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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7-06 09:57
 来源: 平昌县公安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昌县公安局职能简介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负责预防、发现、制止、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宗教、民族事务的安全保卫工作;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办县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9、警卫国家规定范围的特定人员,负责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10、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1、管理户政、出入境等有关事务;

12、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3、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4、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乡镇和农村、街道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5、收集、掌握影响稳定的情报信息,维护稳定;

16、组织实施全局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及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做好公安信息宣传工作;

1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平昌县公安局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平昌县公安局按照省厅“1357”发展战略,围绕市局中“四项建设、两项改革”工作思路,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行好新时代公安职责使命,奋力开创平昌公安事业新局面:一是坚决捍卫政治安全,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安定,三是切实保障人民安宁,四是全力促进公平正义,五是着力锻造公安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昌县公安局预算包括:平昌县公安局本级预算及下属平昌县看守所、平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级预算单位2个,都属于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昌县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平昌县公安局2020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9149.2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9149.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额各增加614.4万元,增加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扫黑除恶、信访维稳专项工作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91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49.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91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5万元,占90%;项目支出884.2万元,占1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公安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149.2万元,与 2019 年相比,增加 614.4万元,增加7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扫黑除恶、信访维稳专项工作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49.2万元,无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7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6.4万元,农林水支出3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昌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49.2万元,与 2019年相比,增加614.4万元,增加7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扫黑除恶、信访维稳专项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安全支出8276.7万元,占90%;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5.6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356.4万元,占4%,农林水支出30.5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762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办公水电费等。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为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事务。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20年预算为208万元,主要用于“电子眼”、治安卡口等公安专线租赁费。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0年预算为78万元,主要用于侦查办案业务费。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2020年预算为65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安全保卫、禁毒、出入境业务费。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185万元,主要用于侦查办案、道路交通管理、业务装备购置。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48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纳。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2.4万元,主要用于工勤、事业人员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纳。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为28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医疗保险费用。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为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为5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充保险费用。

12.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30.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人员驻村工作经费。

13.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犯人生活(项)。2020年预算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在押人员的给养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10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昌县公安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考察调研、交流学习等公务活动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 7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公安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平昌县公安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22.4万元,比2019年减少万元,减少1.2%,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减少10%。

(二)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20年度,平昌县公安局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总额81.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电器设备、家具用具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平昌县公安局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0年平昌县公安局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本级专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公安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公安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公安专线租赁费。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侦查办案业务费。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指国内安全保卫、禁毒、出入境业务费。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侦查办案、道路交通管理、业务装备购置。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支出(项):反应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机构编制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构编制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预算公开表 公安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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