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7年,平昌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昌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2017年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以及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围绕全县公安工作大局,强化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和平台建设,依托平昌公安政务微博微信,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执行力与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17年平昌县公安局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000余条。在平昌县政府门户网发布信息646条,平昌公安政务微博发布170条,平昌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45条,平昌县游鸽网、平昌县麻辣论坛等本地新闻媒体各发布61条,平昌电视台发布8条。
(2)主动公开信息主要类别:政策法规类信息、业务类信息、人事任免类信息、财政资金类信息及其他信息。
(3)信息公开形式:平昌县政府门户网、平昌公安官方微博、平昌公安微信公众号、平昌电视台等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本年度共收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2)全年接收群众各类咨询800余次,均告知或指引相关信息的获取途径。
(3)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收费情况。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1)本年度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6000余次。
(2)全年投诉46件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0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1)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接受培训4人次。
(2)信息公开实际支出1万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局属个别部门对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导致相关信息公开不主动或不及时,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成效。
(2)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的进度比较缓慢,公开内容的完整性也有待进一步增强。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解读不够全面、不够规范,存在解读重点不够突出、比较片面等问题。
(二)整改情况
(1)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转变思想观念,切实增强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2)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更加熟悉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策解读要求和操作技能,切实提升业务能力。
(3)进一步抓好督促检查工作。对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附件:平昌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