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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台(站)频率占用费年度收费标准表

2023-09-21 15:24
 来源: 平昌县经信局

序号

台(网)种类

收费标准

备注

1

蜂窝

公众通信

基站

100万元/每网每兆赫(全国网)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50万元/每网每兆赫 (跨省区域网)

手机

50元/每台

* 由经营单位向用户统一代收缴

2

集群无线调度系统

5万元/每频点(全国范围使用)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1万元/每频点(全省国范围使用)

由省级无委统一收取

2000元/每频点(市范围使用)

*

3

无线寻呼系统

200万元/每频点(全国范围使用)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20万元/每频点(全省范围使用)

由省级无委收取

4万元/每频点(市范围使用)

4

无绳电话系统

150元/每基站

由省级无委收取

5

电视台

10万元/每套节目(中央台)

中央级电台、电视台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其它由省级无委收取。

5万元/每套节目(省级台)

1万元/每套节目(市级台)

5000元/每套节目(县级台)

广播电台

1万元/每套节目(中央台)

5000元/每套节目(省级台)

500元/每套节目(市级台)

100元/每套节目(县级台)

6

船舶电台 (制式电台)

*

1600总吨以上的船舶

2000元/每艘

1600总吨以下的船舶

1000元/每艘

功率≥20马力的渔船

100元/每艘

7

航空器电台(制式电台)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1、固定翼飞机

27吨以上

3000元/每架

5.7吨至27吨(含)

2000元/每架

5.7(含)吨以下

1000元/每架

2、旋翼飞机

500元/每架

8

除以上栏目外1000MHz以下的无线电台   

*

固定电台(含陆地电台)

1000元/每频点

移动电台(含无中心电台)

100元/每台

9

微波站

*

工作频率10GHz以下

40元/每站每兆赫(发射)

工作频率10GHz以上

20元/每站每兆赫(发射)

有线电视传输(MMDS)

600元/每站每兆赫(发射)

10

地球站

250元/每站每兆赫(发射)

*

11

空间电台

500元/每兆赫(发射)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序号

台(网)种类

收费标准

备注

12

无线接入系 统

1.8GHZ-1.9GHZ频段(FDD.TDD方式)

150元/基站

*

450MHZ频段

500元/频点/基站

*

13

扩频系统2.4GHZ、5.8GHZ频段

40元/兆赫/基站(按核准宽带收,不足1MHZ按1MHZ收)

14

无线数据频段

800元/每基站/频点/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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