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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7 14:18
 来源: 平昌县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75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400余条。全年共收到各类咨询、建议和意见1条,办结1条。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公益广告、政务服务类信息300余条,全年制作展板53张,公开信息45条,发放宣传手册4万份,涉及领域12个,开展群众见面会、坝坝会、宣讲会200余场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便民利企12条举措,在15个派出所建立便民服务点,24个被撤乡镇设立警务服务站,“川渝黔藏”户口迁移实现“全域受理、一站办结”。接待群众咨询服务5300余次,办理边境通行证、准迁证等行政审批事项4218件,办理户籍审批业务54312人次,窗口满意度办证测评率达100%。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派出所和局属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2年,我局未收到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工作流程,规范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局属各部门、各派出所报送的拟公开信息,按照政治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审签的原则,层层把关、报送信息,进一步压紧压实相关责任,切实把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修订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优化调整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确保政府信息分类清楚,查找便捷,实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信息,有效满足公众实际需求。同时线下通过各类展板、公告栏、宣传册及各种群众会议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五)不断强化监督保障。我局选强配齐局党委班子成员8名,重新优化了领导小组结构,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各自职责,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27

行政强制

95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7.69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审核力度还需加强。二是对外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改进了信息公开审核程序,采取三级审核方式,进一步明确拟稿、核稿、签发人员责任,避免发生错字、漏字等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从工作动态、行政管理等环节入手,切实提升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三是根据政务公开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平昌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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