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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公安局关于全面启动2018年度未采集户籍人口及问题数据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

2018-07-03 10:36
 来源: 平昌县公安局
 作者:公安局信息发布员

按照2018年度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行动的安排部署,327日厅治安管理总队、科信处对警综平台“业务协同”模块进行数据重置,将2018年度待清理户籍人口数据注入了业务协同模块,推送到各市(州)、分县局和派出所。
一、主要包括以下5类数据作为待清理任务数:
1.户籍系统与警综平台比对出的未采集居住从业轨迹的户籍人口,但不包括2016年、2017年已经终结到省外、国外的户籍人口;
2.2017年“业务协同”模块终结操作为下落不明的户籍人口;
3.2017年度全省户籍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去向查明率考核情况通报》(省厅主页“一标三实”栏目201819日发布)附件中的问题数据;
4.截至201831日“业务协同”模块状态为“空”的户籍人口;
5.2018年需要清理的重点人员。
二、工作要求:
1、各警务区迅速对数据进行逐一核实,对省厅推送有误的,按照附件1格式于4218时前报治安大队何双伽OA处。
2、对需要终结为“应销未销”的数据,各警务区必须先在户籍系统注销后,报“一标三实”办核查通过后,再到业务协同进行终结,绝不允许先终结再户籍系统注销,2018年市局将对“应销未销”数据逐一审核,一经发现乱处理的将通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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