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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汇总)

2023-10-28 11:25
 来源: 平昌县公安局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1月1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察违法犯罪活动;

2、负责预防、发现、制止、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宗教、民族事务的安全保卫工作;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办县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9、警卫国家规定范围的特定人员,负责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10、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1、管理户政、出入境等有关事务;

12、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3、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4、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乡镇和农村、街道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5、收集、掌握影响稳定的情报信息,维护稳定;

16、组织实施全局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及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做好公安信息宣传工作;

1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扛鼎担责,忠诚履职,确保了全县大局持续稳定。

2、以打开路,重拳出击,确保了社会治安持续平稳。

3、攻坚克难,排治隐患,确保了重点领域持续安全。

4、聚焦民意,改革创新,确保了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

    5、党建引领,齐抓共管,确保了公安形象持续向好。
    二、机构设置
    公安局下属一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

纳入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平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平昌县看守所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各13316.1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078.91 万元,增长8.8%。

主要变动原因:民警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警务辅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331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71.18万元,占97.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5万元,占2.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331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3.05万元,占87.8%;项目支出1623.13万元,占12.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3316.1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78.91万元,增长8.8%。主要变动原因是:民警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警务辅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71.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22.61万元,增长17.4%。主要变动原因是:民警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警务辅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71.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96万元,占9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7.18万元,占3.8%;卫生健康支出357.47万元,占2.8%;农林水支出30.53万元,占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971.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084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安(款)移民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70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监狱(款)犯人生活(项): 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84.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9.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5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9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3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95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气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2.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1.28万元,占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万元,占0.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次,出国(境)0 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 算与 2019 年比较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5.71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3辆、金额27.84万元,载客汽车6辆、金额63.69万元,特种车1辆、金额14.1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警灯警报器安装、车辆改色等。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1辆,其中:轿车11辆、越野车13辆、载客汽车38辆、其他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5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2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公安局来考察学习(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0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零星考察接待费用1.0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4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0万元,比2019年增加49.78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人员变动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7万元。主要用于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公安专用设备等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安局共有车辆71辆,其中:轿车11辆、越野车13辆、载客汽车38辆、皮卡货车6辆、其他车2辆、拖车1辆,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办案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局除维持局机关正常运转外,资金大部分投向基层一线,有力推动了全县公安工作。紧紧围绕“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工作目标,以“奋进”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忠诚担当,主动作为,狠抓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教育整顿等各项工作落实,有力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为全县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营造了更加优越、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政治社会环境,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驱动,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确保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持续上升,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平昌公安新力量。

我局在资金管理上,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可持续性都有所提高,通过大力提倡勤俭节约,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九条,严格审批程序,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保证了公安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110指挥中心设备维护费”“电子眼租金”等2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110”指挥中心设备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县接警统一协调指挥,快速处置警情,实现快速反应,协同作战,信息共享,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处”的原则,确保民警能够快速到达现场对警情进行先期处置,为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2)“电子眼”租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大了打击犯罪、车辆违章的查处,对保障社会安定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从而减少车辆违章,保障交通秩序的安全,全力遏制街面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3)禁毒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减少了对家庭、社会的危害性,戒毒工作带动了就业率,使戒毒人员100%完成了再就业,解决了社会压力,使戒毒成功人员也重获新生,自给自足,同时消除了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保障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农村交通协管员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5万元,执行数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地防范和打击了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在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协助执法、查车设卡及安保活动的繁重任务,积极做好群众接待、窗口服务、入户走访、纠纷调处等工作,广泛听取收集群众对公安工作建议和意见,及时了解困难群众需求并帮助解决。同时,辅警结合全民治安工作,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范,真正做到全民参与,进一步拉近了公安机关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5)扫黑除恶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

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象得到全面整治,边境更加和谐稳定。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全面铲除,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根基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110”指挥中心设备维护费

预算单位

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万元

执行数:

1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统一协调指挥;2、紧急处置警情                                                    3、密切联系人民群众;4、收集掌握处理各种信息;5、制定完善工作预案;6、互相协作。

实现快速反应,协同作战,信息共享,执法为民的理念。遵循“有警必接、接警必处”的原则,确保民警快速到达现场对警情进行先期处置,为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110电话一次接通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治安监控视频覆盖率(%)

98%

98%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该项目完成时间

2020年 12 月 31日之前

2020年 12 月 31日之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公众安全感指数增加

明细改善和提升

明细改善和提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96%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电子眼”租金

预算单位

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0万元

执行数:

1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严厉打击犯罪、车辆违章,保障社会安定,及时处理违章,从而减少车辆违章,保障交通秩序的安全,全力遏制街面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1、提高了对违章车辆处置的准确度和及时性,使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及时制止,以提升公众的安全感;2、落实“135”快反机制,深化巡逻点、线、面布局,形成“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的巡逻防控体系,确保各项重大安保活动零失误、零追责。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治安监控视频覆盖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治安监控视频覆盖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该项目完成时间

