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平昌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年报

平昌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2-20 10:56
 来源: 平昌县公安局

一、总体情况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深入开展省厅“六进六边”、市局“六百工程”活动,大力推进“四办”服务改革,严格规范执法,全方位、多领域服务保障全县脱贫摘帽迎检。一是基层基础更加坚实有力。扎实开展疑似错重假户口清理整顿工作,黑白照片专项清理215人,引用标准地址达到99.48%,个人诚信录入数据10094条,户籍档案同步录入100%。开工新建响滩、得胜、星光派出所,对元山、坦溪、驷马等派出所外观、内务等进行统一规范。县局荣获四川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二是执勤执法更加趋于规范。把规范执法场所设置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金宝新区投资建成总面积2900平方米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依托省委政法委“3+1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对全县公安、检察院、法院及监察委涉案财物实行集中统一规范保管。投入100余万元维修改造执法办案区、办公区21个。以警综平台为依托,建立网上办案“单轨制”,开展网上巡查警情1.2万条,督促警情分流361条,审核案件1987件,协调召开案件合议593次,与检法机关召开案件会商39次,与法检两院初步实现无缝对接。受理行政复议3条,撤销1条,办结信访函件70件,接受群众来访28人,无行政复议变更,无行政诉讼败诉,无国家赔偿案件发生。三是便民服务更加高效便捷。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下放四大业务办理权限,设立五大自助平台,建立六大联动机制,着力解决百姓的烦心事。坚持下放“不打折”,临时身份证、边境证、特行许可证等32项业务下放到派出所,减少治安34项、交警57项、出入境26项纸质资料。坚持服务“不打烊”,购置自助照相设备4台、签注机2台、车驾业务办理机2台、身份证领取机、户政业务办理机各1台,提供全天候自助办理业务31项。坚持治理“不缺位”,构建了“警情联出、安保联动、纠纷联调、信访联控、隐患联排、信息联采”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全县农村警情、矛盾同比下降38.1%、27.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0

354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7

0

624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0

204486

行政强制

3

0

150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政府集中采购

33

减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反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13

4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1

1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94280

19428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94704

19470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县公安局负责政务公开为兼职人员。二是时效性有待增强。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机制有待完善,日常工作中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公开工作偶存在不及时现象。三是规范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特别是主动公开缺乏保密审查环节,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四是实用性有待提高。在涉及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相对较少,公开内容单一化。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在组织机构健全基础上,抓好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和完善,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效。同时,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络,多请示汇报,主动争取支持。二是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统筹规划、科学安排,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开展平台操作、信息编辑等专题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岗位民警的应用技能和水平。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同时不断丰富公安网站内容,提升服务水平。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信息公开实用性、时效性、准确性都大幅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昌县公安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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