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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2019-10-24 09:19
 来源: 平昌县公安局
 作者:公安局信息发布员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平昌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察违法犯罪活动;

2、负责预防、发现、制止、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宗教、民族事务的安全保卫工作;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办县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9、警卫国家规定范围的特定人员,负责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10、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1、管理户政、出入境等有关事务;

12、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3、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4、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乡镇和农村、街道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5、收集、掌握影响稳定的情报信息,维护稳定;

16、组织实施全局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及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做好公安信息宣传工作;

1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平昌县公安局是管理行政机关,属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资产隶属于县财政局监督和管理。

根据县编委会《平昌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平编发〔2012〕150号、平编发〔2013〕5号、平编发〔2013〕68号、平编发〔2014〕36号、平编发〔2014〕61号)规定,我单位共有内设股室14个(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法制室、行政审批股、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逻特警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食品药品侦查大队)和49个乡镇派出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2个(交通管理大队、看守所),现编制数455名(行政编制382名、全额供给事业编制33名、机关工勤编制40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昌县公安局预算包括:平昌县公安局本级预算及下属一级预算单位2个(都属行政一级预算)。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平昌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昌县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8534.78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8534.7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额各增加1069.86万元,增加14%,主要原因是: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增加和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8534.78万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补助(拨款)5562.18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853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2.18万元,占65%;项目支出2972.6万元,占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昌县公安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534.78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各增加1069.86万元,增加14%,主要原因是: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增加和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平昌县公安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534.7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69.86万元,增加14%,主要原因是: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增加和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平昌县公安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34.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7678.64万元,占90%;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6.14万元,占10%。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平昌县公安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34.7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620.24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54.17%。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8.6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8%。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公共安全支出(款)治安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40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46%。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内安全保卫(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18%。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公共安全支出(款)刑事侦查(项)。

年初预算为75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88%。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公共安全支出(款)禁毒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12%。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公共安全支出(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76%。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公共安全支出(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

年初预算为240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2.81%。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公共安全支出(款)警犬繁育及训养(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12%。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公共安全支出(款)道路交通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449.8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28.7%。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56.14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公安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62.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98.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1035.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127.9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公安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972.6万元,主要包括:精神病人鉴定费10万元、户口簿工本费10万元、扶贫工作经费17.6万元、公务用枪建设费10万元、犯罪嫌疑人体检费5万元、防暴处突演练费15万元、驷马消防站运行经费50万元、警车定位租赁费5万元,DNA分析仪分摊费20万元、DNA采集维护经费10万元、微峰窝电子采集系统40万元、双清工作经费5万元、“110”指挥中心设备维护费30万元、公路高清卡口系统及城市图像监控系统租用经费5万元、居住证制作及管理工作经费10万元、禁毒经费10万元、警犬经训养经费10万元、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电子眼”租金150万元、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等经费2379万元、350兆无限通讯费10万元、国保特别业务费15万元、枪弹购置经费5万元、机关党建经费1万元、城市交通标线费5万元、红绿灯维护经费80万元、非税收入工本费20万元、交通事故救助调解经费5万元、涉案车辆鉴定费10万元。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昌县公安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1.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64.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68.62万元,减少4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通过尽量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节约办公用车等措施,切实将精神落到实处,结合2018年实际支出,对2019年三公经费进行合理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64.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万元,占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总额1.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4.4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主要是公务来客接待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公安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19年度,平昌县公安局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总额1243万元。

1、网络侦控设备208万元。350兆无线通讯设备117万元,终端设备24万元,网络监察设备47万元,其他网络设备一批20万元。

2、刑事侦查设备535万元。血样采集卡8万份56万元,血样检验费188万元,嫌疑人足迹采集系统10套30万元,现场足迹采集系统10套30万元,新增标采室设备(含人像、指纹、手机信息)120的万元,刑事技术耗材11万元,物证检验鉴定设备一批50万元,技术侦察取证设备一批50万元。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万元。单警装备一批45万元,台式计算机60台30万元,复印机5台2.5万元,扫描仪10台2万元,碎纸机10台1万元,执法执勤车10辆80万元,制冷电器(包含电冰箱)10台3万元,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10台4万元,便携式计算机20台10万元,照相机20台12万元,空调30台15万元,打印设备40台8万元,其他办公设备一批30万元,消防设备一批20万元,交通管理设备一批50万元,警械设备一批80万元,出入境设备一批20万元,防护防暴设备一批37.5万元,其他生活用电器一批20万元,家具用具一批3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平昌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71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共经费支出1035.24万元,比2018年增加150.64万元,增加17%,主要原因:人员的增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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