全县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工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工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工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申报并监督实施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

(九)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县级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组织参与企业上市培育申报工作。

(十)负责对全县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一)负责全县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县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及装备研发,制订并实施专项产业规划和产业扶持政策。

(十二)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研究提出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参与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负责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供电营业许可证发放。

(十三)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和无线电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物联网和通讯业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负责协调处理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证工作;指导全县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负责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等工作,协调军地间和县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五)负责实施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措施。

(十六)负责全县企业家队伍建设和企业家协会建设;组织开展经济、工程、政工系列等专业技术职称和企业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评审、考核工作;抓好经济、工程、政工系列初评委工作;归口管理行业人才培养和各类非学历培训。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对外交流合作、国际化经营、引进外资及兼并重组。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工业和信息化等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负责依法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出国政审相关工作。组织本单位干部和直属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企业人才培训、交流工作,对直属企业进行人事任免。

(二)信访和群众工作股。承办上级信访和群众工作部门交办或转办的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到县及县以上党委、政府的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负责对本系统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事件,对在信访和群众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有关单位、股室或责任人提出通报批评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负责做好信访信息工作,及时整理上报和反馈重要信访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负责本部门、本系统信访和群众工作有关其他事务。负责局机关及本系统综治、维稳、防邪、禁毒等工作。

(三)经济运行股。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拟定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负责企业培育及重点企业联系工作。协助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园区发展监测运行分析,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负责园区项目、资金的申报和监督管理。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申报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四)项目工作股。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资管理工作。编制下达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中长期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内项目的初审、上报和享受优惠政策确认有关工作,编制下达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负责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及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组织指导企业跨区域和境外开展合作、兼并重组。组织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外事工作。

(五)安全生产股。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局机关和本系统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抗灾救灾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提出安全措施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建议。参与行业内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指导行业安全生产。

(六)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股。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涉及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低碳经济发展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负责成品油等重要物资的综合平衡、紧急调运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负责成品油和煤炭经营的资格审核、报批和市场监管。负责指导“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绿色工厂、绿色车间建设。

(七)盐业股。执行盐业经营管理的政策法规。承担县域内的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实施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强食盐市场监管的相关措施。完善食盐储备制度。加强应急机制建设。

(八)信息化股。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负责信息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规范。推进物联网、智能卡产业发展及应用推广。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组织申报国家、省、市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并负责资金监管。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台(站)建设规划及日常管理。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组织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负责收缴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负责协调处理军地及区域间无线电频率管理相关事宜。

(九)电力股。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研究提出中、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和方案。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直购电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和并网管理;实施电力许可,依法管理供电营业许可工作。负责农村电力行政管理。指导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协助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十)企业管理股。监督管理局直属企业改制、设立新公司、上市及再融资方案的审核。提出直属企业人事任免建议。提出直属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建议和措施。负责直属企业经济运行分析。

(十一)酒业发展促进股。负责酒类行业管理。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制订酒类行业产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培育壮大县域白酒品牌。


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平昌县金宝新区金星大道二段1号。

电话:0827-6228685。

    办公时间: 5月4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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