2020年 12 月 31日之前

2020年 12 月 31日之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查处力度率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公众安全感指数增长率

≧98%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禁毒经费项目

预算单位

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万元

执行数: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

开展集中统一清查行动21次,打击处理各类涉毒案件112件,打击处理157人,打掉吸毒窝点7处,铲除罂粟202株。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侦办案件数

100件

112件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任务完成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该项目完成时间

2020年 12 月 31日之前

2020年 12 月 31日之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促进戒毒人员再就业

有效促进

有效促进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公众安全感指数增长率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农村交通协管员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75万元

执行数:

17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7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75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2、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3、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4、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5、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6、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

1、缓解了警力不足,同时也解决了社会就业矛盾,缓解了就业压力;2、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维稳处突、打击犯罪、治安防范、服务群众等方面;3、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5万余件

≧6万余件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完成任务率

1  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该项目完成时间

2020年 12 月 31日之前

2020年 12 月 31日之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交通违章处置力度

交通秩序良好

交通秩序良好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3%

≧93%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0万元

执行数:

3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的原则,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背后“关系网”、“保护伞”,聚力深化打击、深挖幕后、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全面纵深推进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就。

通过专项斗争,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象得到全面整治,全县更加和谐稳定。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全面铲除,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根基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有效打击黑社会性质团伙,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政策秩序。

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打击查处比率增加

侦破涉黑组织犯罪2件,涉恶刑事案件128件,打掉涉恶犯罪集团5个、团伙13个,刑拘419人,逮捕279人,移送起诉371人,依法查扣、冻结涉黑恶资产1550.4万余元。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及时发现、主动摸排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及时发现、主动摸排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及时发现、主动摸排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该项目完成时间

2020年 12 月 31日之前

2020年 12 月 31日之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维护平昌县的社会和政治稳定,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工作效率和公安队伍整体形象。

无影响社会的重点案件、事件和恐怖案件等工作数据,体现公安工作的社会效益。

无影响社会的重点案件、事件和恐怖案件等工作数据,体现公安工作的社会效益。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深化公安改革创新,公平正义、廉洁高效,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整体形象.

社会治安环境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5%。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公安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禁毒经费项目、扫黑除恶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禁毒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扫黑除恶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公安机关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公安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

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指: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安(款)移民事务(项)指:公民出入境管理、外国人管理、边防检查、边境管理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监狱(款)犯人生活(项)指:用于监狱犯人生活的各项开支,包括伙食费、被服费、水电费、日用品补助费、医疗卫生防疫费、杂支费、监舍用具购置费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公安机关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平昌县公安局

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平昌县公安局是管理行政机关,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股室14个(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法制室、行政审批股、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逻特警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食品药品侦查大队)和49个乡镇派出所。

(二)机构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察违法犯罪活动;

2、负责预防、发现、制止、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宗教、民族事务的安全保卫工作;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办县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9、警卫国家规定范围的特定人员,负责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10、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1、管理户政、出入境等有关事务;

12、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3、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4、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乡镇和农村、街道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5、收集、掌握影响稳定的情报信息,维护稳定;

16、组织实施全局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及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做好公安信息宣传工作;

1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编制单位编制情况:专项行政编382名,事业编33名,工勤编40名。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单位实有人员783人(不含交警大队、看守所),其中:行政编制317人,事业编制8人,工勤编制24人,警务辅助人员315人,退休人员96人,抚育抚养2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 年本年收入合计1331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

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2971.18万元,占 97.4%;政府性基金预

算财政拨款收入 345万元,占2.6%。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 年本年支出合计1331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693.06 万元,占87.8%;项目支出1623.12万元,占

12.2%。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我局不断完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单位行政运行、内部控制、会议、差旅、培训等按政策新规重进行了修订和细化。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包括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采购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平昌县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平昌县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管理规定》、《平昌县公安局采购活动控制管理制度》等规定,根据当年预算资金安排实施采购。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①公款出国(境)费:0元

②公务用车运行费: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一律实行派车登记制,单位所有车辆统一保险,局机关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维修,严禁公车私用。

③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实行“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办法。

3、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制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各部门资产购置、调拨、处置、报废程序进行了细则规定,做到“定期核对,确保帐、实相符”。

4、信息公开及审计情况

单位预、决算在平昌县政府网上实行公示,局当年财务收支情况实行每季度公示。次年由县审计部门对本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四)综合绩效情况

经我局自评,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为优秀档次。

2020年,我局整体支出13316.18万元,除维持局机关正常运转外,资金大部分投向基层一线,有力推动了全县公安工作。紧紧围绕“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工作目标,以“奋进”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忠诚担当,主动作为,狠抓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教育整顿等各项工作落实,有力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为全县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营造了更加优越、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政治社会环境,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驱动,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确保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持续上升,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平昌公安新力量。

我局在资金管理上,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可持续性都有所提高,通过大力提倡勤俭节约,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九条,严格审批程序,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保证了公安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网络运行等项目经费年初预算不足,由我局经费自筹解决,导致我局经费保障压力大;

