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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普通高考省属公费师范及乡村振兴计划资格合格考生审核结果的公示

2023-05-04 12:00
 来源: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省级公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9〕11号)要求,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对我县2023年普通高考省属公费师范及乡村振兴计划的考生资格进行了复审,现将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5月16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书面向平昌县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过时不予办理。

举报电话:0827-6222249

 

附件:平昌县2023年普通高考省属公费师范及乡村振兴资格合格考生名单.xls


平昌县教育考试院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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