2、随着物价上涨,应急处突、执法办案、治安巡逻等工作任务的逐年增加,虽然公安经费保障有所改善,但难以满足公安机关工作需要。

(二)改进建议

我局将加强预算管理,积极与财政沟通,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附件2

禁毒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前期准备:我县吸毒人员1800多人,县局根据辖区禁毒形势,分析在社会面吸毒人员情况,我局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行动,依法对吸毒人员开展查处工作,2020专项资金的到位,我局将进一步扩大吸毒人员身体检查项目,艾滋病筛查、精神病检查等。在具体实施中,我局将进一步以打击毒品犯罪为抓手,强化情报线索收集,协调司法行政部门的配合,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使禁毒办案业务经费能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禁毒斗争和打击违法犯罪之中。

2、组织过程:一是领导重视,由局领导亲自挂帅,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议,落实以禁毒大队牵头的全县禁毒一盘棋模式,开展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二是责任落实,县局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责任落实到各所、队,由一把手亲自抓;三是全警联动,在“春雷”“夏安”“秋风”“毒驾”“冬攻”等专项行动开展期间,不定期开展对全县的大小宾旅馆、洗浴中心、网吧、歌舞厅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形成机制。

3、分析评价:通过县局组织的专项资金检查,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资金使用的专业化意识,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化、合理化,并形成专项资金使用跟踪监督,实时核验的制度,防止专项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违规支出等现象;在具体工作实施中,各工作人员分工合作,全力配合,将禁毒办案业务经费从管理和实施上,双重配合,切实实现专项资金达到最大的使用效力。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该项资金6万元全部由县财政足额拨付。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我局该项目由专门部门专项管理开支,使禁毒工作达成禁毒与戒毒双重目的,发挥专项资金应发挥的最大作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局对该项经费严格按上级要求开支。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2020年开展集中统一清查行动21次,打击处理各类涉毒案件112件,打击处理157人,打掉吸毒窝点7处,铲除罂粟202株;涉黄案件29件,打击处理17人,捣毁涉黄窝点3家,全面达成既定目标。

(2)项目完成质量:禁毒工作达成禁毒与戒毒的双重目的,群众满意度为100%。

(3)项目实施进度: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度,均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没有拖延滞后。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项目资金全部用到实处,无浪费。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根据整个项目的实施,在社会效益方面,减少了对家庭、社会的危害性,戒毒工作带动了就业率,使戒毒人员100%完成了再就业,解决了社会压力,使戒毒成功人员也重获新生,自给自足,同时消除了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

(2)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从可持续发展上来看,全县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铁桶型高压防控态势,为保障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戒毒成功的人员完成再就业,能改善其家庭的低收入状况,使其本人及家庭都走向正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县共查处涉毒案件112件,打击处理157人,打掉吸毒窝点7处,铲除罂粟202株;涉黄案件29件,打击处理17人,捣毁涉黄窝点3家,大家对戒毒的成果都十分满意,满意度高达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2、明确目标定方向,强化部署压责任;3、公安禁毒抓打击,部门配合强宣传;4、警种联动重管控,禁毒安保守平安;5、纪律整顿转作风,负面舆情零发生。

(二)目前,我县禁毒目标任务离上级机关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还存在如下问题:

1、缉毒专业力量不稳定。一是县局禁毒大队人员都是派出所调整过来,且大多数从事的内勤、户籍等工作,对禁毒工作不熟悉,业务水平有限;二是县局年内各科所队人员皆有调整,部门转变,导致部分所队办案能手欠缺,影响整个禁毒力量。

2、业务培训力度不够。禁毒大队作为全县缉毒工作专业队伍,相比其他警种,办理毒品案件经验较多,却没有“走出去”,存在“关门办案”的旧风气,没有真正发挥“领头羊”的作用,对派出所等其他部门业务指导不够,未及时组织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政策。

3、工作联动性不够。禁毒工作单打独斗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没有严格落实禁毒三级破案机制;考核激励机制不完善,其他警种对涉毒案件的侦办积极性不高,各警种联动性不够。

建议: 禁毒办案业务经费包括差旅费、鉴定费、杂支费。因现物价水平上涨,标准偶有超标,希望资金上倾斜。

附件3

扫黑除恶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专项斗争,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象得到全面整治,边境更加和谐稳定。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全面铲除,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根基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情况: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以“奋进”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忠诚担当,主动作为,狠抓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教育整顿等各项工作落实。

2.组织实施情况:严格按照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扫黑除恶工作经费”,2020年安排资金3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2020年12月底前使用完成30万元,用于支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差旅费、宣传资料费等。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并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县财政局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侦破九类涉恶刑事案件128件,打掉涉恶犯罪集团5个、团伙13个,刑拘419人,逮捕279人,移送起诉371人,依法查扣、冻结涉黑恶资产1550.4万余元。

时效指标:根据中央统一安排部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扫黑除恶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治安环境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公安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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